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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4.2.2.3 由质变到量变

2023-11-22 13:23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3、由质变到量变


  现在再来说由质变到量变的过程。

  事物在质变完成以后,就在新质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旧过程完结了,新过程发生了。新过程又包含着新矛盾,开始它自己的矛盾发展史。”[1]固态金属变为液态后,就在液态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氢氧化合成水后,就在水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资本主义社会通过暴力革命变成社会主义社会以后,就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基础上开始新的量变。

  在新质基础上所产生的量变,同旧质基础上的量变是有根本区别的,并不是简单地回到原来的出发点。这是因为“量变改变事物的质和质变同样也改变事物的量”。[2]一百个劳动者协作所能生产出来的产品,并不是简单地等于一百个劳动者单独生产时所能生产出来的产品的总和,而是要比这个总和大得多,并且能够达到单独生产时无法达到的产量。这一点在我国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的过程中表现得十分明显。由单干到互助组,由互助组到初级社,由初级社到高级社,由高级社到人民公社,每一步都有质的变化;而每一步质的变化,都会造成“新的力量”[3],出现在旧质基础上不可能出现的新的量变。

  当事物已经完成了质变,进入了新质的领域时,如果我们仍然用旧质基础上的量变的尺码来衡量新质基础上的量变,往往就会陷入错误。例如,有人认为我国科学技术的发展不可能超过某种“最高”的速度。其实,他们心目中的“最高”速度,无非是资本主义国家的最高速度;他们不了解,我国的科学技术的发展根本不是在资本主义制度这种旧质的基础上进行的,而是在社会主义制度这种新质的基础上进行的,我国的科学技术完全可以以资本主义国家所无法企及的速度向前发展。又如,有人认为农作物的某种单位面积产量已经到了“顶”,再没有办法提高了;其实,他们的所谓“顶”,不过是在几千年来的单干的基础上所能达到的“顶”,对于集体化了的我国农业说来,这种“顶”是完全可以通过群众性的科学实验和现代科学技术的应用予以突破,并且大大超过的。近年来我国人民在三面红旗指引下在各个战线上所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地说明了这一点。


注:

[1] 毛泽东:《矛盾论》,《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282页。

[2]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166页。

[3] 恩格斯:《反杜林论》,《马克思思格斯选集》第3卷,第16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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