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篇:普诺森国防军——宪兵

“宪兵”(Gendarmerie)一词最早在法肯莱殖民统治时期被引入普诺森国内,最早用来指代执法人员,无论军事还是民事。“民族之战”后,新建立的国防军沿用了“宪兵”一词来称呼军中的执法人员,而不是使用旧帝国时期的“纠察”(Polizeyausreuther)。而普通执法人员沿用了旧帝国时期的“警察”(Polizei)这一称呼。
陆军宪兵(Landgendarmerie)
一般情况下,“宪兵”都代指陆军宪兵。陆军宪兵的成员从军队中自愿留队的资深士官招募,也就是说,宪兵部队里并没有普通士兵。同时,陆军宪兵的招募要求也相对较高。
具体要求为:一·、生活作风良好;二、没有犯罪记录;三、拥有良好的阅读、书写、计算水准;四、身体素质过硬;五、心理状态良好。
陆军宪兵的军官则基本由陆军宪兵学院这一机构培养。通常,陆军宪兵学院的学员都是被认为适合在宪兵部队服役的军官,或候补宪兵军官。此外,学院还为候补总士官长开设了为期两个月的培训课程。有趣的是,学院还为某些服役了一段时间的总士官长开设了为期四星期的回炉课程,好让他们清掉脑子里的过时东西。还有一个原因是让总士官长们熟悉学院制度,因为学院的教官相当一部分由总士官长担任。
在陆军宪兵学院,学员需要在为期数周的学习中掌握以下教材内容和科目:
1、军队命令与指导手册;
2、军队装备与着装条例;
3、宪兵军官的职责范围;
4、刑法;
5、刑事诉讼法;
6、历史;
7、宪法;
8、结社法
9、贸易法
10、贸易警察专业科目
11、新闻警察专业科目
12、森林警察专业科目
13、消防警察专业科目
14、狩猎警察专业科目
15、渔业警察专业科目
16、田野警察专业科目
17、质检警察专业科目
18、道路警察专业科目
19、建筑警察专业科目
20、防兽疫警察专业科目
21、刑事侦缉
22、森林追捕技能
23、写作(主要考察日记,和特征描述能力)
24、枪械运用及射击
25、马术以及载具驾驶
此外,陆军宪兵学院的学员还被要求到地方法院担任陪审团成员,以学习经验。
虽然每一门课程都有严格的标准,在课程的最后都会有考试。但是陆军宪兵学院的教学并不具有强制性,学员能够在任何时候退学。
陆军宪兵的任务主要是:对重要机构的日常警戒、押送重要犯人、协助地方进行治安维稳活动、对军队纪律的管理,如防止逃兵现象、管理各自辖区的书信业务、日常的预防犯罪巡逻、处理突发事件,如恐怖袭击、处理军人或重大民事违法犯罪活动。
某些情况下,陆军宪兵的负责事项与警察重合。而遇到这些情况时,陆军宪兵应与警察及时沟通,并在双方协商后执行任务。
通常,每个省(provinz)都会有陆军宪兵的一个大队(Brigade)驻扎,一般下辖四至五个中队,具体的编制视辖区而定。通常省下辖的行政区(Regierungsbezirk)会驻扎一个中队,每个县(Kreis)会驻扎一个小队。每个大队的指挥官一般为上校(Oberst)军衔,中队指挥官通常为上尉(Hauptmann)军衔,小队指挥官通常为总士官长(Oberwachtmeister)军衔。
至共和历105年年末为止,陆军宪兵共有约两千五百名现役官兵,最高指挥官为少将军衔。大队级别的编制共有十一个。分别为驻守本土十省的十个大队,以及驻守亚罗格尔殖民地的陆军宪兵殖民地守备队。
各大队及殖民地守备部队的具体驻扎地点为:
第一大队:东部省
第二大队:滨海省
第三大队:燚城省
第四大队:普兰兹省
第五大队:斯林省
第六大队:西法连省
第七大队:莱茵省
第八大队:海湾省
第九大队:汉诺瓦省
(注:原本第九大队的驻扎地点为亚罗格尔殖民地。在共和历103年的进军汉诺瓦事件后,汉诺瓦省建立。国防军最高指挥部设立了新的第九大队,驻守汉诺瓦省。原本的第九大队改为殖民地守备队。)
第十大队:施崔登兰省
(注:第十大队是最后成立的大队级单位。第二次施崔登兰战争后,施崔登兰被纳入普诺森版图之后才成立。)
殖民地守备队:亚罗格尔殖民地
在共和历96年的亚罗格尔原住民暴动前后,驻守亚罗格尔殖民地的陆军宪兵第九大队(此时汉诺瓦省尚未成立)在多次治安维稳任务中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尽管最后还是没能阻止亚罗格尔原住民反叛战争的爆发。在普诺森人与亚罗格尔原住民之间的矛盾到达高潮的四到六月,治安警察和陆军宪兵对匪军的街头枪战随处可见。而军警总是能凭借优良的武器和训练占据上风,尽管时常也会有一些并不严重的损失。然而在六月初,匪军的一次针对陆军宪兵队伍的袭击造成了二十余名陆军宪兵官兵的死亡,其中包括一名军官。这是自卫国战争结束以来,陆军宪兵所遭受的最为惨重的损失。
根据当时的亚罗格尔殖民地执政官,兼武装部队总司令——威廉·冯·凯洛斯事后回忆,亚罗格尔原住民的暴乱不是一次偶然的事件,而是许多因素叠加的成果。最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共和历94年的战争未能把亚罗格尔原住民政权的有生力量消灭。仅凭借不到三百人的陆军宪兵,想要阻止数以十万计的原住民的暴动是不可能的。陆军宪兵部队已经发挥了他们应有的作用,甚至比预期的表现还要好。
随着凯洛斯军事改革的完成,以及接踵而来的外交事件和军事冲突,普诺森国防军面对的考验会更加艰难。而陆军宪兵的特殊性,决定了他们将会处于冲突的前线,不管是面对外来的还是内在的威胁。
战地宪兵(Feldgendarmerie)
在有大规模军事行动的时候,原本驻扎在各个地区份的陆军宪兵部队会抽调人手,随野战部队行动。这些随野战部队行动的陆军宪兵成员被称为“战地宪兵”。战地宪兵的职责更倾向于管理部队纪律,而不是跟普通陆军宪兵一样平时还管治安。很多时候,战地宪兵也会担任交通指挥、看押战俘、以及看守重要设施的工作。
在战地宪兵出现人手不足的情况是,也会从野战部队的士官里招募临时人员,偶尔也会有豁免兵被招募到战地宪兵的队伍里。这些人大多数来着骑兵部队,步兵的比例并不高。在及其少数的时候还出现过海军人员临时担任战地宪兵的职务的情况。
战地宪兵最明显的标志是跟执旗手一样的金属制护喉板,大多数为黄铜材料。护喉板上一般印制数字,用以代表被配属到的军,以及该名战地宪兵的编号。但这只是其中一种信息格式,在实际情况下,战地宪兵的护喉板上的信息内容五花八门,在配属到同一个军,甚至同一个战地宪兵中队里的成员,护喉板的款式都很难找到几个一样的。为了终止这一混乱的局面,在共和历107年下旬,最高指挥部发布一条命令,赶制一批仅印制“战地宪兵”字样的护喉板下发部队,要求把旧式护喉板全部替换。不过,混用的情况依旧十分严重。甚至还出现了部分临时人员领不到护喉板情况,只能直接在手臂上绑块白布,自行在布条上面写“战地宪兵”。
内卫宪兵(Innengendarmerie)
内卫宪兵前身可追溯到法肯莱殖民统治时期的“军队宪兵”(Armee-Gendarmerie)。军队宪兵的编制仅有一百五十人。军队中每个团都会有一个军队宪兵小组驻守,人数约十余人,而总部人员总是保持在二十人以上的规模。共和革命之后,国防军建立,军队体系全部重组,然而军队宪兵的编制却得到了某种意义上的保留。具体为,在独立于陆军宪兵的体系之外建立一支小规模、灵活的特殊宪兵队伍。这便是内卫宪兵。
内卫宪兵的职责是对重要部门的书信来往审查、重要文件的护送、护卫重要人物,极少数时候会执行逮捕任务。要注意的是,内卫宪兵的工作内容虽然很多都与警察或者陆军宪兵的雷同,但他们负责的级别要高得多。举个例子,他们护送的人物除了总统以外基本没有第二个人。而且只有总统能够直接调动内卫宪兵。
内卫宪兵的筛选要求极其严格,表现在比陆军宪兵高得多的身体素质以及文化水平要求。每一名内卫宪兵都要求掌握三门外语(在共和历99年改为四门),以及一门地方方言。此外,内卫宪兵只有一个排的编制。曾有人说过,想成为内卫宪兵,比成为将军还难。
共和历105年,总统威廉·冯·凯洛斯的遇刺,使得内卫宪兵的扩编被提上了日程,内卫宪兵第二排在极短的时间内建立。编制的扩大提高了内卫宪兵的效率,同时也使得他们在面对某些突发事件时不那么被动。尽管规模扩大了一倍,但成为内卫宪兵的门槛仍然很高。
内卫宪兵在凯洛斯军事改革后属于近卫军团的编制。尽管如此,但内卫宪兵的地位依然没有丝毫降低。他们仍是直属于最高层的特殊部队。
海军陆战队(Seebataillon;海军营)
普诺森海军并没有像陆军一样专职的宪兵队伍,于是效仿其他国家,设立海军陆战队,随舰船出海,维持出海的海军人员的纪律。
普诺森海军并不像陆军那样受到重视,国防军一度只有陆军部下属的海军局。普诺森海军的实力并不出众,规模也不大。与之相对的是海军陆战队的规模也非常小。至共和历94年为止,海军陆战队的总人数也只有七百人左右。凯洛斯军事改革的重点也同样在于陆军,不过并不意味着海军被无视。军改开始以来,海军实力大增,不再是以往海岸线都难以守卫的弱小舰队。与之相对应的是,海军陆战队也得到了扩编。至共和历105年,海军陆战队从原来的一个营扩充到了三个营的规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