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了高企成长性评价的9种情形,依然有例外。
“企业成立一年,成长性可以得分么?”
“企业成立二年,成长性计算公式要不要乘以二分之一呀?”
“净资产是负的,是取绝对值来计算成长性吗?”
“销售收入是0,成长性是按0分计算么?”
“……”
在我们服务企业的过程中,经常会有企业来咨询高企认定中企业成长性计算方法。尽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已经很清楚规定了计算方法,但是在实操中遇到一些特殊情况,还是会让很多人觉得难以入手。
在高企认定中,企业成长性作为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四大指标之一,在创新能力评价体系中占比20%(总分100分,71分合格)。正确评估企业成长性得分,某种程度上影响着企业的决策,是否需要投入人力、物力、财力来申请高企认定。
在前面的高企专题文章中,我们已经给大家分享了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知识产权三大企业创新能力评价指标的高分攻略。今天我们组织一篇文章,从实操的角度,和大家聊一聊,如何正确评估企业成长性得分,助力企业决策是否参与高企认定申请工作。
01-企业成长性计算方法
高企认定中,财务专家选取企业净资产增长率、销售收入增长率两大指标对企业成长性进行评价。我们首先来看下《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规定的计算方法:
(1)净资产增长率
净资产增长率=1/2 (第二年末净资产÷第一年末净资产+第三年末净资产÷第二年末净资产)-1
(2)销售收入增长率
销售收入增长率=1/2 (第二年销售收入÷第一年销售收入+第三年销售收入÷第二年销售收入)-1简言之:增长率=1/2 (第二年÷第一年+第三年÷第二年)-1
注意点:
(1)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2)企业净资产增长率或销售收入增长率为负的,按0分计算。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02-企业成长性评价方法
知道了企业成长性的计算方法,接下来我们看下财务专家是如何评价企业成长性的。
第一步,根据计算公式,代入企业近三年净资产和销售收入数据,分别计算净资产和销售收入的增长率;
数据来源:
(1)净资产=资产总额-负债总额,以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鉴证的企业会计报表期末数为准,即为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股东权益)。
(2)销售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按照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口径计算。第二步,以上两个指标分别对照下表评价档次(ABCDEF)得出分值;
第三步,两项得分相加计算出企业成长性指标综合得分。
03-企业成长性实操案例
企业成长性计算方法、评价方法的依据都介绍完了,可是仅凭上面的那点理论基础对文章开头提出的疑问似乎依然不能给出明确而令人信服的回答。这是为什么呢?其主要原因还是没有明白政策背后的底层逻辑。
根据高企认定条件,我们知道只要企业申请认定时注册成立一年以上,即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以上,则在时间维度上满足了认定条件。那么接下来,我们按照企业成立的不同年限,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案例,手把手教你灵活套用企业成长性计算公式。
小提示:在会计报表中,净资产可以是正数、0和负数;销售收入只有正数和0。
场景一:企业成立1年案例:
企业A,成立时间2018年5月31日,假设2019年高企认定截止时间为6月1日。
净资产为m2018(任意数),销售收入为n2018(正数)。
解析:
依据: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从成立时间上看,满足注册成立365个日历天数。
但是成立只有1年的企业,只有1年的财务数据,没有可供比较的其他年度数据,无法体现可成长性,因此成长性按0分计算。
场景二:企业成立2年
案例:
企业B,成立时间2017年11月1日,假设2019年高企认定截止时间为6月1日。
2017年的净资产记为m2017,销售收入记为n2017;
2018年的净资产记为m2018,销售收入记为n2018。
解析:
依据:企业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
从成立时间上看,企业会有2个年度财务数据,算2年。
(1)m2017为负数或者0,净资产成长性按0分计算。
(2)n2017为0,销售收入成长性按0分计算。
(3)m2017、m2018、n2017、n2018均为正数,代入公式,不用乘以1/2,
即净资产增长率=(m2018÷m2017)-1;
销售收入增长率=(n2018÷n2017)-1。
场景三:企业成立3年及以上
案例:
企业C,成立时间2016年1月1日,假设2019年高企认定截止时间为6月1日。
2016年的净资产记为m2016,销售收入记为n2016;
2017年的净资产记为m2017,销售收入记为n2017;
2018年的净资产记为m2018,销售收入记为n2018。
解析:
从成立时间上看,企业会有3个年度财务数据,算3年。
(1)m2016为负数或者0,n2016为0,其余数据均为正数。
依据: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
净资产和销售收入数据,代入公式,不需要乘以1/2。
净资产增长率=(m2018÷m2017)-1
销售收入增长率=(n2018÷n2017)-1
(2)m2016为负数或者0,其余数据均为正数。
依据:第一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后两年计算。
净资产数据按照2年,代入公式,不需要乘以1/2;销售收入数据按照3年,代入公式,需要乘以1/2。
净资产增长率=(m2018÷m2017)-1
「注:m2016为负数时,按0处理,取后两年数据」
销售收入增长率
=1/2(n2017÷n2016+n2018÷n2017)-1
(3)m2017为负数或者0,n2017为0,其余数据均为正数。
依据:第二年末净资产或销售收入为0的,按0分计算。
净资产和销售收入成长性均按0分计算。
「注:m2017为负数时,按0处理」
(4)m2018为负数或者0,其余数据均为正数。
按照企业成长性的计算方法,代入公式,正常计算。
净资产增长率
=1/2(m2017÷m2016+m2018÷m2017)-1
「注:m2018为负数时,以0代入公式进行计算」
销售收入增长率
=1/2(n2017÷n2016+n2018÷n2017)-1
(5)n2018为0,其余数据均为正数。
上一年度销售收入为0,不能申报。因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比例不符合要求。
(6)净资产和销售收入,三年数据全部为正数。
按照企业成长性的计算方法,代入公式,正常计算。
净资产增长率
=1/2(m2017÷m2016+m2018÷m2017)-1
销售收入增长率
=1/2(n2017÷n2016+n2018÷n2017)-1
针对上面三种场景,我们为大家制作了一张表,用具体数据代入,让大家更直观地了解企业成长性评价方法。
正确使用企业成长性计算公式,一方面可以帮助企业迅速做出正确决策,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借助成长性计算公式,做好企业成长性高分筹划。比如:企业成立的当年,一定要有收入,哪怕只有1元,同时确保净资产不能是负数或0,这样就可以保证企业在成立2年时申请高企认定得到高分。
再比如:高企证书的有效期是三年,我们可以筹划企业增资可以放在成长性计算的第三年,而避免放在第一年,确保净资产成长性得分;我们也可以筹划在第三年年末的时候,如果企业有待收款项的话,可以提前把发票开出来,为销售收入成长性争取得分。
04-例外中的例外
最后,还不得不提下成长性指标在实际评价时经常会出现争议的地方,可谓是例外中的例外,特殊中的特殊,这也是近期在我们建立的自由讨论群里讨论比较激烈的地方,主要有两方面:
第一:部分地区关于高企成长性评价会把净资产和销售收入两个指标当作一个整体来进行评价,并非简单的按单一指标分别计算,而且基于企业实际经营过程中的内在逻辑进行综合评估。
比如:三年销售收入中间一年为0,其他两年为正(且第3年为第1年的2倍),近三年的净资产指标均为正且逐年增长(分别按100%、50%的增长率),这个情形下,会出现净资产成长性和销售收入成长性得分均为0分的情况。(以上为真实案例,来源于微信交流群,有系统评分截图为证)
第二:有部分地区的专家在进行高企培训时会提出,在计算增长率时,如果出现第一年数据为0,后两年为正的情形,用后两年的数据在计算时仍然要除以2。
针对这种情形,我们的意见是不用除以2,理由在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明确指出该情形按后两年计算,而这也符合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是从数学角度还是从统计学角度,大家都能普遍接受和理解的“增长率”的概念。
针对上述两种情形,我们本想从更深层次的逻辑去思考并给出合理的解释,碍于各地的政策理解和宣讲都有不同程度的差别,很难统一意见,本着“客观、严谨”的态度,我们的建议是一切以管理办法、工作指引等官方文件中的规定为准,没有官方出处的意见或解读仅能作为参考。
至于说有些地区的专家会作额外的或更为复杂的解读,甚至在评审时遭遇相同或相似情形但是评分完全不同的结果,我们也不能排除是其个人主观在发挥作用。另外,还需要提醒一点的是,规律我们可以去总结,但是如果不能做到有理有据、不重不漏、全面覆盖,那就得慎重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