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翔】冒充部落酋长算招摇撞骗吗?读评论#13

一、连体人自残算故意伤害吗?
1、什么叫故意伤害?
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2、连体人是本人还是他人
①非人说∶连体人不是人
亚里士多德认为连体人是怪物、东汉灵帝时期认为连体人降生是不祥之物出生时就被处死等
②一人说∶连体人是一个人
③两人说∶连体人是两个人(绝大多数)
出现的问题∶如何区分为两个人?
3、我们应当尊重连体人
社会问题很复杂,法律有时候也并不能完全能跟得上。我们无法用既定的标准去要求所有的人,但是连体人当然有独立人格,他们应当获得尊重。
4、什么是故意伤害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把罗老师说的故事变成文言文
1、把罗老师说的故事变成文言文
①原视频
【【罗翔】我家有个祖传的宝贝,我自己砸了犯罪吗?-哔哩哔哩】 https://b23.tv/jJcYQsS
②罗老师原话
我家有一个祖传的宝贝宋朝的瓷器。我爸妈天天说,这个东西值多少钱值多少套房子,等我长大就把这个宝贝传给我,让我也传给我儿子,结果前几天,我让我妈妈帮我刷一下脸,认证一下,多玩几个小时游戏,他居然不愿意,你说这还是亲妈吗?我准备把这个宝贝砸了,让他们后悔去,谁让他们不爱我呢?游戏都不让我玩,这种爹妈没法要,然后这个同学问我砸文物犯法吗?
③原评论
小儿因持瓶却立,倚柱,怒发上冲冠,曰:"母若不允,欲急吾,吾头今与瓶俱碎于柱矣!"
④罗老师说
我们应该向这位同学学习,如果你能够用古文熟练地阅读史记、资治通鉴,你就会发现一切努力都是值得的,很多时候高级的快乐都是要付出艰辛的努力。
2、因糖碎花瓶
①故事
一个小朋友把手伸进花瓶卡住了,这是一个明代的瓷瓶,他妈妈实在没办法把这个瓷瓶砸烂了。发现小朋友手中拽着一颗糖,如果不转这颗糖就可以直接拿出来。
②思考
有的时候为了小的利益却失去了更大的幸福,这样不值得
三、法律是不断进步完善的
1、原评论
现实生活的案例,就像卡法律条文的bug一样
2、罗老师说
正是因为这些案例,所以才促使了法律的进步,法律中很多词语的变化,甚至一个小小的标点符号背后,都有沉甸甸的故事
3、案例
卖骨灰案,当时的法律规定是盗窃、侮辱尸体罪,最后法律就出现了bug,因为很难把骨灰解释为尸体案。在2015年刑法修正案九就修改了,这个问题就解决了
盗窃、侮辱尸体罪改成了盗窃、侮辱尸体、尸骨、骨灰罪
四、我爸爸是杨利伟
原评论
同小时候班上有个姓张的同学说自己的爸爸是杨利伟,月球酋长不听话的话,让他爸爸扔陨石砸我们
问∶冒充外国酋长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吗?
答∶不属于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因为这不是我国的国家机关
五、罗老师说哲学
原评论
老师是法治殿堂的门童,却把我领进了隔壁哲学大楼
罗老师说
我也只是哲学的门外汉,努力伸着头往哲学殿堂看。只是不断的吆喝,希望大家去关注更值得关注的。
人类历史中那些伟大的心灵与伟大的智慧,值得被广而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