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热!高温来袭,企业如何做好高温安全防控?
近期,全国多地持续高温,从事露天或高温作业人员更是面临着高温“烤”验。
建筑工人、环卫工人等户外劳动者,以及装修工、车间工等作业环境通风不良的室内劳动者,都是热射病易发人群。
高温作业如不能采取有效防护措施,难免导致悲剧发生!
工作时晕倒送医确诊”热射病“
小李是深圳一家物流公司的装卸工,平时负责货物的分拣、装卸。
2022年8月某天早上,小李像往常一样在公司仓库分拣货物。
但是仓库无空调、无风扇、散热差,在分拣过程,小李感觉有点头晕、胸闷,但想着再赶一阵子,就可以早点收工,就硬撑着。
没想到突然两眼发黑,晕倒在地。
小李被送医后,经医院诊断为中暑高烧41.3℃,住院诊治了十七天才出院。
没多久,小李向市职业病防治院提出职业病诊断申请。
市职业病防治院职业病诊断专家组根据小李提供的资料,诊断为职业性重症中暑(热射病)。
随后小李所在的企业,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最终被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实操干货
高温天气下,企业该如何应对呢?
根据《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高温工作享有下列这些待遇。
No.1 劳动保护措施
优先采用有利于控制高温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
高温防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进行高温日常监测,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
对从事接触高温危害作业劳动者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检查结果存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书面告知员工,检查费用由企业承担;
不得安排怀孕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作业分级第3部分:高温》(GBZ/T229.3)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No.2 工作时间
日最高气温达到40℃以上,应当停止当日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7℃以上、40℃以下时,企业全天安排劳动者室外露天作业时间累计不得超过6小时,连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国家规定,且在气温最高时段3小时内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
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37℃以下时,企业应当采取换班轮休等方式,缩短员工连续作业时间,并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业劳动者加班。
No.3 高温津贴
企业安排员工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员工发放高温津贴,并纳入工资总额。
高温津贴标准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状况适时调整。
No.4 其他高温待遇
因高温天气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的,企业不得扣除或降低员工工资;
企业应发放足够的、符合卫生标准的防暑降温饮料、必需的药品,以及个人防护用品,不得以发放钱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温饮料,防暑降温饮料不得充抵高温津贴;
企业应当在高温工作环境设立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当设有座椅,保持通风良好或者配有空调等防暑降温设施。
最后,即使企业已经尽力采取了预防措施,也仍然有可能发生意外事故,建议企业积极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如涉及特殊行业也可以额外缴纳商业保险)。
如不幸发生意外,该部分补助金或医疗费等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减少企业的支付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