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第二针织厂汉墓清理简报
陕西第二针织厂汉墓清理简报
解峰 陈秋歌
陕西第二针织厂位于咸阳市茂陵镇,西北距汉茂陵3.5公里,东北距汉平陵4公里。1995年在厂北区二道塚畔开挖12#家属楼基槽时,发现汉墓12座,由于汉墓均用空心砖砌筑而成,故称其为空心砖汉墓。当时基槽已掘深约2米,致使大部分墓葬或悬于坑壁,或裸露至墓底,破坏十分严重。闻讯后,咸阳市文物考古研究所派人进行了抢救性清理,现将清理情况简报如下:
墓葬形制
12座墓葬按形制大致可分三大类:
第一类,竖穴土洞基。1座,M10,方向165°,墓葬平面呈刀把形,直壁竖穴墓道,墓道长2.88、宽1.10米,墓室位于墓道北侧,长3.30、宽2.40米,顶已塌落,残高2.20米。未见任何遗留物和使用痕迹,可能是一座空心砖墓的半成品。
第二类,竖穴墓道,空心砖筑平顶墓室。10座,可分3型。
A型,单室墓,7座。例Mil(图一),方向为360°,墓室位于墓道南侧,略宽于墓道。空心砖铺地,南北横排8块,壁砖砌于地砖之上,亦用空心砖构筑,东西侧壁上下侧立两层,每层3块,不错缝,外壁使用两块上下侧立的空心砖封堵,内壁筑砖不存,在两侧壁上,南北平架空心砖以构成平顶,顶残留空心砖5块。空心砖长1.10、宽0.44、厚0.10米。墓道长2.45、宽1米,墓室长3.96、宽1.12、高1.08米。随葬品在墓室的前半部,出土有陶壶27件,陶灶、铜镜各1件。
B型,1座,M9(图二),方向260°,墓室在墓道东侧。在墓室前部有一小龛,系打破北壁底层前端的第一块空心砖,然后内挖而成,平面呈长方形,小龛口部两边各并排直立两小砖,此两点不同于A型,基道长2.60、宽0.88米;墓室长3.61、宽1.14、高1.28米;小龛长1.50,宽0.76,高0.44米;空心砖长1.10、宽0.44-0.46,厚约0.10米;小砖长0.14,宽0.06,厚0.04米,墓室的两侧,前部及小龛均置有随葬品,计有陶壶3件,陶罐,陶仓、铜镜、铜带钩、铜器座、铁剑、铅马衔、小石板各1件,五铢7枚。
C型,双墓室,2座。例M3(图三),方向350°,墓葬平面呈刀把形,墓室在墓道的南侧,全部用空心砖构筑。铺地砖南北平铺两组,每组8块;壁砖砌于地砖之上,东西壁各側立两层,每层3块,不错缝,内壁用砖4块,两两相对側立,两组铺地砖中缝处,侧立空心砖两层,每层3块,亦不错缝,形成中壁,将墓室一分为二,构成双室。两侧壁及中壁之上铺两组空心砖,每层8块,构成墓室平顶,排列形式和铺地砖同,西室前壁无空心砖封墙,直接生土,东室前壁接墓道口,于铺地砖之外,側立3块空心砖封墙。另外,墓道底部西壁前端,并排直立两半块空心砖(系一整块断裂)。
空心砖长1.10、宽0.42-0.48、厚0.10米;墓道长2.80、宽0.90;墓室高1.04,西室长3.50,宽0.86,东室长3.60,宽0.90米。随葬品大部分集中在西室,有陶壶6件,扑满2件,铜镜,铜钵各1件。东室多小件器物,计有小陶壶3件,五铢11枚,玉君、玉建,铜饰各1件。
第三类,竖穴墓道,空心砖砌筑人字形墓顶,1座,Ml(图四),方向256°,墓葬平面呈刀把形,墓室位于墓道东侧,墓室的南侧为折边形,墓室底用方砖错缝平铺,东西九排。最西一排用方砖3块,其余每排用方砖4块,余缺处用打碎的方砖填补,方砖长0.35、厚约0.05米,地砖上用条砖砌壁,南北壁各错缝侧立5层,高约1米。东壁错缝侧立8层,从第6层始,用砖数向上递减,条砖长0.38、宽0.19、厚0.10米。两侧壁之上架空心砖对搭成人字顶,其中北边一排空心砖均做有宽、深约4公分的隼口。空心砖长1.10、宽0.42、厚0.10米。封门位于墓道西端,现存5层,其中底部两层用条砖纵平放置,上三层下置土坯,残高0.48米。墓道长2.50,宽1.14米;墓室长3.42、宽1.83、高1.70米,随葬品中的陶器类放置在墓室的前半部,铜镜等小件器物则放置在后半部,随葬品计有陶壶4件,陶罐2件,陶仓、盆、灶各1件,铜弩机1件,铜镜2面,五铢20枚。
随葬品
随葬品分陶器、铜器、铁器、玉石器、货币等几大类。
(一)陶器,出土67件,有壶、罐、仓、灶、盆、鼎、盒、豆、扑满等,分彩绘、灰陶、釉陶三种。其中彩陶器20件,以红彩为主,辅以少量的黑色,多着白色为底,图案有蒂纹、三角纹、锯齿纹、条带纹、云纹等;灰陶25件,大多数施加数道弦纹;釉陶器22件,大部分施黄釉,间以少量的绿、酱色,纹饰多为狩猎纹。
壶,25件,分彩陶壶、灰陶壶和釉陶壶三种,其中,
彩陶壶6件,分为三型。
A型,2件,溜肩,球腹,浅盘口,粗颈,斜直状假圈足,底微凹。标本M4:6,领施一道凹弦纹,颈、肩、上腹及圏足处朱绘条带纹、三角纹、云纹、锯齿纹等。彩绘有白底色。下腹素面。口径6.8、腹径12.1、底径7.8、高17厘米。
B型,2件,斜肩,鼓腹,深盘口,领徹曲,长颈,长筒状假圏足。并稍下收,底微凹,附对称实鼻衔环铺首。标本M4:10(图五),盘形盖,盖面浅浮雕二龙戏珠图案及方格网纹,器身的颈部朱绘空心三角纹及卷云纹,上腹朱绘交叉带纹,并填入圆点等几何纹,圈足中部绘带纹,朱绘有白底色。另,肩及腹部各有两道凹弦纹,口径11.7、腹泾21.6、底径11.7、高31.5厘米。
C型,2件,斜肩,扁腹,盘口、高直领,短颈、斜直状假圈足,平底。标本M9:10(图六),口、肩及上腹均留有朱绘脱落后的痕迹,口径7.2、腹径18、底径8.4、高20厘米。
灰陶壶,14件,分二型。
A型,9件,圆肩,圆腹,可分三式。
I式,1件,M9:13(图七),方唇,窄沿外侈,盘口,高领,细长颈,斜直状假圈足,凹底,肩及腹部各饰两道凹弦纹,附对称实鼻衔环铺首,口径12.5、腹径26、底径16.5、高34厘米。
II式,2件,不同于I式处,宽平折沿,尖唇平底。标本MU:5,口径17、腹径33.5、底径20、高43.5厘米。
III式,6件,不同于口式,窄平折沿,沿面凹曲,形成双尖圆唇,盘口较浅,呈斜直状,矮领,粗短颈。标本M3:15(图八),口径15.5、腹径20.3、底径15.5、高26.5厘米。
B型,4件,溜肩,球腹,盘口,矮领,折曲状圏足,附对称穿孔衔环铺首。标本M3:l(图九),肩饰三道凸弦纹,上腹饰两道凸弦纹,底饰粗绳纹。口径17、腹径36.5、底径31.3、高46.5厘米。
另,M12:l,有残缺,型式不明。
釉陶壶,5件,均黄釉质,敞口,粗颈,圆肩,圆腹,直筒状假圏足,底稍凹。标本Ml:4(图十),口部饰一道凹弦纹,肩及腹部施三道凸弦纹,其中两道凸弦纹间浅離动物纹,内容为虎豹相斗、飞龙逐兽、神人戏猴驯狮、神人骑马射豹等。口径12.8,腹径24.8、底径13.6、高30.2厘米。
罐,15件,分彩陶罐,灰陶罐,牠膚罐三种。
彩陶罐3件,圆肩,鼓腹,斜折沿,沿面凹曲成双唇。标本M4:6(图十一),双圆唇,束颈,平底,下腹素面,肩及上腹施朱绘。图案为云纹及相间的锯齿纹,无白底色。口径7.6,腹径16.4,底径7.6、高15.6厘米。
灰陶罐6件,分二型。
A型,5件,斜肩,斜腹,平折沿。标本M2:3(图十二),方唇,直颈,平底,肩部偏下饰一道凹弦纹。口径10.8、腹径17、底径10.2、高15.2厘米。
B型,1件,Ml:7(图十三),溜肩,筒腹,侈口,宽斜折沿,曲颈,凹底,上下腹各饰两道凹弦纹。口径9.2、腹径14、底径12.4、高16.4厘米。
釉陶縄67件,圆肩,圆腹,分二型。
A型,4件,侈口,斜折沿。标本M5:16(图十四),尖唇,曲颈,底微凹,肩饰两道凸弦纹,弦纹间刻画有云纹及雀、龙、猴、尖嘴兽等动物纹。口径8.4、腹径15.6、底径8.1、高13.2厘米。
B型,27件,直口,窄平沿。标本M5:13(图十五),方唇、凹底,肩饰两道凸弦纹,弦纹间饰一周云纹及羽兽、朱雀、虎、尖嘴兽等动物纹。口径7.8、腹径15.9、底径7.7、高12.9厘米。
仓,97件,分彩绘陶仓,灰陶仓、釉陶仓三种,按其形制,可分三型。
A型,47件,均饰彩绘,扁圆唇,筒身,伞式顶出槍,有6道瓦棱,平底附三兽足。标本M4:11(图十六),有盖,盖方唇,孤壁,附圏足型捉手,中心为乳丁,下饰8道瓦棱。器身饰3组凸弦纹,每组3周,弦纹将器身等分为四部分,上下两部分为朱绘锯齿纹,中间两部分为双线朱绘对称的连弧纹并填以卷云纹、涡纹等,檐戏16.8、 底15.3、通高26.7厘米。
B型,1件,M9:2(图十七),泥质灰陶,盖饰瓦槽一周,瓦槽上下两层瓦,筒身,向下有收分,附底径,平底,三覆塔形足。上腹饰一宽带纹。檐径22.8、底座径20.8、 通高32.6厘米。
C型,4件,全部釉陶,分黄、酱两色,口有唇,较厚而高,筒身,伞式顶出槍,有瓦槽,每槽上下三层瓦,平底,三熊足。身饰三组凸弦纹,等分筒身,每组三周。标本Ml:l(图十八),黄釉,有盖,盖亦有三层瓦槽。口径6.8,檐径24.4、底径18、通高38.2厘米。
灶,4件,分二型。
A型,1件,Mil:3(图十九),泥质灰陶,圆头形,灶面前出槍为遮火墙,3个火眼,方形火门,羊头形烟囱,孔不通,灶面前部及火门两侧饰棱形纹及网纹,火门上侧饰网纹及圆点纹,另,火眼左侧饰一大鱼,右列4小鱼。灶面长18.9,灶宽15.9,高8.2厘米。
B型,3件,不同于A型处,灶身较宽,烟囱呈圆锥体,灶面周边通饰网纹,火眼两侧列鸡、猪、铲、火勾、盘等,火门左侧为一人跪地烧火,右侧为一瓶。标本Ml:6(图二十),釉肉灶,两个火眼,均置小盆,灶面长20.6,宽17.1,高14.1厘米。
奁,3件,分二型。
A型、1件,M4:5(图二十一),彩绘陶,覆钵式盖,孤壁,顶较平,有三周凸弦纹和三乳丁,附弓形纹钮,钮孔穿圆环,奁身向下稍收,附对称实鼻街环铺首,口部下饰两道凹弦纹,平底,附三熊足,器身通施朱绘,脱落殆尽,三足亦施红色,盖施朱绘,中心为柿叶形纹,外为锯齿纹,二、三道弦纹间为变形鱼纹、一、二道弦纹间为锯齿纹,彩绘无底色,奁口径23.8、通高25厘米。
B型,2件,均釉陶,绿、酱二色,博山盖,直筒身,平底,附三熊足,标本M5:5(图二十二),绿釉,上下腹各饰一道凸弦纹,弦纹间浮雕兽纹,四座山漫分其为四组,一、三组的内容是一羽人和一羊或狗相背而行,第二组为一虎舞爪向山,第四组为一卧虎张目远视;盖于山漫间分别饰两羽人和两豹相对的图案,口径19.3、通高24.3厘米。
鼎,3件,其中釉陶鼎2件,彩绘陶鼎1件,敛口,深腹,圍底,附之兽足。标本,M5:7(图二十三),釉陶,黄底,双耳处撤,下有长方形缺口。上覆半球形盖,盖施浅浮雕,中心为乳丁衔环,周围是两龙和三乳丁,再外是两道凹弦纹,弦纹和口部之间浅浮雕动物纹一周,计有虎、鸟、羊、龙、豹等。口径18.4、通高18.2厘米。
盒,1件,M4:2(图二十四),彩绘陶器,体较矮扁,盖方唇,弧顶,附圈足形捉手,腹较深,敛口,弧壁,園底,矮圈足,通体白底朱绘,盖部颜色脱落不清,腹部为锯齿纹、勾连孤线纹、圈云纹等,口径17、通高15厘米。
小盆,3件,均泥质灰陶,分2式。
A式,1件,Ml:14(图二十五),敛口,窄平沿,折腹,凹底,通体素面,口径9.5、底径4.2、高为4.6厘米。
B式,2件,侈口,宽平沿,折腹,矮圈足,标本M5:20(图二十六),口径8.5、底径3.1、通高3.5厘米。
豆,2件,泥质灰陶、釉陶各一件,例M5:12,(图二十七),深盘口,螺旋纹实柄,座列兽纹,计有龙、羊、虎等,凹底,盘径9.9、柄径8.6、通高为8.9厘米。
扑满,2件,均彩陶,圆肩,圆腹,平底,口部均有意打破,标本M3:5(图二十八),直颈,肩,腹各饰一道弦纹,口部及上腹留有朱绘痕,口径6.9、腹径11.7,底径5.6、通高11.1厘米。
(二)铜器
铜器共有14件,计有铜镜、铜剑、弩、钵等。
铜镜,6件,可分四型。
A型,1件,M9:l(图二十九),日光连孤纹镜,圆钮,连珠纹座,由十三个小圆珠组成,钮座外为一周内连弧纹,连弧纹和素缘之间为铭文带,字体瘦长,内容是“见日之光,天下大明”,铜镜直径7.1、缘宽0.25、厚0.45厘米。
B型,1件,Ml:12,五星式星云纹镜,连峰式钮,圆钮座,钮座外为内向连弧纹,其外为星云纹带,以四乳配列四方,乳间分别排列以曲线相连的立板小乳丁,连弧纹缘,直径10.5、缘宽0.85、厚0.40厘米。
C型,3件,昭明连孤纹镜,圆钮,圆钮座,钮座外有内连弧纹一周,连弧间以半圆相连,外区为铭文带,素缘。标本M5:2,铭文字体方正,内容是“内清以昭明,光象夫日月”。其中,在“月”和“内”之间刻“一”字,估计是为了弥补字之不足的缘故。铜镜直径10.2,缘宽0.90、厚0.50厘米。
D型,1件,Ml:11(图三十),四乳四蜻镜,圆钮,柿叶纹钮座,钮座外四乳间配有四虺,虺的腹背皆缀有装饰图案,铜镜直径14.7,缘宽1.5、厚0.50厘米。
铜带钩,1件,M9:11(图三十一),琵琶形带钩,蛇头形勾首,圆钮,钮位于背
剑,1件,M2:5,身残柄缺,断面呈菱形,剑身向前逐渐变窄,收成圆尖头,剑身出土时带有木质灰痕,似原置于鞘内,残长35.7、宽3.9厘米。
弩机,3件,均明器,标本M5:13(图三十二),郭,悬刀俱全,牙稍残,郭前端较窄、面上刻有箭槽,郭面望山上置一五铢,卡入穿内,似有意为之。郭长为5.5、前宽0.8、后宽1.6、高1.3厘米。
钵,1件,M3:6,侈口,宽沿外折,圆腹凰底,壁较薄,口径12、残高4.5厘米。
器形不明者两件,M3:14,M9:llo
(三)钱币
钱币共228枚,其中五铢221枚,压胜钱7枚,五铢钱以“五”字变化为标准可分为两型:
A型(图三十三),27枚,“五"字中间两竖较直,与上下两横相交呈锐角,具体分为立式。
I式,8枚,字体瘦长,“五”字上下两横出头,金字头较大,低于朱字头,朱字上横方折,下横圆折,穿上有一横,径2.5、穿宽0.90厘米。
II式,2枚,不同于I式处,字体宽大,金字头较小,呈矢形,其头、尾与朱字平,郭径2.55、穿宽0.95厘米。
III式,14枚,“五”字头上横出头,朱字头上横方折,下横圆折,金字头、尾与朱字平,郭径2.5、穿宽1厘米。
IV式,1枚,“四出五铢”,郭径2.50、穿宽1厘米。
V式,2枚,笔画较粗,结构不规整,穿下有半星,金字头低于朱字头,朱字上横方折内收,下横外撤,郭径2.45、穿寛.95厘米。
B型,194枚,“五”字中间两竖弯曲,与上、下横相交呈直角,朱字上横方折,下横圆折,具体分四式。
I式,14枚,笔画较粗,穿上有一横,金字头较小,低于朱字头,朱字下横内收,郭径2.55、穿宽1厘米。
II式25枚,笔画较细,穿下有半星,金字头呈矢形,低于朱字头,郭径2.5、穿宽1厘米。
III式,146枚,不同于II式处,金字头较大,尾与朱字平,朱字上横内收,郭径2.5穿宽1厘米。
IV式,9枚,字体宽大,穿的上下无半星和横标,郭径2.5、穿宽1厘米。
压胜钱7枚(图三十四),方孔圆币,形小而薄,有边轮,两面有字,一面为“长生有子”,一面为“长利百万”,郭径1.2、穿宽0.45厘米。
(四)铁器及其它
铁剑,1件,M9:4(图三十五)',剑头及柄尾均有残缺,铜剑档,柄两侧垫木片,剑I身向前变窄,断面扁圆,剑置于鞘内,鞘已朽,留有漆迹与木痕,剑残长80、宽3.5厘米。
铅衔,1件,M9:8(图三十六),由两部分组成,间以圆环相互咬连,全身弯曲呈“S”形,断面圆形,身上有两孔,衔长7.3、宽8.3厘米。
玉蝉,1件,M3:2(图三十七),白玉质,雕刻简炼,剖面呈三角表,长4.7、宽2.6、 厚0.8厘米。
玉佩,1件,M3:13(图三十八),白玉质,上窄下宽,断面为扁圆形,上横面及正面下中以圆孔相通,下横面及正、背面均阴刻变形兽。上宽4.7、下宽5.8、厚1.5、通高3.5厘米。
石板,1件,M9:7,长方形,通素无饰,一面磨光,一面粗糙,长16.8、宽6、厚0.5厘米。
结论
(一)关于墓葬的时代。这批墓葬除M6、M7、M10无任何遗留物外,其余皆有出土器物,根据墓葬形制及随葬器物,拟将其分为两期。
第一期、M4、M12两座,尽管破坏很严重,但可以看出墓葬结构为空心砖筑单室平顶基,类似“烧沟”第一期,具有早期砖室墓的特征;器物组合以彩绘陶壶、陶仓、陶罐、陶奁等为主,特别是陶壶体矮领较直,具有西汉早期和中期过渡性的特征。所以,这两座墓葬应归于西汉中期偏早为宜。
第二期,墓葬Ml、M2、M3、M5、M8、M9、Mil、等,墓葬结构出现多元化,有单室、双室两种,分平顶和人字顶,且单室墓已由早期的墓道和墓室同宽发展到后者宽于前者,同时还出现了小龛和小砖;器物组合虽保持和延续了第一期的形式,但明显地增加了大量的带有两汉中晚期特色的釉陶奁、仓、灶等,因此,第二期的时代当是两汉中晚期。
(二) 仅见于M5的压胜钱,钱文“长生有子”和“长利百万”,不见著录,当是新品类。
(三) 空心砖汉墓在咸阳发现不多,近几年所发现的大都集中于此,所以,此次发掘对于研究当地的空心砖汉墓及当时的民俗和文化无疑具有重要的参考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