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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物辩证法大纲》4.2.2.2 由量变到质变

2023-11-22 13:22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78年 仅供学习参考】


2、由量变到质变


  我们先来说明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

  古代的人们在长期的实践中,曾朴素地体会到量变引起质变的道理。所谓“积羽沉舟,群轻折轴”[1],“为山九仞,功亏一篑”[2],“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细流,无以成江海”[3]等等,都包含着对于量变引起质变的某种认识。当然,这样的认识还远不足以真正揭示量变引起质变的客观规律。

  为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正确地概括了的近代和现代科学的成果,确凿地证明了量变引起质变是在一切领域中起作用的普遍规律。

  以物理现象为例。物质“相”的转变,例如水的汽化或结冰,溶液的沸腾或凝固,金属的熔解或结晶,都是量变引起质变的鲜明例证。电磁波的波长的变化每达到一定的界限,就会引起一次质变,例如在电磁波的波长由长变短时,就会依次出现无线电波、红外线、可见光线(又分红、橙、黄、绿、蓝、青、紫七种颜色)、紫外线、伦琴射线、γ射线等。放射性原素原子的衰变也是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

  以化学现象为例。门捷列夫的周期律确凿地表明量变引起质变的规律。按照周期律的现代解释,元素的性质是取决于该元素的核电荷数,并与核电荷数成周期性的依赖关系的。从核电荷为1的氢起,每增加一个核电荷,就出现一种不同质的元素,例如氢的核电荷增加一个就变成氦,再增加一个就变成锂,再增加一个就变成铍,再增加一个就变成硼,依此类推。整个周期表都是严格按照核电荷数的多少排列的。周期表上的原子序数其实就是原子的核电荷数。

  以生物现象为例。物种发展史证明,从旧物种到新物种的变化并不是像某些生物学家所错误地认为的那样仅仅是平滑的进化,而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旧物种在环境的影响下逐渐获得某些新的性状和机能,积累到一定的程度,变异性的因素战胜了遗传性的因素,旧物种就发生质变而成为新物种。个体发育也是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例如禾本科植物要完成由旧种籽到新种籽的发育和发展周期,必须经过春化阶段和光照阶段,这两个阶段的完成都是质变;但每个阶段的完成都是以量变作准备的:春化阶段需要有一定时期的低温,光照阶段需要有一定时期的阳光照射。

  以社会现象为例。任何社会形态的生产力和生产关系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当生产关系还能够促进生产力发展时,社会的发展表现为进化或量变;当生产关系已经成为生产力进一步发展的障碍时,社会革命就要到来,社会形态就要发生质变。

  以思维现象为例。人们对于任何事物的认识,开始总是处于感性认识阶段。在一定的范围内,感性材料的多少并不影响认识的质。但是,当人们在实践的基础上积累了十分丰富的感性材料时,就会产生认识上的质变,跃进到理性认识的阶段。一种新的科学理论的产生,也要经过长期的积累资料的阶段以后才能实现,在这里也同样是量变引起质变。

  由此可见,无论在什么领域中,事物总是经历着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的。

  由量变到质变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大体说来,可以分成由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和由场所的变更引起质变这样两种形式。

  首先,单纯的数量增减,达到一定的程度就会引起质变。例如,元素原子核电荷数的增减,会使一种元素变为另一种元素。又如,由同样种类的原子构成的化合物,原子的数目不同,化合物的性质也就不同。笑气(N2O)、一氧化氮(NO)、二氧化氮(NO2)、亚硝酸酐(N2O3)和硝酸酐(N2O5)等五种化合物,都是由氧和氮两种元素构成的,但是因为氧原子或氮原子的数目不同,它们的物理性质和化学性质就互不相同。水(H2O)和过氧化氢(H2O2)也是这样。又如,在劳动力成了商品的条件下,小生产者手中掌握的货币达到了一定的数量,就要转化为资本。在资本主义生产中,工人在必要劳动时间创造的价值是劳动力的价值(即维持工人及其家属的生活所必需的那部分价值),超过这个限度,他所创造的价值就变成了剩余价值(即被资本家无偿占有的那部分价值)。又如,富裕中农是有轻微剥削的,如果剥削量超过了一定的限度,就发生质变,成为富农了。这些,都是数量的增减引起质变的例证。

  其次,在有些情况下,尽管事物的数量并没有增减,但是构成事物的成分在排列的次序上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也是量变的一种特殊形式),也会引起质变。化学上的同分异构体和同素异性体就表明了这种情况。就同分异构体来说,例如乙醇(即普通酒精,C2H5OH)和甲醚(CH3OCH3)不仅都是由碳、氢、氧原子组成的,而且碳、氢、氧原子的数量也相同。可是,因为原子的排列次序不同(结构式不同),二者的性质也就互异:乙醇是液体,在一个标准气压下沸点为摄氏78度,能以任何比例与水混合;甲醚是气体,几乎不溶于水,二者的化学性质也很少相似。就同素异性体来说,例如金刚石和石墨都是碳(C);但是由于粒子的排列不同,即“晶形”不同(金刚石属“轴晶系”,石墨属“六方晶系”),二者的性质也就有极大的区别。在战争中,同等人类和同样素质的军队,仅仅由于组织不同,就会引起战役或战斗结果的质的不同。在生产中,同等人数和同样素质的劳动力,由于组织和安排的不同,也会引起生产结果的质的差异。

  由于事物的质有许多方面,量也有许多方面,在分析量变如何引起质变的问题时,必须注意质和量的对应关系。一定的量变所引起的并不是随便一种质变,而仅仅是同它相对应的那种质变。只有注意了这一点,才可能清晰地把握量变引起质变的过程。例如,水的质既有物理的方面,也有化学的方面。水的物理方面的质是由水分子之间的凝聚力和排斥力的矛盾决定的,因此,这一对矛盾的斗争及其消长变化这样一种特定的量变,只能引起水的物理方面的质变,而不能引起水的化学方面的质变。水在一个标准大气压力下达到了摄氏100度,分子间的排斥力就超过凝聚力而跃居于矛盾的主要方面,水的物理的质就发生变化,由液体变成气体;但是水的化学的质并没有发生变化。反之,水的化学的质却是由水分子内部的氢原子和氧原子的特殊矛盾,即特殊的化学键所决定的(在水分子中两个氢原子各和氧原子共用一对电子,形成共价键),只有当温度升高到使氢氧间的化学键发生分裂时,水的化学性质才会改变(需要摄氏4000°—5000°的高温)。同样,人的身体的新陈代谢方面的量变只能引起生理方面的质变,不会引起政治思想方面的质变;人们头脑中以无产阶级思想和资产阶级思想的斗争为内容的量变只能引起人的政治思想方面的质变,不会引起生理方面的质变。

  在分析量变如何引起质变时,不仅要注意整个事物的量变,而且要分别考察构成事物的矛盾双方各自的量变。这是因为,作为矛盾总体的事物的量变,是由矛盾双方斗争力量的增减变化所决定的,只有分别考察了矛盾双方的量变,并把它们综合起来,才可能正确地把握矛盾总体的量变。毛泽东同志在分析抗日战争的三个阶段的特点时,就是分别考察了中国方面和日本方面的量的变化(同时也考察了质的变化),然后才得出关于战争总体的结论的。


注:

[1] 《战国策》。

[2] 《尚书》。

[3] 《荀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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