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行者.善恶
“可是我怎么才能出于我自身的目的去改变我的目的呢?当我听从了你的劝告,不就是顺从于你的目的而改变了我的目的么?”
“人类能够脱离于动物的生存形态建立现有的文明,源于人类不断的超越自我。你难道不想要超越自身么?”
“当然想,所以我才愿意听从那些拥有更高权威的话语。”
“你想要超越自身的目的,是源于那些拥有权威的话语,还是源于自身的欲望呢?”
“源于自身的欲望是什么?我总是屈从于自身的欲望。却不知道人的欲望是好是坏。有人说:‘人之初性本善’,也有人认为‘人性本恶’。我该如何面对我的欲望呢?”
“人类的思想既有理性的认知也有感性的判断。人类的理性建立在以文字概念为基础的逻辑上,人类的感性由自身情感的喜好所决定。
当我还是个孩子时,我所拥有的概念不足以建立一个自洽的逻辑体系。这时我对事物的判断只能依赖自身的喜好,于是我就表现为感性多于理性,此时我只拥有移情、寄情的能力。如果我在电视节目上看到以兔子为主角的动物成长类节目,我的情感就会寄托在兔子的身上,当它被狐狸所追逐时,我就会希望它能够摆脱捕食者的侵害,能够自由自在的生活;反之,当我看到的节目是以狐狸为主角时,我就会希望狐狸能够捕捉到兔子或者其他的猎物,希望它不会忍饥挨饿。这个时候,我的想法并没有善良、邪恶之分,我没有想过要伤害兔子或者狐狸,只是让自己的情感融入到了自然、社会之中。我饿了就要吃,渴了就要喝,很少会顾忌别人的感受,但我并不是不善良,而是没有善良的意识和能力。我只是不想让自己受到伤害,也不想让自己所寄情、移情的事物受到伤害。我会慢慢的喜欢上我所习惯的事物、讨厌我所不习惯的事物。它表现为面对外界时我对父母的依赖和父母不满足我的要求时我对他们的讨厌。
随着我的成长,我逐渐的增加了对事物的了解,拥有了简单的概念,也就是私念。这时我已经能够做出一些简单地判断了,可是大部分的判断仍旧由我的喜好所决定。当我开始关注某个我所喜欢的歌手时,我就认为他是好的,我甚至会因为我的喜欢而忽略掉它的一些缺点。我会因我的喜欢而认为所有反对他的人都是坏的。我总是用我较少的理性去做出两极化的判断,也会因我的感性而做出一些无明显目的的行为:我可能会因为好奇或有趣而把一个跟我同样年纪的孩子推到,或者把口香糖粘在我妹妹的头发上。尽管我做出了伤害它们的行为表现为不善良,但是我并没有想要伤害它们的意愿。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无知者无罪,然而我并非没有错误。
我的善良表现为我逐渐拥有的同理心。当我不小心伤害了别人,尽管我难以接受自己做出了错误的事情,我还是会因他人的痛苦而在内心认为自己做了错事,并且希望自己不再犯错。
我的邪恶表现为明知故犯并以此为乐。当我已经知道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伤害,却因觉得有趣而继续伤害他人,甚至希望通过伤害他人来获得有趣的体验。
尽管它们表现为两个极端,但是它们都源于我尚且有限的欲望,那就是积极的提升自己的感受。当伤害他人会使我感到痛苦时,我就会拒绝伤害他人;当伤害他人使我感受到愉悦时,我就会积极的去伤害他人。
我那较少的理性使我意识到某些事情会让我痛苦(坏)、某些事情会让我开心(好),于是我便被感性的欲望所驱动去寻求那令我开心的事情。这时我的行为便因我那较少的理性而表现出善良或邪恶。如果在没有人加以约束甚至帮助的情况下,我或许会仅仅因有趣而做出罪大恶极的事情,也可能会因自己所感同身受的痛苦转而帮助他人。在我没有足够的理性之时,我之所以会重复的进行某样活动或拒绝它,完全取决与它给我带来的感受。而我的感受又会被我所处的环境所限制:如果我生在一个小偷世家,偷窃就会成为值得被鼓励的事情;反之偷窃就会成为被唾弃的行为。
我凭借感性去追求‘好’摒弃‘坏’,又凭借我的理性去认识‘好与坏’。我的理性建立在我对概念的理解上,于是我的行为就出于对概念的理解,同时又用我的内念去解释我的行为,使我的行为变得‘合理’。
简而言之:我用概念构筑理性,由欲望驱动行为。那么你觉得我是善还是恶呢?”
“如果,善与恶只是出于人类根据概念塑造的理性所做出的判断。那人类最初的欲望是没有善与恶之分的么?”
“兔子吃草、狐狸吃兔子、老鹰吃狐狸、草木又吸收他们死后被分解出的养分,请问它们中谁更善良、谁更邪恶呢?如果地球上的人类因某种疾病而灭亡,剩下的生物又会如何看待已经灭亡的人类呢?好与坏源于感性的判断,善与恶则是理性的两种表现。这种感性和理性只能被人类的文化所解释,当人类消失,人类的文化也就随之消失,也就不存在这些概念了。”
“善是人类理性的表现我能理解,为什么恶也是理性的表现呢?”
“你应该知道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不负刑事责任吧。”
“是的。”
“你觉得为什么会有这样的规定?”
“因为他们没有完善的行为能力,需要别人的监护。”
“他们也会做出完整的违法行为,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没有完善的行为能力呢?”
“就像你前面所说,他们的行为所导致的不良后果可能不是出于自身的意图而是因无知或疾病所导致的。”
“在没有足够理性的情况下产生的破坏行为不会像那些由理性判断所做出的行为一样不可原谅。它们也是错误的,但是它们并非出于由自身目的而产生的恶意。只有那些由理性所导致的错误才会表现出抽象的‘恶’。”
“如果说善良和邪恶只是人类理性的两种表现,是什么造成了这两种截然不同的表现呢?”
“我的理性以我所拥有的概念为基础搭建而成,概念的不清晰会造成我的认知偏差,于是就产生了一些‘不理性’的行为。这个不理性不是没有理性,而是我在较少理性的情况下所做出的的错误判断。当我拿着枪去抢劫别人时,我选择用枪而不是胡萝卜做武器是出于我理性的判断,我想要抢劫也是出于我理性的判断:如果我有更方便的获取金钱的渠道我是不会去抢劫的。哪怕我仅仅是为了精神上的刺激而抢劫,我也需要理性的判断——抢劫能否给我带来刺激。
如果我是以钱为目的而实施抢劫的行为,我就会从我的所有能够获得钱的能力中挑选出最适合我当前处境的行为。如果我知道我的抢劫行为必然会受到惩罚,我是不会将这个想法付诸行动的。我凭借我的生活经验得知抢劫不一定会受到惩罚,就像我为了分数而抄袭别人的答案也不一定会被惩罚一样。我之所以会抄袭别人的答案是因为分数能给我带来好的体验,分数之所以能够给我带来好的体验是因为其他人只能通过分数来了解我的能力或者分数是了解我能力最便捷的途径,这是别人对我的无知所导致的。我之所以抢劫也是因为我意识到别人对我的无知程度而选择的获取钱财的便捷途径。
我抢劫是以钱财为目的,而我获取钱财的目的可能是为了满足自己的欲望,也可能是为了治病救人。钱拥有一定的使用价值,这是社会所赋予的。如果人们能够得到免费的医疗,我是不会为了救人而抢劫的;如果抢劫的行为无法达到我的目的,我也是不会抢劫的。我只是根据我的认知做出了相应的选择:想要救人表现为善,想要抢劫表现为恶。”
“你说的这些行为是由你的目的和你所拥有的能力导致的,好像跟概念没什么关系吧。你为什么会认为是概念的不清晰所导致的呢?”
“分数是用来衡量我能力的工具,我对它的理解出于我的内念。我对分数的理解使我想要得到更高的分数:分数能够使我得到父母和老师赞扬、能够给我提供好的工作环境、能够提高我的社会地位、能够给我带来自我满足……这一切是我的理性赋予分数的外在能力。它就像人们给‘艺术’披上皇帝的新衣后所带来的超越其自身能力的赞美。实际上,人们想要赞美的是我的能力,我获得工作的前提是拥有工作的能力,我的社会地位也应由我的能力所决定。当分数能够给我带来这些时,我为什么还要通过努力的学习来获得相应的待遇而不选择更便捷的抄袭呢?我之所以拥有这个想法就是因为我失去了分数的‘真实’。
当人们用便捷的方式判断我的能力时,我也会用便捷的方式去获得我想要的待遇,无论作为介质的是分数还是金钱。这是由整个社会的共识所决定的,它的形成又依赖于每个人对概念的理解。人类社会活动过程中的种种行为会表现为善和恶,它们的出现则取决于人们各种各样的理性目的,而理性是由各种概念塑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