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学学习笔记】1.导论

民法学导论(法学分支学科)
一、什么是民法(民法学习的意义)
二、“民法人”的教学理念
三、民法学学习的方法
一、什么是民法
民法是人法;
民法是市场经济的基本法;
民法学是教育部确定的法学专业十四门核心课程中的最
核心课程。
课程模块一:民法总论(必修课);
课程模块二:民法分论(必修课);
课程模块三:合同法(限选课);
课程模块四:侵权责任法(限选课);
课程模块五:担保法(限选课);
二、“民法人”的教学理念
(一)为何提出?
(二)“民法人”的品质
1.民法人是讲诚实、守信用的人;
2.民法人是具有平等价值观和公平观念的人;
3.民法人是懂得尊重他人权利的人;
4.民法人是具有社会公德意识的人;
5.民法人是具有义务观和责任感的人;
6.民法人是系统掌握和精通民法知识的人。
三、民法学学习的方法
(一)民法知识与学习方法兼顾
方法也是科学知识,方法比知识更重要。
1.理解(物、视为、孳息……);
例:《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第三款:“代理人和第三人串通,损
害被代理人的利益的,由代理人和第三人负连带责任。”
2.强记(基本概念、重点法律条文);
3.民法知识体系化的法学思维。
tips:
这是乌木
乌木(阴沉木)兼备木的古雅和石的神韵,有“东方神木”和“植物木
乃伊”之称。由地震、洪水、泥石流将地上植物生物等全部埋入古河床等
低洼处。埋入淤泥中的部分树木,在缺氧、高压状态下,细菌等微生物的
作用下,经长达成千上万年炭化过程形成乌木,故又称“炭化木”。历代都
把乌木用作辟邪之物,制作的工艺品、佛像、护身符挂件。古人云:“家
有乌木半方,胜过财宝一箱。”
法律归属上:
1.文物→适用《文物保护法》:国家所有;
2.古生物化石→适用《古生物化石保护条例》:国家所有;
3.天然孳息→适用《物权法》:一般土地出产物,用益物权人
享有(116条);特殊土地出产物——矿产资源,国家所有(46
条):
4.埋藏物→适用《物权法》:参照遗失物,国家所有;
5.无主物→先占→物权法原理→发现人取得所有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