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车辆停在车位上被多次划伤,物业公司是否该担责?
业主将车辆停放在自己购买的车位上,
结果却接二连三被划伤,
又因种种原因,
直接责任人也难以确定。
此时,
业主是否有权要求物业公司承担责任?
案情回顾
李女士是济南市槐荫区某小区业主,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双方签有《前期物业服务协议》。2014年8月1日,李女士从小区开发商购买车位一处,双方签订《车位购买协议》,协议约定李女士同意由开发商所选聘的物业公司对该车位进行统一管理,承诺在使用该车位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物业管理公约》的相关规定,并按规定交纳相应费用;李女士购买该车位,自行承担停放车辆的保管、安全责任;如发生车辆及车内物品毁损、丢失,与开发商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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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女士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协议》约定及时交纳了物业服务费及车位管理服务费。2022年5月1日,李女士将其家用小轿车停放在所购车位上,次日早上发现车辆被他人划伤,李女士报警,但是因车库监控摄像头无法拍摄到李女士车辆,无法找到肇事者。报警无果后,李女士遂以物业公司为被告起诉至槐荫法院,要求被告赔偿车辆维修费3000元。
此外,2015年至2021年期间,李女士存放于该车位的车辆已被故意损坏过两次。李女士曾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了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