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凤溪社区城中村项目再发征地补偿方案,还有白鹤、盈浦、重固等

2022-08-06 22:11 作者:大青浦房谈  | 我要投稿

内容摘要:青浦区再发4则征地事项,其中包括了凤溪社区城中村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近日,青浦区再次发布了4则征地事项,其中三份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一则是农转用征地批文。

本次征地分布于华新镇、重固镇、盈浦街道和白鹤镇。

本次征地亮点:

  • 凤溪社区城中村项目再次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 苏申内港线暨吴淞江(省界~老白石路)航道整治项目涉及白鹤镇征地。

一、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地块区位图

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61号)

项目名称:凤溪社区17-02地块住宅用地项目

项目位置:青浦区华新镇 东至新凤南路、南至周田路、西至古思浜南路、北至冠赢路

用途:住宅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38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周泾组,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夏家宅组,青浦区华新镇北新村杨家桥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45308.5平方米、建设用地914.8平方米、未利用地1345.8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47569.1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本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及地块为华新镇凤溪社区城中村改造项目17街坊,根据已批复的片区规划,17街道共有2幅地块,17-02该地块为住宅用地,规划用地面积40780平方米,容积率2.0,地块限高为50米,规划住宅套数776套。另外还有17-01地块的公共绿地,面积6789平方米。

此前也已公布了18街坊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西侧的16-04、16-05及16-06地块也已发布了拟征地告知书详见附图。

重固泵站迁建工程区位示意图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62号)

项目名称:上海市青浦区重固泵站迁建工程

项目位置:青浦区重固镇,东至秋眉泾,南至现状地块,西至崧瑞路,北至北青公路

用途:供水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30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重固镇福泉山村南秋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12094.7平方米、建设用地244.6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 12339.3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18.8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三分荡(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区位示意图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青)征地补告〔2022〕第63号)

项目名称:上海青浦三分荡(土建)110kV输变电工程

项目位置:青浦区盈浦街道,东至青泰路、南至三分荡路、西至19-05地块、北至19-05地块

用途:供电用地

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青预征地告〔2022〕第19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青浦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二村民小组,青浦区盈浦街道南横村第五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 2681.9平方米、建设用地 0 平方米、未利用地 0 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2681.9 平方米。

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130.35 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 转账 。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 转账 。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标准(2020)》(沪规划资源规〔2020〕20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5元/平方米,蔬菜地7.8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以上三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地块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2 年 09 月 03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青浦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青浦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青浦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二、农转用征地批文

苏申内港线暨吴淞江(省界~老白石路)区位图

4、苏申内港线暨吴淞江(省界~老白石路)整治工程

项目位置:青浦区白鹤镇,万狮村

用途:航道整治

征地面积:该建设项目用地总面积241983.5平方米,其中原集体土地233459.5平方米,国有土地8524平方米。上述集体土地中,农用地213172.1平方米(其中耕地138945.1平方米),建设用地9098.8平方米,未利用地11188.6平方米。上述国有土地中,建设用地4485.5平方米,未利用地4038.5平方米。

该建设项目用地符合规划,所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均已落实。

现批准将上述213172.1平方米农用地(内含138945.1平方米耕地)和15227.1平方米未利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即新增建设用地228399.2平方米,同时批准征收原集体土地233459.5平方米。

另,涉及的国有土地应由你区按相应程序收回。

今年7月,该工程3标段开工,苏申内港线暨吴淞江整治项目西起沪苏省界,东至油墩港,是上海连接苏南地区的重要水上通道,也是上海市内河高等级航道规划网“一环十射”的主干航道之一,按照III级航道标准建设,主要内容包括航道疏浚、护岸新建加固、防汛通道、支流河桥及相关配套的助航设施等,整个航道里程约10.4公里,以老白石路为界分东西两段分别实施。

资料:上海市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


凤溪社区城中村项目再发征地补偿方案,还有白鹤、盈浦、重固等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