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P - Foran Energy LNG contract
signed in 2020.
BP and Foran Energy are sharehpolders of Guangdong Dapeng LNG terminal.
https://www.offshore-energy.biz/bp-inks-lng-supply-deal-with-chinas-foran-energy/

C0689. 0.6 mtpa. Not sure the exact begin date.
https://www.argusmedia.com/en/news/2125254-bp-signs-gas-supply-deal-with-chinas-foran-energy
BP signs gas supply deal with China's Foran Energy, 2020 July
Not LNG contract that we need for G2M2. 下游从LNG变为管道气的销售合同。
BP has signed a deal with Chinese independent utility Foran Energy, formerly Foshan Gas, to supply 300,000 t/yr of pipeline gas from the 6.7mn t/yr CNOOC-operated Dapeng LNG receiving terminal over two years, starting from 1 January 2021.
This is the secondgas supply agreement with a Chinese firm that BP has signed this month, following a deal in early July with fellow Chinese independent ENN.
BP will supply pipeline gas within south China's Guangdong province from Dapeng under both contracts, with Foran's supplies distributed to its customers in the Guangdong city of Foshan. BP holds regasification capacity at Dapeng through a 30pc stake in the terminal, while Foran holds a 2.5pc stake in the terminal where it is also a foundation customer.
The transaction allows BP to integrate its upstream gas resources, transportation and trading into China's downstream markets.
Foran supplied over 2.2bn m³ of gas to city gas enterprises in Guangdong last year. It intends to develop its midstream and upstream gas businesses, as well as expand its international procurement and diversify its supply sources.
The firm entered the LNG spot market for the first time this year and bought one spot cargo for delivery over 25-30 June to the 3.5mn t/yr CNOOC-operated Zhuhai terminal in Guangdong.
Signed in 2021
https://finance.sina.com.cn/roll/2021-12-30/doc-ikyamrmz2040759.shtml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的公告, 2021,Dec30
C0786, C1786
2023-2032. 0.1MTPA.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4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子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天然气销售合同》已完成签署,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期较长,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价格风险、汇率风险等主要风险,详见本公告“六、风险提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合同的履行对2021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
一、合同签署概况
为拓宽气源采购途径,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p中国”)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向bp中国采购天然气,采购期为十个合同年,自2023年4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其中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合同量为4,102,500吉焦/年(约合7.5万吨/年),2025年至2032年合同量为5,470,000吉焦/年(约合10万吨/年)。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前海佛燃为签署主体与bp中国签署十年期《天然气销售合同》,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
同日,前海佛燃与bp中国签署了《天然气销售合同》。上述合同属于日常经营合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连续十二个月内与同一交易对手方签署生效的合同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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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士旭
注册资本:20,500万美元
主营业务:原油、成品油、石油化工产品和燃料油、太阳能(11.070, 0.02, 0.18%)光伏原材料、产品、配件及生产设备的进出口和批发业务;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LNG)的进口和批发业务。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浦建路76号由由国际广场21楼2101室
关联关系:公司与bp中国不存在关联关系。
2.类似交易情况
2018年-2020年,公司与bp中国未发生实际交易。2021年1月-9月,公司与bp中国共发生交易金额57,090.12万元,占公司2021年1月-9月天然气采购金额的7.87%。
3.履约能力分析
bp中国是BP p.l.c.在中国境内的全资子公司,向国内天然气企业长期供应LNG货物,具有良好的供应记录。bp中国履约信用状况良好,具备较好的合同履约能力。
四、合同主要内容
1.交易主体:
买方: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
卖方: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
2.签署时间:2021年12月29日
3.供应期:
2023年4月1日起至2032年12月31日
4.合同量:
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合同量为4,102,500吉焦/年(约合7.5万吨/年)
2025年至2032年合同量为5,470,000吉焦/年(约合10万吨/年)
5.合同价格公式:
合同价格=LNG价格元素+服务费元素
6.结算方式:合同项下支付款项的币种为人民币,在收到收款通知书的约定期限内支付款项。
7.主要违约责任:
若卖方发生未能供应天然气等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买方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提出赔偿。
若买方发生未能提取天然气等未能履行合同义务的情形,卖方有权根据合同具体条款提出赔偿。
五、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本次合同的签署对公司本年度以及未来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本次合同的签署对公司业务独立性不构成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存在因履行该合同而对对手方形成依赖的情形。
3.本次与bp中国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将引入多元化气源采购渠道,有利于公司进一步分散采购风险,落实稳定的上游资源供应量,对公司未来业务市场拓展提供了长期稳定的气源,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六、风险提示
1.本次合同的签署对公司当期业绩没有重大影响。
2.价格公式与国际LNG价格指数挂钩,当市场发生异动时,将导致价格指数波动,影响采购价格,有可能高于公司采购国内管道气价格。
3.价格公式与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挂钩,可能受国际形势变化及货币政策调整影响。
4.合同双方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履行期较长,如遇不可抗力因素等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合同履行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将积极采取运用如套期保值等手段降低采购成本波动风险。公司经营管理层及业务核心团队将持续关注环境与形势变化,有效控制因外部因素导致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天然气销售合同》;
2.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1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3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12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2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殷红梅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的议案》
会议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前海佛燃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佛燃”)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bp中国”)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向bp中国采购天然气,采购期为十个合同年,自2023年4月1日至2032年12月31日,其中2023年4月1日至2024年合同量为4,102,500吉焦/年(约合7.5万吨/年),2025年至2032年合同量为5,470,000吉焦/年(约合10万吨/年)。会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以前海佛燃为签署主体与bp中国签署十年期《天然气销售合同》,授权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2年1月31日。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与碧辟(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销售合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24)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
证券代码:002911 证券简称:佛燃能源 公告编号:2021-125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
投资基金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1年11月24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108)。
二、投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和佛山海铂星五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了《广东粤财佛燃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广东粤财佛燃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本基金”)完成了工商登记注册手续并取得了佛山市南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
1.名称:广东粤财佛燃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605MAA4KB921C
3.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主要经营场所: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桂澜北路6号千灯湖创投小镇核心区三座404-405(住所申报,集群登记)
5.执行事务合伙人:中银粤财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广东)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景锋)
6.成立日期:2021年12月28日
7.合伙期限:2021年12月28日至2028年12月27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本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公司将密切关注本基金后续运作情况,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粤财佛燃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2.广东粤财佛燃新能源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佛燃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