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患者住院15天必须出院,提高病床周转率,你如何看?
——部分医院为了提高病床周转率,规定患者15天必须出院。人大代表提出了建议,国家医保局答复,住院天数无限制性政策,享受医保待遇也与患者住院天数没有关系。对住院天数存在争论,可能源于几个原因: 一是,医院医疗资源相对众多病患数量来说仍较为紧张,医院考虑需将有限的医疗资源用以服务更多真正有需求的病患,制定15天出院规则出发点为善意,值得肯定; 二是,一般医院属于事业单位,需要自负盈亏独立核算。如果通过限定住院天数,就可以提高病床周转率,一些重大病患收治数量提高,单纯从医院和医生收入而言无疑是提高的,所以有动机制定住院天数规则; 三是,在医疗实践中,的确存在极少部分病患有意“泡病床”的现象,比如自称存在头晕恶心、浑身不舒服之类的原因,赖在医院住院,实际上并不存在必须住院治疗的患病情况。 每年都有类似例子发生,夏有酷暑、冬有严寒,泡在医院住院,冬暖夏凉,发生身体状况还可以有医护人员随时保障,住院费用又可以走国家医保。对于这类少数情况,一方面挤占了医疗资源,使真正有救治需求的病患或许不能得到及时诊治;另一方,国家因此背负本不应当花销的医疗资金。 可见,在有争论的问题上,政策制定需要结合实践,兼顾患者、医疗机构、国家医疗保障体系等各方面的权益(权力)。除了重申”住院天数无限制性”的答复下,更应当深入研究制定各类疾病诊疗程序,进一步细化各项疾病相对应住院流程,并以国家行政权力保障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