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温度高于-20℃的支吊架制作要求
1 本章适用于管道支吊架零部件设计温度高于-20℃的支吊架的工厂制造和现场制作。
对于设计温度等于或低于-20℃的管道支吊架零部件,除符合本章的通用规定外,还应符合 GB 150一89 附录C的有关规定或设计图样的特殊规定。
2 管道支吊架的制作,除应符合本章规定外,还应符合图样要求
3 管道支吊架制作单位应具备健全的制造质量管理体系和制度。
管道支吊架制造质量管理制度包括:
图样审核;
材料验收、保管与发放回收;
标志移植:仪器设备的检查;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的考核;制造工艺和制造质量的管理、试验及检验;
外协购件;标准和资料管理制度;
不一致品处理制度;
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度以及用户意见反馈制度等。
管道支吊架制作单位在焊接方面的技术装备、人员素质和技术管理方面还应符合GB/T 12468的规定。
4 管道支吊架制造质量的试验及检验要求应符合本标准第 8 章和第9 章的规定。
5 管道支吊架零部件的焊接必须由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类别焊工合格证的焊工担任。管道支吊架零部件的无损探伤必须由持有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方法无损探伤人员资格证书的人员担任。
6 在制造过程中,标记应自始至终得到保持。
7 管道支吊架产品出厂时,均应出具符合 GB/T 14436 规定的产品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