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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癌症患者能进行器官捐献么?

2020-08-21 20:52 作者:三献志愿者诸语  | 我要投稿

【科普】癌症患者能进行器官捐献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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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婷、辛芳  湖北省肿瘤医院  2020-8-6

今年高考期间,一条新闻被各大媒体广泛刊载:18岁的高三少女,在高考前因淋巴瘤离世,弥留之际委托父母捐献了自己的遗体。

这位少女的大爱精神让很多人泪目。

但是这个遗体捐献事件却引发了一场关于癌症患者器官捐献的争议:有人认为,既然捐献了遗体,就是把器官一起捐了,没有癌细胞的器官应该可以捐给有需要的人使用;还有人认为,既然是癌症患者,经历过各种抗癌治疗,身体器官哪哪都不好了,肯定不能捐……

那么,癌症患者究竟能不能进行器官捐献呢?

平时也有很多癌症患者会咨询和关心这方面的问题。

下面,我们就来详细谈一谈。


01  器官捐献并不等同于遗体捐献

18岁大爱少女进行遗体捐献,这并不等同于器官捐献。

从广义上说,器官捐献与遗体捐献均是指自然人生前自愿表示在死亡后,由其执行人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或生前未表示是否捐献意愿的自然人死亡后,由其直系亲属将遗体的全部或部分捐献给医学科学事业的行为。

不同之处在于,遗体捐献是将捐献者遗体捐给医学科学事业进行科研教学用;而器官捐献则是除了研究教学外,还可以把具有良好功能的器官捐赠给濒临死亡、等待移植的病人,让他人的生命得以延续。


02  癌症患者器官存在癌细胞转移风险

2016年《中华移植杂志》刊发的《中国公民逝世后捐献供器官功能评估和维护专家共识》中明确指出恶性肿瘤(颅内肿瘤除外)不可以进行器官捐赠。

2018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学术医学中心的Frederike Bemelman教授等在医学期刊《American Journal of Transplantation》上发表了一篇特殊的病例报告。4例成功接受肺、左肾、肝、右肾移植的患者,均在术后16个月至6年内的时间里,出现了组织学类型相似的乳腺癌,而这4例移植接受者的器官均来源于同一位捐献者,在捐献时也并未发现有乳腺癌。事实证明,乳腺癌细胞的确来源于器官捐献者。

因此通过器官移植,供者来源的恶性肿瘤可能会转移至移植器官受者,即使尚未发现有明显的肿瘤转移,仍不适合进行移植。


03  颅内肿瘤患者器官的转移风险低

在所有恶性肿瘤中,颅内肿瘤转移至中枢神经系统之外的风险非常低,有研究表明,在排除高危因素及多形性胶质母细胞瘤的前提下,原发性颅内肿瘤的患者可以作为供体捐献器官。

国外也有学者将英国移植注册中心的数据与英格兰、威尔士和北爱尔兰的国家数据(1985年~2001年)进行比较研究。该研究共有177例颅内恶性肿瘤供者的495个器官被移植至448例受者,但未发现任何一例供者来源的恶性肿瘤转移病例。该研究认为,原发性颅内恶性肿瘤患者的器官是安全的,可以被用于器官移植。虽然有可能出现癌症转移,但风险很低。

可见,颅内肿瘤患者是所有癌症患者中的一类特殊群体,有意愿的患者可进行器官捐献。


04  癌症患者眼角膜属“相对免疫赦免”

除原发颅内肿瘤外,普通癌症患者可选择的器官捐献类别有角膜捐献。

鉴于角膜组织的特殊性,它没有血管、淋巴,是“相对免疫赦免”的存在,移植后排斥反应低,移植手术成功率在90%以上。在我国《眼库管理》标准中,恶性肿瘤并没有全部列入角膜捐献的绝对或相对禁忌症中。

武汉已故歌手姚贝娜就是角膜捐献者代表。她因乳腺癌离世,但她捐献的角膜却让三位患者重见光明。


总之,上文内容归纳起来就三句话:

一、癌症患者如有意愿,均可进行遗体捐献,助力医学科学研究。

二、癌症患者中仅颅内肿瘤患者,可按意愿进行器官捐献。

三、其余癌症患者如有意愿,可捐献角膜,但不可捐献其他器官。


申请器官捐献小贴士

1.微信登记

关注公众号“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点击“志愿登记”进行登记。

2.网站登记

登录中国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官方网站(www.codac.org.cn)进行登记。

3.现场登记:

前往当地红十字会器官捐献管理机构或登记站书面登记。


来源:湖北省肿瘤医院健康教育专科护理小组

作者:张婷、辛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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