草原我的家,中国城
第二章 血:中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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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芝加哥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呼吸的每一口空气的含氧量都要更高些,那是从乱梦中醒来时的感觉。我离开乌拉盖草原的风沙和干燥,离开那里的暴风雪和牛羊膻味,离开记忆中黑白电影般的场景,到了西半球一个截然不同的城市。那时候,红遍全球的歌舞片《芝加哥》还没有上映,我对这座城市的了解主要来自芝加哥公牛队和篮球之神乔丹。国内已经开始直播NBA篮球比赛,学校里的男生几乎都是乔丹和公牛的球迷,几十个人围着14英寸的黑白电视机,看那只球飞来飞去。互联网才刚刚兴起,但只有很少人有资格上网。对初来乍到的我来说,芝加哥的一切都是陌生而新鲜的。其实,无所谓新不新鲜,我渴望的是拉开距离,翻转到硬币的另一面。
当我抬头望见碧蓝的天空和大片大片的白云时,会有几秒钟的恍惚,但很快就分辨出这里的天和云跟乌拉盖的不同,它们同样辽阔、洁白,乌拉盖的云朵似乎更低一些,仿佛被草原给吸附住了,而芝加哥天空高远,云朵像是从一个更高的地方垂下来的。市中心和密歇根大街两旁高楼林立,繁华无比。尤其是它的摩天大楼,高到让人眼晕:110层的威尔斯大厦、100层的约翰·汉考克中心和82层的阿莫科大厦,像上帝竖起来的三根手指。我没有登上过这几座大厦的任何一座,但是站在地面上仰头看,也足够能体验那种高了。我在想,这也是这里的天空比乌拉盖高的原因之一吧。
最开始,我会把这里的任何东西都和国内的进行比较,但是随着生活的深入,当我融入学校的节奏,尤其是日常交流没有大问题之后,很长一段时间都没再想起国内的人和事。拉西和母亲,草原和牛羊,小镇和高中,复读和落榜,大学和北京,这一切似乎都被彻底屏蔽掉了,似乎我是个突然间长大的孤儿,一睁眼就面对着一个新世界。我只是现在的我,此刻的我,每天徜徉在湖水边和校园林阴道的留学青年。我注意到了草坪,它们被修剪得整齐、低矮,每根草仿佛都很清楚自己的角色,绝不长高,而是嫩绿嫩绿的,显示着柔弱,像电视上美丽漂亮的模特,只是作为装饰而存在。乌拉盖的每一棵草都恨不得自己把周围全部营养吸收掉,能长多粗长多粗,能长多高长多高,然后被牲口吃掉,被风雪吹到不知何地。这两种草都掌握不了自己的命运。
周围的人们在讨论马上到来的世纪末和千年虫,我对此无所谓,我对这些假设的灾难甚至有些兴奋——那样,我就不用独自一人承受痛苦了。而我的痛苦,说起来真是又矫情又简单。它附着在一只死去的羊身上,父亲杀死了它,并且,把它煮熟吃掉了。我不知道这记忆怎么会如此顽固,像一枚钉子揳进了我的骨头里,现在,我已经能控制自己不再想起那些场景,甚至它刚一出现,我就能用另外一些画面遮住和替换,并且很快借用一些外在因素,把自己的情绪调动得积极一些。
比如冷。我喜欢那贯穿身体的透彻的冷,它令我有被洗涤的感觉。我们可以在淋浴间里给皮肤洗澡,但是没办法给肌肉、骨头和内脏洗澡。这种冷有点儿像无形的水,能够穿透皮肤,让骨头和肌肉甚至内脏都感觉到它,那种凉,是一种沐浴。所以,在深秋的时候,我常穿一件风衣走在芝加哥的大街上。其实我的衣服并不比周围的人薄,这些美国西海岸的人早就习惯了这种温度。在草原的时候,人们夏天穿薄的袍子,秋天穿棉布袍子,冬天穿羊皮袍子,永远把自己的身体包裹得暖暖的,因为蒙古包里外的温度几乎是一样的。这里不一样,这里的房间略带潮湿,但是很暖和。
三年级下半年,我认识了一个女孩,她叫艾丽。她也是留学生,老家在中国的四川南部,离乌拉盖有十万八千里。不过他们全家都因为她的留学而移民到美国来了,住在堪萨斯城。缘分起始于一节文化课。我走进教室就看见了她,因为只有我和她两张亚洲面孔,这在当时的美国大学里不常见,所以我们不自觉地对视了一眼,仿佛由此认了同类。她穿着时尚,英文发音很标准,而且整节课都表现得很活泼,像一只布谷鸟,不断地咯咯咯咯叫着笑着。我想,她可能是那种ABC,跟在国内长大的年轻人是完全不同的人状态。后来下课时,她主动走过来打招呼,说的竟然是一口川普,让我大为惊讶。
没想到,我说,你不是在这里出生的?
Of cause,她说,我是正儿八经的四川人。她把标准的英语发音和拐弯的川普结合起来,有一种特别的效果。听她说话让人开心,似乎她独特的音调能把你周围所有的杂音都遮蔽掉,只留下她的嗓音和轻柔的呼吸声,还有清晰可辨的心跳。我从未有过这种感觉,后来,当我们恋爱后,她常常据此说我对她一见钟情。我找不到反驳的理由。
那节课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他给每个学生发了一张画有芝加哥各种建筑的图片,让我们去找到那些建筑,了解它们的名字和历史,然后完成一个报告。我和艾丽很自然成了一组。拿到图片,她走了过来,扬了扬手说:一起吗?我点点头。然后我们开始详细介绍了自己,是她起的头,姓名,从哪儿来,哪个专业,等等。仿佛是为了让对方充分信任,她几乎把所有个人信息都共享了;作为回应,我当然也得这么做,只是保留了一些内容。得知我来自草原,她表现出巨大的好奇,开始追着问问题:草原上有厕所吗?你们多久洗一次澡?每顿饭都是吃肉?我可太喜欢吃羊肉啦,以后回国,你是不是应该请我吃最正宗的手把肉?我见缝插针地回答着她连珠炮般的问题,感觉身体都变轻了,好像有什么负担正被一点点卸掉。
我忍不住仔细端详她:脸很小,五官精致,下颌处带出薄薄的一层婴儿肥,皮肤白皙,笑起来的时候左脸颊有浅浅的酒窝。从侧面看的时候,我觉得她的眼睛有某种熟悉感,但当我正面对着她,熟悉感却消失了。她画了眉毛,不过我可以忽略掉眉笔的痕迹,脑海勾勒出眉毛的本来样子,像是蒙古语中的某个字。
她告诉我,芝加哥有一个中国城,那里像一个小小的国度,能找到几乎所有的中国元素。对,是元素,海外的中国城都是这样,贴满了各种中国式的标签,龙、汉字、中国结,像一个符号的集合。“那里甚至有两家火锅店,不,一家火锅店,一家涮羊肉。”她说。她指了指图片,继续说,“作业里就标注有一家,既然我们要去,不妨就找个晚饭的时间,可以趁机吃一顿火锅。”说到吃火锅,她第一次露出了笑容,两个浅浅的酒窝在她脸颊上显现。我点点头,说,好啊。
你不知道,堪萨斯几乎没有一家像样的中餐馆,她补充道,那些中餐馆的厨师好像都被阉割了,只能做不伦不类的左宗棠鸡丁、麻婆豆腐。
左宗棠鸡丁?
就是宫保鸡丁啦,你不知道这个典故吗?据说这道菜是左宗棠发明的。
哦。我明白了,就像下江南的乾隆,一路发明了上百种小吃一样。
哈哈,将来有一天,我一定会在堪萨斯开一家正宗的中餐馆,就叫“下江南”怎么样?
没问题,我去给你当店小二。
她走在我左边,刚好把酒窝和一只似曾相识的眼睛显露,那一刻,我心里想,只是为了这个女孩,这次毫无目标的留学也是值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