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面积13.03公顷,青浦朱家角新镇区单元D02街坊规划调整
内容摘要:《青浦区朱家角镇新镇区QPC1-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D02街坊局部调整》公示,涉及面积13.03公顷。调整后该街坊待开发地块仅剩1幅商住混合用地。

近日,《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新镇区QPC1-0002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D02街坊局部调整》公示。

D02街坊区位示意图
本次涉及规划调整的D02街坊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新镇区单元。其四至东南至盛家埭路,四至珠湖路,北至淀山湖大道。调整范围总面积13.03公顷。

本次规划调整最大的变化就是,取消了原D02-09a地块(商业、商务混合用地),并将D02-09a地块与D02-09b地块(二类住宅组团用地)进行合并,合并后的D02-12地块占地面积是原两幅地块用地面积之和,即31597平方米(47.4亩),用地性质为二类住宅组团用地和商业服务业用地,前者占比不大于70%,后者为不小于30%。

D02街坊调整前后规划对比图
D02-12地块用地指标:
用地面积:31597平方米(47.4亩)
用地性质:二类住宅组团用地(70%)和商业服务业用地(30%)
容积率:1.4
建筑高度:24米
住宅套数:不详
配套建筑:配社区食堂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我们来看一下,合并后的D02-12地块二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与调整前的相关对比:

住宅:如果以70%计算,合并后的住宅占地面积为22117.9平方米,相比原D02-09b地块多出了7211.9平方米,规划住宅套数不详;而原面积为14906平方米,住宅数量为186套。
商业:如果以30%计算,合并后的商业占地面积为9479平方米,其比原D02-09a地块的商业用地面积多出约6141平方米(原D02-09a地块占地面积16691平方米,商业占比20%,约3338.2平方米)。
也就是说,合并后住宅和商业用地面积都比调整前增加了。合并导致彻底取消了商务办公用地,原D02-09a地块的80%为商务办公用地,用地面积为13352.8平方米。
另外,本次公示提到的D02-01和D02-10地块规划动态由原“规划”调整为“保留”。我们觉得这里公示并没有交代清楚,上述两幅地块规划动态调整的原因是,调整前的规划这两幅地块是全新规划,涉及土地征收,故规划动态为“规划”;而目前,D02-01地块已建成,为朱家角派出所,已于今年5月启用;而D02-10地块用地性质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为浅层地热能试验场(不确定是否已运营)。也就是规划动态调整的原因是原规划已经落地实施了,所以改为“保留”。不是原来要征收,而现在改为不征收!
另外,还有部分地块边界做了微调等。
从调整后的控规来看,D02街坊待开发地块就剩D02-12地块的商住混合用地了。
以下为本次公示全文:
一、规划范围和背景:
规划范围:本次调整的D02街坊位于青浦区朱家角镇新镇区QPC1-0002单元。D02街坊四至范围:东南至盛家埭路,四至珠湖路,北至淀山湖大道。调整范围总面积13.03公顷。
规划背景: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先行启动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优化地块功能布局,故启动本次控规局部调整。
二、调整内容:
1、用地边界调整
根据用地权属和蓝线专项规划,优化调整D02-01、D02-02、D02-05、D02-06、D02-08和D02-10地块边界。D02-09a、D02-09b地块合并为D02-12地块,用地面积为3.16公顷。
2、地块指标调整
2.1、D02-12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Rr2C2(二类住宅组团用地、商业服务业用地,Rr2不大于70%,C2不小于30%),容积率调整为1.4(原居住用地为1.25),建筑高度24米不变,配套社区食堂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200平方米。
2.2、D02-03、D02-05、D02-11地块用地性质由G2(生产防护绿地)调整为G1(公共绿地)。
2.3、D02-01和D02-10地块规划动态调整为保留。
三、图则
调整前图则:

调整前图则

调整前地块指标
调整后图则:

调整后图则

调整后地块指标
今年7月,在本次D02街坊西侧和北侧的4个街坊,即I05、I06、I10、D01街坊也公示的控规调整方案,同属朱家角新镇区单元,总规划面积约为 44.81公顷。
来源:青浦区政府网
编辑:大青浦房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