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侦探案》 清 吴趼人(四)
浦五房一鸡案 某甲苏州一乡村村民,某日背负一笼子鸡进城卖。浦五房伙计在店铺门口呼甲看鸡,后因为价格不合,令甲离开。 甲点笼中鸡的数量,发现少了一只,找伙计索鸡,起了争执。浦五房是一家经营百年的熟肉铺,围观的邻居听甲说浦五房讹了他一只鸡,皆叱责甲“一家百年老店,能赖你一只鸡?” 甲说“要是这些鸡是我的,少了一只,我怎么可能计较?可是这笼鸡是众邻居托付我代售,现在丢了一只,我也不知道丢的哪位邻居的鸡,回去无法交代,会因此鸡而争吵。” 众人正喧扰,巡抚丁公日昌鸣驺经过,甲见了忙上前呼冤。丁公问了事情经过,也叱责甲妄说。甲觉得自己特冤屈,倚壁痛哭。 不久,元和县令某公也鸣驺过来,甲再次上前拦轿呼冤。公令衙役传浦五房伙计到轿前,问“你怎么偷人鸡?” 伙计说“刚才他已经在丁大人前呼冤过了,也被大人叱责了。我就一店铺伙计,只是与他单纯的讨价还价,假设赖了这位老板的鸡,也是主人的,又不能带回家,对我有什么好处?我家主人是当地有名的富翁,可能贪他一只鸡吗?再说了,大人,我也不必如此进媚。” 县令说“你很能说啊,但不能说服我。你店铺中有几只鸡?” “不知道,买多少养多少,也随时取来杀了,我无法知道有多少只?” “你今天买鸡了吗?” “没有” “昨天买了吗?” “没买,店里所存的鸡皆是三天前购买的。” 公随即吩咐衙役“去把店里的鸡都抓来,一定要搜寻备至,不得少一只。”说完,公令“前往公署,我要审问鸡。” 市场人一听说县令要审鸡,皆好奇跟在公的轿子后面到公署围观,大家窃窃议论,觉这事儿太奇怪。 公到公署,升座,传伙计问“你平时用什么喂鸡?” “馊饭和糠”。 公问甲“你和邻居喂鸡吃什么?” “我们不喂鸡吃什么,都是放到野外,让鸡自己觅食。” 公吩咐衙役将两造的鸡全杀了,令剖鸡肫检验。甲的鸡肫内都是些砂石、青草;而浦五房的鸡是糠粃,其中一个肫里面是砂石、青草。 县令看着伙计说“你还怎么说?我知道你就像某些人很能扯。我在苏州住很久了,平常没事时,经常四处走动,和苏州人闲聊,了解你们一些人习性轻薄。你确实不是贪人家的一只鸡,但你见甲是老实的乡下人,故意去耍弄他,只是为嬉笑助兴,苏州世俗人的轻薄习性让你做出这种事,我太明白你们这类人,你再怎么能说也骗不了我。甲到我面前呼冤,我诘问你,你不来分辨事情原委,而是一上前就说之前丁大人已经叱责了,想用丁大人的压我。我很清楚,这也是苏州世俗人的伎俩。如今曲直既然已经判了,和我一起去请示丁大人。” 遂下令起轿,率两造所剖的鸡肫,前往巡抚院,说明事情经过。丁公听后,恼羞成怒说“我被一市侩给骗了!”当场断浦五房伙计赔偿甲一笼鸡的钱;且罚浦五房巨款,将罚款充善款,并勒令浦五房字号不准在苏州出现。 控忤逆 一老太某天到县衙控告儿子和儿媳忤逆,县官升座询问“怎么回事?” 老太说“儿子、儿媳长时间忤逆我,平日的侍奉也是随随便便。今天是我的生日,竟然拿不干净难吃的东西给我,他们自己卻享用酒肉。我实在是忍不下去了,所以来控告他们,祈求您严惩二位。” 呼老太的儿子、儿媳到堂讯问,二人只是哭泣,没说一句话。 县官说“我管理的地方出现忤逆的人,是我的罪过。你的儿子、儿媳不孝,确实需要严惩。但是,今天是你的生日,对家人动刑,恐怕对你不利。我应当为你上寿,以此赎我治理不严的罪过,而且也能教育教育你的儿子、儿媳,令他们羞愧。” 说完,吩咐衙役在堂下设几案,端上面,令老太、儿子、儿媳吃面。而后,县官上堂去问其他案件,良久未来。 老太、儿子、儿媳吃完面,于堂下等县官发落;忽然,三人大吐。县官得报,令衙役检查呕吐物,老太吐出的是肴胾(指鱼、肉),儿子、儿媳吐出的是藜藿(指野菜)。 县官叱责老太说“酒肉到底是谁吃了?你怎么可以诬陷?竟敢在本官面前撒谎,平日的行为可想而知。原本应该严惩你,姑念你指控的是儿子、儿媳,虽然不应该但不违理,暂且放你们回家,勉尽慈孝,别以为本官可以随便欺骗。” 老太羞愧离开。 野史氏说:检验肚子里的东西来判断,这脑回路真的神奇。那些整天带着愁容的人,很少不是被人欺负的。这案件我是在一笔记中读到的,里面没有写官员的姓名,仅称“某君”。笔记还记载了几则事,颇似现代观察使、前署广东南海县令徐君次舟的事迹。徐君在粤,曾在南海、清远任县令,断了不少案件,可惜世俗流传的大多失实,不能记载进来。 又一则 林砺之对我说: 长白忠若虚大令,名满,治理余姚时,有好名声。他整天高坐堂皇,断案听讼,几乎没见他休息。若有冤枉的事,无论大小,皆可上堂诉讼。到公这里,曲直立判,当天讼当天解决,毫无羁留。 某天,傍晚时分,一父亲扭着儿子前来控告忤逆。公提讯二人,父子俩皆是皮匠。老人说儿子不孝,生意不好好作,整天游荡,教也教不动。 大令徐徐问“你们吃晚饭了吗?” “没有”。 大令令衙役给父子各二百文,然后说“先去吃饭,吃好了再来听审。” 父子拿着钱离开。 过了一个时辰,大令传“控告忤逆的人回来了吗?” 衙役说“父子已经在堂下等候许久。” 呼父上堂,问“饭吃好了没?” “谢恩赏,已经吃饱了。” “二百钱全花了吗?” “还剩三十多。” “是吃饭还是吃菜?” “吃了菜。” “你平常饭量多少?” “年纪大了,一瓯就饱了。” “嗯,你吃的菜花费多些,饭仅一瓯,那为何仅剩三十多钱呢?” 老人一听,忙跪下磕头,说“小人身体有痼疾,吃完饭后必须吃一钱多鸦片,一部分是烟钱。” 大令让老人下去,传儿子上堂。问“饭吃了吗?” “吃了。” “二百钱用了多少?” “用了三十文,还剩下一百七十文。” “为何如此节省?” “人吃饱就行了,既然已经吃饱了,钱已经没地方用了。” 大令传父亲上堂,对他说“我已经知道你们父子的情况了。吸鸦片的人,虽然有产业,但游手好闲,毛病一堆。你儿子的收入能有多少,他赚的钱不够你花销,不是他不孝,你是认为他无法满足你的消费而控告他,做你的儿子真难。” “不是,儿子确实不孝,喜欢游荡,控告他是不得已。” “游荡的人平常时花钱大方,今天你儿子吃一顿饭,用去三十文;你呢,仅剩下三十文,可知你平常是怎么花钱的。你儿子不过是一皮匠,即便整天无休不停劳作,也供不了你这样花钱,或许真有你说的不孝,但依我的观察,他不孝在哪里?我不追究你诳语,可你吸食鸦片,必须惩办。但当着你儿子的面用刑,我不会这么作,你儿子也必不忍见父亲被刑,这样作不符合情理。你们回去吧,父子好好相处,勉为良民。” 父亲非常感动,抱着儿子哭泣,泥首谢去。 野史氏说:呜呼!明察是非,善于感化人的大令。 打笆斗 林砺之又说了另一件事: 大令某日坐堂,有二人互相扭着衣服上堂控告,原来是米店控告面店将他的笆斗拿走不还。 面店说“这原本是我的东西,他强来诬陷我。” 米店说“他来借笆斗时,跟我说用后就拿来还,但是到现在还未还,明显是假借真不还,意图吞没。” 大令笑了,说“这是笆斗的罪过。”说完,令衙役将笆斗覆于台阶下,而后举杖扑打,他亲自离开座位近前观看。 扑了数百下,大令回座位坐定,叱责面店说“这笆斗是米店的,你为何吞没人家的东西呢?” 面店一直呼冤,大令指着覆笆斗的地方,说“你自己去看一下,刚扑的时候,掉的是面麸;可扑到第三下,掉的全是糠。此物原本就是米店的东西,不是你去借来用的吗?为何要赖人家的东西?” 二人皆拜服,遵断而去。 晒“银”字 某天夜里旅店来了一位投宿的,这人一进店拿出一囊交给店老板,说“这是钱囊,麻烦代我收藏好,明天我来拿。”老板答应,取出一本册子,边念边写“收某客钱囊一个。”后,递给客人一张收藏券,说“凭此券付还钱囊一个。”这样的操作是旅店的通例。 当时旅店人来人往踵趾相错,众目睽睽,皆见到。夜深后,客人休息,店老板私自打开钱囊,见里面装着银子,起了贪念,急去取钱替换银子。 第二天一早,客人持劵到柜台取钱囊,打开一看,里面是钱。不觉大声说“要命啊!囊里原本是银子,怎么变成钱了呢?”忙与店老板理论,老板拿出册子,说“您看,当时登记的是钱,这张收藏劵上写的也是钱。” 昨夜见此过程的人也纷纷说“是,老板说没错,你昨夜确实付与钱囊。” 客人无法自辩,到官府控告。 县官传店老板到堂讯问,老板呈上登记册、收藏劵,册上写“钱”,劵上也写“钱”。又传证人上堂,其他客人也皆说“我们看见此人将钱囊交给老板收藏。”县官叱责客人,赶出公堂。客人在当地徘徊几天,再次提告。县官很生气,鞭打客人后,驱逐出县。 客人越想越冤苦,夜里赴水求死。当时邻县某大令,有事要去省城汇报,晚上泊舟在此,见有人投水自溺,忙叫来舟人拯救。大令问“为何自溺?” “我,是某店的一伙计,从其他县替老板收债返回,到一旅店投宿,将装银子的囊交付店老板收藏。因当时店里的人多,我怕有胠箧者流厕其间,所以将囊中装的银子说成钱。早上起来取囊,里面竟然是钱,肯定是店老板换去银子。我没脸回去见主人,故决定一死了之。” “你没去报官?” “我提告了,输了官司。” “没事,你明天拿状纸过来,由我来还你清白。” 客人拜谢而去。 第二天,客人果然拿着状纸来。大令到县公署,问县官此事。县官说“这人脑袋有问题,证据确凿寄存的是钱囊,他还一直提告,被我薄惩赶出县了。” 大令说“不对,这人昨夜投水自溺,要不是被冤,为何如此?您借我法堂,我来还他清白。”县官不得已,只能答应。 大令传来旅店诸人,审问事件的经过。登记册注明是钱,收藏劵也写钱,来作证的人也皆说“他自己说是钱囊。”大令听懵了,想“大意了,我要是没办法还那人清白,这事儿将沦为笑话。” 他头转向衙役问“旅店的人都在这吗?” “老板的老婆没来,因为此事与眷属无关,所以未传她过来听审。” “速去为我传来。” 衙役离开后,大令对诸人说“客人所付与的其实是银囊,你们是故意诬赖。我不知你们是不是也赖了人家的银子,但我办法破这个案子。”说完,令众人伸出一掌,大令拿朱笔在每人的掌中写“银”字,接着命他们到庭院跪在烈日下,伸出写“银”字的手掌暴晒。 “赖了人家银子的人,手掌中的‘银’字,会被太阳摄去。” 众人跪在庭下有一会儿,大令忽大声问“某,你‘银’字在吗?” “在” 过一段时间后,大令又问其他人“还在吗?” “在。” 衙役和围观审问的人,见此莫不笑得皱鼻,以为这也太儿戏了,诉讼能出结果吗? 众人正议论间,衙役带着旅店老板的老婆到堂,大令诘问她“你与丈夫密谋用钱换了客人的银子?” “没有。” “你丈夫已经承认了,你为何说无?” 妇人依然说无,大令忽大声朝堂下问“某,你‘银’字在吗?” “在” 大令对妇人说“如何?你丈夫已经承认‘银子’在了,再狡赖,我就用刑。” 妇人以为丈夫已经承认,事情无法掩盖了,说出事情经过,还了客人清白。 此事后,人们将大令当成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