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2019法考-经济法-08-社会保险法

2019-08-03 10:54 作者:蔚蓝的⑤  | 我要投稿


社会保险法

08-社会保险法

  • 社会保险

    • 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

      • 基本养老保险

        • 社会统筹和个人账户相结合(单位+个人缴费+政府补贴)

          • 用人单位: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 职工:记入个人账户

            • 个人账户余额可继承

            • 社会保险待遇不能继承

        • 领取条件

          • 一般情形:退休          + 15年(累计缴费)

          •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

        • 关系转移接续

          • 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 基本医疗保险(即时缴费,即时享受)

        • 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情况

          • 工伤: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 第三人

            •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

            • 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 公共卫生

          • 境外就医

      • 失业保险

        • 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

          •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

          •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 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 注意

            • 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与能否领取失业保险金无关

        • 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

          • 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最长为12个月

          • 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最长为18个月

          • 累计缴费10年以上:最长为24个月

          • 注意

            • 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

        • 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 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完全由企业缴纳,个人不需要负担

      • 工伤保险(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        + 工伤认定)

        • 保险费率确定

        • 主要内容

          • 认定工伤的情形(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原因)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患职业病的

            • 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

          • 视同工伤的情形

            •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

            • 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 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 不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 故意范围

            • 醉酒或者吸毒

            • 自残或者自杀

        • 工伤费用承担

          • 用人单位支付

            •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工伤基金支付

            •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 第三人原因造成工伤的处理

          • 民事赔偿之诉不影响工伤认定,可兼得,但医疗费用只能支付一次

            • 理由:医疗费用只有一套票据

        • 未参保单位职工发生工伤时处理

          • 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 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

            •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向用人单位追偿

      • 生育保险

        • 生育保险待遇

          • =          医疗费用(生育的医疗费用          + 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生育津贴(女职工生育产假          + 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 用人单位要为男、女都上生育险

        • 用人单位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

ヾ(◍°∇°◍)ノ゙Fighting~


2019法考-经济法-08-社会保险法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