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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3.2 认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2023-10-12 13:29 作者:晦无  | 我要投稿

【本文转载自三联书店1960年 仅供学习参考】


第二节 认识是客观世界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反映论。这就是说,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认识看成是客观现实在人脑中的反映。辩证唯物主义的敌人通常都反对这样来了解认识。例如,他们断言,谈论无法看到的自然界规律的反映,是没有意义的;世界上的现实和能反映它的数学公式和逻辑范畴(例如“本质”),伦理概念(“正义”、“高尚”)是不一致的。但是,这类反对意见是建立在对反映的非常幼稚而庸俗的理解上面的。

  当辩证唯物主义谈到认识是反映时,它所指的是,认识作为现实在人的意识中的复制,它只能是客观世界的反映,而不能是别的东西。在人的意识中存在着的不是事物本身,不是它们的特性和关系,而是思想的、观念的映象或反映。这些映象或反映多少准确地表达被认识的客体的特征,并在这个意义上和客体相似。

  唯物主义的反映论把意识和物质、认识和被认识的对象区分开;但同时它又反对把意识和物质绝对对立起来,因为客观现实反映在人的意识中,而人的意识本身是物质的特性。

  承认人的心理是有高级组织的物质即大脑的特性,就必然得出结论:在思维和物质世界之间,没有也不可能有一条原则性的、不可逾越的界限。

  当然,认识的对象可能不只是物质客体,也可能是精神的、心理的现象。但是,这种情况丝毫不能改变认识的本质。因为,精神的、心理的现象本身就是存在于意识之外的客观现实的反映。

  另外,人的认识能力并不是神秘莫测的天赋,而正是在实践活动的基础上,在认识或反映物质世界的过程中长期发展的结果。在这一过程中,感觉器官不断发展,思维日趋完善。

  以上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关于认识问题的原则性论点。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以承认人们有认识、反映周围世界的能力为出发点的,它为人类知识的发展开辟了无限的前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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