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基础知识》3.1.7 提高剥削程度的两种方法
【本文转载自上海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7、提高剥削程度的两种方法
每个资本家为了增加剩余价值,都尽力对雇佣工人提高剥削程度,从工人身上榨取更多的剩余劳动。资本家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有两种方法。
一种方法是延长工作日的长度。这样就可以在必要劳动时间以外,增加剩余劳动时间,从而使资本家可以剥削到更多的剩余价值。例如原来工作日为12小时,其中6小时为必要劳动时间,6小时为剩余劳动时间,现在把工作日延长为14小时,剩余劳动时间就因此增加到8小时,从而可以使工人多为资本家生产2小时的剩余价值。靠绝对延长工作日而生产的剩余价值,叫做绝对剩余价值。
在技术很低而其进步也较慢的资本主义发展的初期,这种方法特别具有重大的意义。就是在整个资本主义的历史过程中,它也始终是资本家阶级对工人阶级剥削的基础。
在资本主义初期,国家颁布了专门法律,强迫工人尽量每天多做几小时。以后到资本已有足够供自己驱使的工人的时候,这种国家法律已不需要,资本已经有可能通过经济上的强制来把工作日延长到最大限度。在这种情况下,工人阶级就开始了争取缩短工作日的顽强斗争。
资本家对工人提高剥削程度的另一种方法,是在工作日总长度不变的情况下,缩短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对工人榨取更多的剩余价值。例如原来12小时的工作日长度不变,把6小时必要劳动时间缩短为4小时,那末,剩余劳动时间就可以相应增加为8小时。但是要缩短必要劳动时间,就需要降低劳动力的价值;而为了降低劳动力的价值,又必须降低工人生活资料的价值。我们知道,商品的价值和劳动生产率成反比例;在制造工人消费品的部门中,以及为生产这些消费品提供工具和材料的部门中,劳动生产率愈高,生活资料的价值就愈低,必要劳动时间也就可以跟着缩短。因此提高劳动生产率就成为资本家加强剥削程度的一种手段。这种因为劳动生产率提高而减少必要劳动时间和相应地增加剩余劳动时间而产生的剩余价值,叫做相对剩余价值。
靠降低劳动力价值来缩短必要劳动时间,这就要求工人生活必需的各种生活资料的价值都降低才行。而事实上,当一个资本家要提高劳动生产率而降低商品价值,他的目的决不是为了要减低劳动力价值,从而按比例地减少必要劳动时间。他是为了追求超额剩余价值。但是由于无数资本家追求超额剩余价值的结果,提高了社会劳动生产率,降低了生活资料商品的价值,降低了劳动力价值,缩短了必要劳动时间,相应地增加了剩余劳动时间,从而增大了一般剩余价值率,使资本家阶级得到了相对剩余价值。
超额剩余价值是变相的相对剩余价值。它是由于个别资本家采用新机器和改进生产方法,使本企业的劳动生产率高于这一部门的平均水本,使商品的个别价值低于这种商品的社会价值、从而获得的超过一般剩余价值率的多余剩余价值。
一个企业获得超额剩余价值只是暂时的现象。当一种新的生产方法普遍推行到全部门,因而使劳动生产率普遍提高以后,商品的社会价值就会降低,这时,由个别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差额所形成的超额剩余价值就会消失。但是,超额剩余价值在一个企业中消失,又会在另一个采用更新的更完善的机器的企业中出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新技术的增长和生产力的发展,其推动力也就在此。
新机器的采用、技术的改进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本来是一种社会进步的表现。可是在资本主义社会中,改进技术和提高劳动生产率只是给资本家带来利益,对于工人阶级来说,只是缩短了为自己工作的时间,增加了为资本家无酬劳动的时间,也就是说,受资本剥削的程度越来越提高了。所以,随着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资产阶级和工人阶级之间的阶级对抗,必然愈来愈趋于尖锐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