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暧昧性的哲学”——梅洛-庞蒂的知觉现象学

“这种开端是一种纯粹的经验,也可以说是一种仍然沉默着的经验,这种经验的特有意义现在首先必须得到纯粹的表达。”
这句在胡塞尔《笛卡尔沉思与巴黎演讲》中道出、被梅洛-庞蒂多次引用的话意蕴深远,它不但表明了现象学抛弃形而上学的理论预设,直接通达作为原初开端之实事的决心,同时也揭示出如何去除遮蔽、让实事自行展现的困难。这一困难直接导致如何通达和言说直接经验的悖论处境。梅洛-庞蒂在接受现象学发掘初始境域这一要求后,也与其他现象学家一样发现自己陷入这一悖论处境中。但是,他哲学居间、综合的特征内在地赐予他走出这一悖论处境的动力和希望。
哈贝马斯在《后形而上学思想》一书中认为20世纪西方学院哲学形成了四种思潮,即分析哲学、现象学、西方马克思主义和结构主义。在这四种思潮中,梅洛-庞蒂就栖居了三处。这在现代西方哲学史上无疑是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这一现象反映出梅洛-庞蒂哲学涉及的范围是广泛的,研究方法是多样的和复杂的。不过,涉及范围的广泛性却无损于他思想的深刻性。尽管从已发生了巨大和深刻变化的社会和文化处境来看,梅洛-庞蒂的时代似乎离我们已经很远了,但他那些独特的关于知觉、身体、可逆性等方面的思想却仍然活跃于人们的思考中,构成他哲学基本特质的那些东西,如对确定性的放弃、反本质主义、多种研究方法的结合等在当代哲学语境中还在不断得到回应。他的哲学是富有生命力的,他的许多著作已经成为现代哲学史的经典文献。但是,另一方面,也由于他的哲学呈现出这么多的面相,涉及面广,前期、中期和后期的思想变化看起来也很大,他的哲学是否具有某种内在的线索就成为人们关注的问题。
可以说,从梅洛-庞蒂哲学发展历程的维度上,对梅洛-庞蒂的表达思想作一个全面深入的研究,是非常必要的。我们结合梅洛-庞蒂的哲学来说明这一点。根据大多数梅洛-庞蒂研究者的观点,梅洛-庞蒂的整个哲学生涯呈现出三个可以区分的阶段,即早期1939—1945年,其间主要著作为《行为的结构》和《知觉现象学》;中期1946年始至20世纪50年代中期,主要著作为《符号》、《世界散文》、《意义与无意义》、《人道主义与恐怖》、《辩证法的历险》、《意识与语言的获得》。晚期大约自20世纪50年代末至他1961年5月猝然去世,尤其是最后三年,主要著作为《可见的与不可见的》和《眼与心》。在他的作品中,《知觉的首要地位及其哲学结论》的主体部分是梅洛-庞蒂于1946年就他的知觉现象学思想在法国哲学学会作的一次演讲报告,对他的早期思想而言具有总结的性质,对以后的思想则在某种程度上作了预示,而就早期和中期的思想的关系而言则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作为论文集的《符号》最早由伽利玛出版社于1960年出版,收集的多为中期作品,但有几篇和前言作于1958年之后,应归为后期作品。从思想的内容和性质上来看,早期以知觉现象学的思想最为显著。中期以索绪尔的结构主义思想的介入为主要标志,其著述从内容上看,主要涉及三个方面,即政治问题、语言与表达问题、哲学与社会科学的关系问题。后期主要为他的存在论思想。但是为人们普遍知悉和关注的是他的早期和晚期,这大概是因为他早期的现象学思想于二十世纪上半叶在作为显学的现象学的运动中具有显赫的地位,而他晚期“肉”的存在论思想则由于其新颖而成为亮点。相比较而言,他的中期思想在人们的印象中似乎要暗淡得多。这或许在于,他的中期思想从表面上看来更多地具有吸收和改造索绪尔语言学观点的特征,以至于给人独创性不是很强的印象。同时,梅洛-庞蒂中期关于表达的思想还让许多人有这样的印象:它们应该在美学的、艺术的或者语言的范围里加以讨论。产生这些印象自有其道理。但是这不能让我们有这样的认识:他的中期思想相较于他前后两个重要的哲学领域——现象学与存在论是不重要的,是可有可无的。笔者认为,梅洛-庞蒂中期关于语言和表达问题的思想有着许多独创性的地方,尤其是他的言语现象学思想。同样重要的是,他这一时期对语言和表达问题的关注不是偶然的,他对结构主义语言学的兴趣对于他的现象学和存在论的思考也绝非是外在的,相反,他中期关于语言和表达的思想是内在于他的理论需求和发展的,与前后融贯一体。简言之,产生于知觉现象学初始困境的表达问题是梅洛-庞蒂整个哲学的一条关键经脉,贯穿了其哲学思考的总历程,是他的哲学思想发展中的一个内在动力。
在国外学术界,对梅洛-庞蒂的整个思想历程按照某个线索加以追述的尝试不乏其例,如通常的观点,认为从前期到后期经历了身体到肉的演变。或者如丹尼尔·托马斯·普里莫兹克在他的《梅洛-庞蒂》一书中所说的那样,梅洛-庞蒂的意义理论是一个可以让人们“把他的著作理解为一个连贯的整体的理论”。狄龙(Martin C.Dilllon)在《梅洛-庞蒂的本体论》一书中则从本体论出发推演梅洛-庞蒂的哲学发展,即从后向前推,把本体论视为他前期思想出现问题的最后解决,认为前期已暗含有本体论思想的萌芽,本体论只是一种自然发展的结果。这些考察是很有见地的。但笔者认为这往往对他的中期思想兼顾不够,这倒不是说无法涉及。
而对于梅洛-庞蒂的表达思想,众多的研究者只是将其视为他思想的一部分,仅在研究他关于语言、艺术、历史等方面的思想时提及。如史蒂芬·普里斯特(Stephen Priest)在他的《梅洛-庞蒂》一书中,詹姆斯·伊迪(James M.Edie)在他的《梅洛-庞蒂的语言哲学:结构主义与辩证法》一书中,加里·麦迪逊(Gary B.Madison)在他的《梅洛-庞蒂的现象学》一书中,等等,都在探讨梅洛-庞蒂关于语言的思想时讨论了他关于表达的观点。《莫里斯·梅洛-庞蒂:在现象学和结构主义之间》一书的作者詹姆斯·施密特(James Schidt)和其他人在探讨梅洛-庞蒂的历史观时涉及了他的关于表达的思想。众多的学者研究梅洛-庞蒂的艺术观时也都会涉及他的表达思想。但这样做在有其自己的道理时明显有不足之处。比如,如果将表达现象置于与之密切相关的语言这一课题下探讨,而不是相反,从表达现象出发探讨语言,这根本无法符合梅洛-庞蒂的言语现象学思想,因为根据这一思想,表达现象是比语言更为原初的现象。另外,这样的安排和格局,将无法深入表达这一课题是自不待言的事,其最大的缺陷在于无法从根本上说明梅洛-庞蒂极其关注表达现象的原因。
国内学术界对梅洛-庞蒂哲学可以说已经探讨得很多了,这些探讨涉及他的知觉现象学理论、身体理论、存在论、他哲学暧昧性的特征等,不过缺乏的却是对他的整个哲学历程进行全方位思考的工作。而对他关于表达思想的研究也是不多的,有关联的很少,有也主要是在美学和艺术的角度对他的表达理论进行探讨。这样的视角不足以说明梅洛-庞蒂表达思想对于他哲学的意义,也不能够说明梅洛-庞蒂的表达思想在现代哲学语境中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