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小学保安猥亵两名小女孩,家长索赔300万惹争议
【引言】
5月9号,湖北随州曾都区一所小学发生了一件非常骇人的事,保安性骚扰学生,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网友爆出消息说,那个小学门口聚集了很多人,像是受害学生家长的人甚至晕倒在地上了。
记者查证后,发现这件事是真的。
【事件回顾】
五一小长假期间,那个小学只有2个保安了,平时有3个。
那2个保安分别在不同的保安亭值班。
受害人是两个小学生,一个7岁,一个5岁,是姐妹俩。
她们家在学校门口开了个兰州拉面馆,所以除了在面馆玩,她们就是去学校瞎逛。
有一天晚上8点半左右,两个小姐妹又去学校门口玩。
这时候,54岁的一个保安起了歹念头,骗两个小姐妹进了保安亭,对她们进行性侵。
两个小姐妹回家后,把被那个保安亵渎的事告诉了爸爸妈妈。
【目前进展】
家长已经报警,那个保安已经被抓走了。
学校也已经跟那个保安所在的保安公司解约了。
家长索赔300万,但学校无法接受这么大额的赔偿。
他们在学校门口聚集,拉横幅,希望学校能给更好的解决办法。
【网友评论】
1、 300万的赔偿还不够,这种该死的疏忽要追责到底!
2、保安公司胆子这么大,雇佣这种禽兽,也得一起赔!
3.、孩子们遭遇那么恐怖的事,心理阴影会持续很长时间,赔偿一定得高点!
4、家长的要求很正常,我要是家长也肯定不会轻易放过。学校一定要为孩子的安 全负全责!
5、政府相关部门也得彻查,这种低级错误不能原谅,一定要让学校吸取教训!
但是有另一方的网友认为:
1、300万的赔偿已经很高了,学校也是受害者,钱都赔出去了影响日常运转。
2、保安公司雇佣也不可能事先知道是这种人,事后赔钱解约了也已尽力,太过追责没有意义。
3.、虽然孩子遭遇可怕事情,但钱赔得再高也无法弥补心理创伤,家长不应该拿钱来发泄情绪。
4、家长的要求过激了,虽然学校有责任,但没必要为了钱就闹得那么大,这也会影响孩子们的心理。
5、政府部门调查也该适当,过度追责会让学校和保安公司实施过度防范,资源浪费,影响正常教学秩序。
【子夜分析】
一、那名54岁的保安究竟触犯了什么法律?
根据案例,那名54岁的保安涉嫌触犯《刑法》第236条之猥亵儿童罪。
根据该条,对14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实施猥亵的,构成猥亵儿童罪,可被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学校作为用人单位,是否也应承担相应责任?
作为保安的用人单位,学校也应当承担一定责任。
根据《民法》123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职工在执行职务过程中的违法行为负责。
学校作为保安的雇主,对保安的监管不力,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如赔偿损失等。
不过300万的赔偿金额是否适当,还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1.责任程度:学校对保安的选拔与监管显然存在漏洞,导致这起事件发生,这是学校应承担的责任。
保安作为学校雇员在职务期间实施行为,学校也要对此负连带责任。
2.损害程度:两名7岁和5岁的小姐妹遭受了性侵的心理伤害,影响持续时间。
300万的赔偿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家长和孩子的损失。
3.学校承受能力:300万对一所小学来说可能是较大的经济损失,可能会影响学校的正常运行。
赔偿金额过高也不公平于学校。
4.社会影响:如果赔偿数额过低,会引起社会舆论的不满,质疑学校和保安公司不作为;但过高的赔偿也会引起争议,有失公允。
综上,学校应承担适当的责任与赔偿。
300万这个数额略显过高,可能会超过学校的承受能力,并引起部分社会争议。
可适当调低至200-250万,既可以在一定程度补偿家长与孩子的损失,又不会过度影响学校运作。
学校也应采取改进措施,加强管理与培训,预防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所以,学校确有责任,但300万的赔偿金额可能偏高,适当调低有助于各方面达成妥协,避免矛盾激化。
三、如家长不同意学校提出的赔偿方案,家长还可以采取什么法律行动?
如果家长不同意学校提出的赔偿方案,家长还可以:
1)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学校进行适当的经济赔偿。
2)报警控告学校玩忽职守,请求公安机关对学校进行行政处罚。
3)集体向教育主管部门投诉,请求查处学校的违法行为及相关责任人。
4)申请教育行政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对学校的赔偿决定提出再审。
5)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请求司法鉴定机构出具鉴定结论,作为提起诉讼或进行其他法律程序的证据。
以上是家长根据案例还可以采取的主要法律手段,以维护自身及孩子的合法权益。
家长采取法律行动促使学校改进治安管理、加大赔偿力度,也有利于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如何避免孩子受到侵害】
要避免孩子受到性侵害,家长和学校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安 全教育:早期给孩子进行安 全教育,教会孩子保护自己的能力,识别危险情况并善自保护。
家长也要重视对孩子性教育的引导,提高警惕性。
2.培养与信任的关系:与孩子建立密切的关系,定期沟通,倾听孩子的想法,让孩子感到被重视和信任。
这可以让孩子在面临危险时选择与家长挂信任,而不是隐瞒。
3.合理安排时间:家长要合理安排孩子的时间,避免他们长时间独自一人或与不明身份的陌生人在一起。
尽量不要让孩子单独完成家庭作业或课后活动。
4.选择可靠的机构:选择有会员或家长委员会等保障措施的读书或活动场所。
避免选择人员流动性大,安 全管理混乱的地方。
5.重视异动:家长要密切关注孩子的心理和行为变化,性侵害可能导致孩子出现情绪低落、行为问题等异动,要及时发现并采取问询或干预措施。
6.学校要严格管理:学校要严格执行安 全管理规定,加强教职员工的入职审查,定期开展教职员工道德教育与培训。
发现问题要及时报警,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切实履行保护学生责任。
7.加强家校合作:家长要加强与学校的沟通,如果发现学校有潜在的危险因素,要及时反映给学校相关负责人并予以提醒。
共同营造一个安 全的教学环境,这需要家校通力合作。
【子夜看法】
这起学校保安性侵两名小学女生的案例让人感到痛心与震惊。
作为学校与家长,保护好孩子的安 全与健康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我们显然还需进一步强化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机制。
首先,我们要重视安 全教育。
无论家庭还是学校,都要加大对孩子安 全教育与引导的投入。
教会孩子如何识别危险,如何远离危险,并在面临危险时善自保护。
家长也要与孩子建立密切亲子关系,让孩子养成与家长分享一切的习惯,遇到问题可以选择首先与父母商量。
其次,我们要严格执行安 全管理措施。
学校要严格审查教职员工,定期开展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报警与应急机制。
一旦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置并向有关部门报案。
家长也要避免孩子单独和陌生人有过多接触,合理安排孩子的时间,减少他们处于无人看管的环境。
再者,家校要加强合作与交流。
如果家长发现学校存在一定的安 全隐患,要主动与学校取得联系并提出建议。
学校也要重视家长的反馈,及时采取措施并作出反馈。
只有家校站在同一立场,采取一致行动,才能真的保障好孩子的安 全。
事实上,类似案例时有发生。
1、2020年9月,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金鸡山小学的一名女教师多次对一名6岁女童进行性侵。该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2万元。
2. 2020年10月,广东省珠海市某小学的一名男教师多次对一名7岁女童进行性侵。该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2万元。
3. 2020年11月,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某小学的多名男教师多次对多名女童进行性侵。几名涉案教师因犯有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至15年不等,并处罚金数万元不等。
4. 2020年12月,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某小学的一名男教师多次对一名7岁女童进行性侵。该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1.5万元。
5.2021年1月,湖北省黄石市阳新县某小学的一名男教师对多名女童进行性侵。该教师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并处罚金2万元。
这些案例警示我们,性侵害未成年人的危险无处不在,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
综上,这起案例切实暴露了我们在保护未成年人方面仍存在的种种漏洞。
要尽快补齐这些漏洞,我们需要从安 全教育、严格管理、家校合作等多个角度出发,培养孩子的安 全意识,营造一个安 全的环境,共同守护我们宝贵的下一代。
希望今后不再出现这样让人痛心的案例。
我们每个人都肩负起保护好孩子的责任,这是我们这个时代必 须担当的重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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