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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举报权等于合法伤害权

2020-08-20 07:16 作者:物理永动机克星才怪  | 我要投稿

   最近呢我买了半佛仙人推荐的几本书,对我来说帮助相当高,我就拿某位流量明星粉丝团滥用某种权利来说一说我的看法吧。


    滥用举报权等于拥有合法伤害权!

  人啊,总是不长记性,从封建王朝到社会主义国家,不管是在哪个朝代,哪个国家,都是这个样子,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就拿古代官僚集团来说吧,包括现在也是如此。谁做官,谁就拥有了权利,拥有了权利,就想为自己捞点好处,不管是权利拥有者想找点优越感啊,来点外快啊,甚至找个心仪的女人,都可以。

权利可以给自己带来便利!

   我在来北京的路上看到了这样一幕:普快上,有保安(应该也就是说类似保安指责的)      一群人在对旅客进行测量体温啊,行李检查啊等等工作,我呢,自己一个人,去上厕所回来了,在自己的座位坐好了,等着。不一会来了小伙子,向一位女孩子索要联系方式, 那位女孩还以为自己被检查出什么东西呢,写上了,当女孩去问的时候,对方来了一句:交个朋友。你看,他可以利用自己身为检查员的职责给自己谋利,你就知道权利到底给被所谓的执行者怎么用了,窥一斑可见全貌嘛。

没有限制的权利等于漏洞!

  某明星粉丝团照样也是这类操作,因为凡是公民嘛都或多或少的拥有部分权利,比如监督权啊,举报权啊等等,而某明星粉丝年龄段在什么位置啊?你自己一查就知道了,就相当于让一个小孩子手拿ak47一样,你能知道后果是什么对不对?那么出现这种滥用举报权行为也就合乎逻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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