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跛脚美人》华晨宇水仙文(一)
【be,有主角伤亡,架空王朝,主仆】
十辰于杀人如麻。
不是和谁有什么深仇大恨,只是以杀人为乐。
十的功夫是他的师傅阿唱教的。阿唱在大门口捡到还在襁褓中的十,见他小手里攥着一张纸条,打开来是一封信,写明了这个孩子是被丢弃的,希望好心人收留。还说这个孩子是有名字的,叫十辰于。
阿唱把他养大,见他极有天赋,把毕生所学都教给了十。十很快青出于蓝,却从小痴迷于打斗,全不懂人情世故,更不懂什么知恩图报。阿唱想把十培养成顶尖的高手,将来为自己报仇,对他极度严苛,也不曾给过他一丝一毫的关心。
一个雨夜,十亲手抹了师傅的脖子,从此以后一个人自在逍遥。
他从没想过要去找自己的亲生父母,说起来,十的生母还是他亲手杀的。
有一回,十杀了一院子的人,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最后一个活人胡乱地喊着“大侠饶命”,跪在地上。
一刀下去,十觉得好笑。
侠之大者,为国为民,侠之小者,为友为邻。这是阿唱说过的。而他十辰于从来只为自己高兴,他算个屁的侠!
正擦着手里的刀,却见里屋还有一个中年的妇人,她看见十杀了这么多人,却完全没有躲开的意思,而是一边哭着一边欢欢喜喜迎上来,一口一个“儿子”地喊。
十以为这个人脑子有问题,拿起刀来要断了她的命。那妇人却跪在地上,拿手握住了刀刃,握得满手是血。
“我的儿子…他就叫十辰于…娘找了你很多年,名字还是娘给起的…真的…当年不是娘想把你丢下的…”
十力气大,那把刀很快落下去,妇人断了气,嘴里念叨的最后两个字是儿子。
这把刀又得重新擦一遍了,脏了。
拍拍衣襟,十将自己的裤角往长靴里塞好,走出那个院子,牌匾上两个大字。
十府。
当朝的皇帝坐稳没多久,四下里便起了叛乱。皇城的附近还是一派歌舞升平,民间却已是人人自危。
乱世里,十独步于江湖,他没有什么救国济民的觉悟,满脑子想的都是怎样杀个人更能让自己高兴。
人们听说过这样一个人,却没有人知道他的真面目。
有人花钱雇他杀人,他什么人都敢杀,杀了人总能全身而退。
有人花钱找人要他的命,却往往连踪影也寻不着,就是寻着了,也总是被他放倒一地的人,跑了。
十把杀人当作正经事,当一个生命结束在自己手里,十觉得畅快。兴致来了,割下一块肉带回家,蒸着或炒了吃,面不改色。
这天十醒来的时候,是在一个小山上,天已经快黑了。
旁边一个人斜靠着一棵树正睡着,身材瘦小,微微的卷发遮住了半张脸。
十习惯性地警觉起来。
他昨天高兴喝了酒,正要回家,却不知从哪冲出来两路兵杀成一团,那些兵杀红了眼,也把他当乱军一阵砍杀。十的功夫了得,可是人太多,他不想暴露自己的身份,所有的招式都只能收着来。
一支乱箭射中十的肩膀。
还好那伤口不深,十忍着疼把箭拔出来,跑到密林深处,简单处理了伤口,却实在懒得回家,看看四下无人,便直直睡过去,一直睡到现在。
他拔出刀来,刀尖还带着血,向那人靠近。
这个人应该是和自己一起呆了一个晚上,不知有什么目的。
十用长刀撩开那人的头发,却看见一张绝美的脸。
妩媚。
情不自禁多看了一眼,能想象出,若是那双眼睛睁开,该是怎样的勾人。
然而十很快就漠然,他行走江湖多年,什么样的人没见过。
长刀贴住那人的脸颊,滑向脖颈,一双狐狸眼睁开,惊恐地看着十,眉眼之间还有些孩子气。
“爷……求您,我不想死……”眼泪被吓出来,簌簌地落着。
十见他不像是来害自己的,不然早就趁着自己睡着动手了,他放下了些警惕。只是这副长相,不像一般人,十开始审问他,刀依然架在他脖子上。
“你是谁?”
“我叫飒飒。”
十重复了一遍这个名字,又问:“哪个字?”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立风飒。
十觉得这个名字有些熟悉。
“主人昨晚被害死了,飒飒无处可去……”声音是抖的。
哭起来的样子可真好看,十贪婪地看了一会儿。
飒飒见他没有收刀的意思,往边上挪了身子,跪下来求留他一命。“求爷收留我,我什么都能做……”飒飒看见这个人昨日在乱军之中打斗的样子,觉得要是能跟着他,自己一定能活命,以后也不怕被人欺负。
“你能做什么?”
对着这样一张脸,这样问可太蠢了。
“飒飒可以伺候爷睡觉。”飒飒毫不忸怩地说。
十听见他这样直接,倒是有些想不到。伸手捏了捏飒飒的脸,白嫩细滑,十收了刀。飒飒松了口气,连连道谢。
细皮嫩肉。十在心里琢磨着这小东西的肉该有多美。他想着,先扔到床上大干一场,玩几天再处理掉。他可没功夫白养一个小情儿,弄不好还会暴露了自己。
飒飒很乖顺地跪坐着看他。
十还是留了个心眼,他要飒飒说清楚,他以前是做什么的。
飒飒以前可没有这么乖,小时候还是一副烈性子。从小在人贩子手里长大,干的是脏活累活,吃的是剩饭剩菜,也因为不懂得服软,没少吃打骂。但是飒飒倒觉得满意,父母不要自己了,他也没处可去,还能活着有口饭吃比什么都好。
飒飒喜欢唱歌,人贩子不喜欢他这样,飒飒就在夜里,偷偷跑到屋顶上小声地唱,那是飒飒最开心的时候。
然而长到六七岁,人贩子见他颇有姿色,便把他卖进了戏楼子。“飒飒”这个名字是那时候才有的。这之前,飒飒没有名字。人贩子手底下那么多孩子,根本没工夫挨个起名字。
这名字是戏楼子里讲戏的先生起的。他见这孩子虽然年纪尚小,说话做事却一点不怯人,行事利利索索的,看到他的第一眼,就想到了少年将军。
银鞍照白马,飒沓如流星。
他从里面挑了这个字,还让飒飒记着自己名字的出处。而这孩子长得秀气,“飒飒”这名字读着可爱,倒也挺合适他。
他们开始让飒飒学戏了,飒飒自己都没想到,终于有一天可以正大光明地唱歌,不用担心被发现了吃打骂。虽然学戏很苦,但那是飒飒喜欢做的事,他又能吃苦又极有天赋,小小年纪就成了戏班子里的名角。本就是一双狐狸眼,装扮起来更是娇俏迷人。
等到他的五官渐渐长开,虽然看着还是有点孩子气,但那容貌已是让人过目不忘。
戏楼子里有一个叫秋姨的,一直照顾飒飒,飒飒对她很敬重。秋姨常常对着飒飒啧啧不停,一会笑一会叹气,飒飒不明白什么意思。
直到有一天,秋姨把飒飒推到一个酒桌旁给客人倒酒,一桌子坐着的是将军,还有各家的公子哥。“咱们戏楼子里最好的旦角,叫来给爷陪酒。”
飒飒觉得他们的眼神让自己很不舒服,然而也是照做了。没想到近旁的一位公子一边“宝贝美人”地唤着,一边亲嘴摸屁股。
飒飒也知事,黑着脸把酒泼到地上,扭着那人就是一顿揍,飒飒年轻气盛,很快打得那人连连求饶。
戏楼子上上下下慌了神,这里的爷他们一个都招惹不起,平日里奉承讨好还来不及,这飒飒居然把人给揍了?
飒飒很快被人制止,扭送到那人跟前跪下,被逼着磕头道歉,飒飒不肯。戏楼子里的人好说歹说,那人因为被打得鼻青脸肿,觉得丢了面子,把飒飒踢翻在地上回了家,说这事没完。
飒飒十分痛苦,他这才明白,这里唱戏是其次,陪客才是正经事。很快秋姨派人来找飒飒,说那位公子气不过,要他陪/睡一晚给自己赔罪,还教他进了房间该怎么说、怎么做。
飒飒摔桌子砸板凳,不肯。
他知道这事一旦开了头,就再也别想清清白白地过日子,以后会有无数人来找他,花点钱就把他扔到床上,骑到他身上。
飒飒试图逃跑,差点就成功了,却又被抓了回来。秋姨找了个医生,说是给飒飒看看病,看他到底怎么了,是不是失心疯了。却趁着飒飒不注意,往他的右腿上给了一刀,正落在筋骨上,又拿捏好了尺度,不至于残废得下不了床。
飒飒便走不快了,更跑不掉了。
那一刀也砍断了飒飒所有的傲气。
他刚开始还一边哭一边骂,骂秋姨为什么这么对他,骂着骂着却没了力气,知道骂也无用,他逼自己接受了这一切。
那人粗暴地给飒飒开了苞,飒飒没有反抗,任凭他握着自己的肩膀,一下一下冲撞,时不时地几个巴掌就扇到脸上,或者被骂骂咧咧地叫“下贱种子”,飒飒都忍着。从踏进戏楼子的那天起,他就已经掉进了深渊,只是现在才意识到,飒飒觉得又可悲又好笑。
从此以后,飒飒成了出了名的跛脚美人,对他追逐赏玩的人不计其数。飒飒觉得自己很脏,自己都不肯碰自己。他很想一把刀结束这一切,然而心里总还有一份坚持,他反复对自己说,飒飒不脏,脏的是那些人。
他觉得自己不该这样命苦,人到这世上是不是都要受这些苦呢?可为什么那些酒桌上的人就能趾高气扬,而自己就要低声下气?
飒飒想着,就再忍一忍,说不定哪天那些他痛恨到死的人能得到教训,说不定哪天上天突然就眷顾他,给他好日子过。
好日子倒是真的有那么几天。
西部军的大将军刚刚凯旋回朝,路过此地的时候,听说了这位跛脚美人,花了大价钱把飒飒买做了枕边人,秋姨说飒飒有福气了。一时之间盛宠加身,将军府上上下下没一个人敢不敬他。飒飒也高兴,自己不用再被乱七八糟的人折腾,只用尽心侍奉自己唯一的主人。谁知道新鲜劲头过了,飒飒很快被冷落,主人的妻妾早就看他不顺眼,此时纷纷落井下石,飒飒沦为了将军府里最下等的仆人。
有一晚,飒飒举着刀,放在自己的脖子上。他哭了好久,想起来自己唱过的戏,现在自己也和戏中的人一样可怜了。
然而还是没下得去手,他安慰自己,他还这么小,还要好好活着,活着就有熬出头的时候。
这不将军刚要拖家带口地入朝面圣,路上就被不知什么人截了路,那些人很多,目的是车里车外,一个活人不留。
没有人知道,飒飒活下来了,被一个热衷于杀人的十辰于看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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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飒,飒/十/卷/炸,主要是十飒。
飒飒很惨…(抱紧我飒飒)
圈地自萌,请勿上升,禁止女化。
没有什么特别新鲜的设定,也没刻意琢磨语言,演唱会期间磕宇过度了随便写写缓缓心情(新歌让我emo太多了),没想到真的写完了,全文五万字+,不长,会更得很快。第一次发文,图个乐子。
话说演唱会上的大哥实在是太帝了,再看看我写的水仙,颇有一种亵渎的感觉,在此忏悔一秒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