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康德、黑格尔、马克思哲学的简单总结
对康德:建立在经验基础上的真理是相对真理,而不可知论是绝对真理,两者是相互平行的关系。我们平常所讨论的真理一般指相对真理,而相对真理是可能被证伪的,也就是说,它们不一定是真的,但是常人常常把绝对真理和相对真理混同起来。相对真理对应康德的现象界,绝对真理对应康德的物自体。
相对真理有一些边界,如果你的怀疑突破了这些边界,你就是在思考绝对真理的问题,而绝对真理属于不可知论的范畴,我们无法用经验来解答这些问题,只能通过概念与概念之间的联系来思考这些问题,并且你一定会得出世界分为可知和不可知两部分的结论,因为你如果怀疑相对真理的基础,那就是怀疑经验的可靠性,那么你就要向经验之外的事物去寻找答案,而经验外的事物,那就是超验领域,是不可知的领域,一旦你知道了这点,你就明白对于这个问题,你不可能知道更多,你也就不会再怀疑整个经验的可靠性了。而且,因为你理解“超越”这个概念,所以你也不可能认为这个世界只有你的经验存在。
对于相对真理的怀疑的边界是,你可以怀疑一个相对真理是否会被另一个相对真理所替代,但是你不能仅仅怀疑事实是不是如相对真理所说的那样,却找不到可以替代的相对真理。
在《实践理性批判》中,康德阐明,虽然我们无法直接追问物自体,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实践来试探物自体的内容,试探的方式就是坚持某一或某些相对真理,直到出现错误为止,之后再修正出错的相对真理,继续坚持它,如此往复。
对黑格尔:这个世界对事物有多种矛盾的解释,这些矛盾看似不相容,实际上却能在更高的层面统一起来。将这些矛盾统一起来的方法就是辩证法,将所有矛盾统一起来后,产生的意识的共同内容,就是绝对精神。
人如果在诸多相互矛盾的解释中只选择一种解释世界的方法相信,那他就是相信形而上学,由于他忽略了矛盾,所以他也领会不了辩证法。
直观性的矛盾是辩证法发生的必要条件,我们对于世界的知识的基础是对一些事物的直观印象,这些直观印象有时看似不相互矛盾,但是经过一系列论证后,矛盾可能就显现出来了。对事物的直观印象以及建立在直观印象上的论证,这之间的直观的矛盾就是直观性的矛盾,是辩证法发生的必要条件。
直观印象就是由观察直接得出的结论。
直观印象以及建立在直观印象上的论证,如果这之间有直观的矛盾,并且你没有忽视这种矛盾,那么你就会在脑海中寻找或创造一种能够同时解释矛盾双方的解释,使矛盾双方处于这种解释的不同层面上,这就是辩证法发挥作用的过程。
一个真理替代掉另外两个或多个真理的过程,就是辩证法上升的过程,人在经历这个过程后会使用新的真理而不是使用旧的真理。
一事物具有多方面的属性,每个属性所对应的特质都不一样。当一物具有某种特质,我们会认为“此物是怎样的”,而忽略此物在其他方面的特质。这样,当我们认识此事物在其他方面的特质时,就可能与我们原先认识的特质在表面上不相容,因为我们无法接受某事物既是A又不是A。但是,经过辩证法的统一后,我们就能明白,这两种特质处在此物的不同层面上,这样就能解决某事物具有的特质不相容的问题。上述就是矛盾产生的原因及解决的方式。
当你领会辩证法后,就不是你带着思想,而是思想带着你走了。
对马克思:马克思在黑格尔的基础上对辩证法做了一些扬弃,创造了唯物辩证法。
不参与唯物辩证法的命题有二:1、相对真理中不是直观印象或建立在直观印象上的论证的判断;
2、绝对真理。
不是直观印象或建立在直观印象上的论证的判断就是未证实的相对真理,是不参与唯物辩证法的。
唯物辩证法就是在经验范围内的辩证法,它符合之前所有的哲学的内容,只是它只讨论经验范围内的事物,并且不把人的思维局限在某些预设下。
我们说唯物辩证法是正确的,不是因为唯物辩证法客观地描述了世界,而是因为唯物辩证法能用概念把握事物的发展趋势,从而预测历史的走向,是有用的哲学。
黑格尔辩证法的缺陷在于,它认为每一个命题都需要运用辩证法来与和其相矛盾的命题统一起来,但是这就导致了一个问题,那就是,每当有一个新的命题出现,我们就要把它与和其相矛盾的命题统一起来,而命题的数量是非常多的,这就阻碍了我们思考真正重要的问题,所以辩证法的使用范围需要受到限制,限制后的产物就是唯物辩证法。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就是他不加筛选地使用辩证法的后果。之所以把辩证法的使用范围限制在经验,是因为经验可以指导我们的生活,可以引领我们解放自己。
个人总结:当在某个领域只有一种相对真理是符合经验的时,我们需要坚持这种真理,直到这种真理出现了错误为止(康德主义);当某个领域有多种符合经验的相对真理时,我们需要了解所有支持这些相对真理的证据,才能使用辩证法,把这些真理统一起来,将真理上升到更高的层次(黑格尔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