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网热议!强奸未遂,用猪蹄暴揍女子,被释放!
试图强奸,但由于受害者的强烈抵抗而失败后,以对此生气为由,对受害者大肆施暴的20多岁男性被判处缓刑, 引起韩网热议。

8日,据韩法律界称,法院对因强奸未遂和特殊伤害嫌疑移交审判的A某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4年执行。不仅如此,还命令40小时的性暴力治疗讲座的听课、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等残疾人福利设施同时限制4年的就业。

去年7月,a某在京畿道北部的一家汽车旅馆与熟人们喝酒,等人们都走后,就剩受害者B某和A某时,A某脱下B某的衣服,试图强奸B某,但B某打A某耳光,大喊大叫等强烈抗议,仅止于未遂。强奸失败,被B某扇耳光生气的A某用拳头数次殴打B某的脸等。
据调查,在殴打过程中,B某喊“救命”,但A某捡起周围吃完的猪蹄骨头,数次殴打B某的头部。

审判部表示,被告人强奸受害者未遂,因此被激怒,用危险的物品等殴打受害者,造成需要治疗的伤害,犯罪质量不轻。
但考虑到被告人供认和反省犯罪行为还是初犯,又与受害者达成协议等量刑条件综合考虑,判处了缓刑。

韩网友们纷纷留言“审判长有没有被猪蹄打过呀,骨头软软的吗?”、“以前没有武器的时候,可是用这种骨头当武器的啊”、“很多人都喝酒,但不是喝了酒就强奸”、“审判长亲女儿试一下吧”、“强奸未遂加上暴力居然是缓刑”、“到底那个初犯合反省的标准是什么?写几篇忏悔书吗?”、“因为喝酒犯事儿所以减刑吗”等表示强烈谴责和不满。
都没有拘留几日,韩国这判法真挺奇葩的,是因为女方达成协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