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法考-经济法-09-军人保险法


09-军人保险法
军人保险基金
按险种,分别建账,分账核算
资金构成:个人缴费 + 中央财政负担的军人保险资金 + 利息收入
中央财政负担的军人保险资金:国防开销
军人保险险种
军人伤亡保险
军人伤亡保险所需资金由国家承担,个人不缴纳保险费
伤亡保险待遇
因战、因公死亡:给付军人死亡保险金
因战、因公、因病致残:给付军人残疾保险金
注意
已评定残疾等级的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参加工作后旧伤复发: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不享受军人伤亡保险待遇的情形
故意犯罪
醉酒或者吸毒
自残或者自杀
退役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入伍前+服现役+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退役医疗保险(个人缴费)
“入伍前+服现役+退役后”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例外
义务兵和供给制学员:不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国家给予补助
注意
军官、文职干部和士官:应缴纳军人退役医疗保险费
国家按个人缴纳的同等数额给予补助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偶保险(个人缴费)
包括
养老保险 + 医疗保险
没有生育险
随军未就业的军人配有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就业安置或者介绍的适当工作、提供的就业培训的,停止给予保险缴费补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