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天,星期一,晴
今天老姐生日,不过我们家向来没有过生日的传统。我以前以为,身份证上的日期就是生日那天,好家伙,这两天才知道不是,说应该是阴历那天。
因为我们家不过生日嘛,晚上老姐就约了她常聚会的几个朋友,小聚了一下。
带回来半个蛋糕,我吃了两口就腻了。我本不喜甜食,因为蛋糕这东西不常吃,才多吃了两口。
还带回来一束花,我也是这么就距离看包装完好的、算是比较精致的花。以前在学校男的过生日都不整这些。因为是鲜花,所以我姐和我妈在怎么处置这个花上产生了分歧。我姐说插在家里,枯萎的时候扔了就行。我妈说花都还没拆,找花店或者送人算了。我爸妈那一辈过的比较穷苦,直到现在,我感觉还是以追求物质生活为主。用比较专业的话来说,我们家的恩格尔系数比较大,除了必要的学费之类的东西,食物支出占家庭总支出的比例很高。这就导致,我父母不太注重除学习之外的精神文化建设。
在如何处理花的问题上,我站我老姐。有这么几个理由。第一,不缺那一束花的钱,这是最重要的,也是留下花的前提基础。第二,这花是别人送我姐的,是礼物性质,再转手有失礼数。第三,这是我姐的生日礼物。从法律上看,我姐对它享有所有权,怎么处置是我姐的权利;从意义上看,生日礼物送人后就带有了个人意义,本人处置还没啥,其他人违背本人意愿处置,难免会让本人伤心。
她们因为这个事情还小吵了一架。我当然两边说好话了。
最后,我爱我妈,我爱我爸,我爱我姐,我爱我家。我们关系都非常好!
晚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