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专硕考研知识点 | 金融监管失灵的原因
1.监管者的经济人特性
从理论上讲,金融监管机关作为一个整体,是社会公众利益的代表者,能够在某种程度上超越具体的个人利益。但具体到单个的监管人员来说,由于他们也是经济人,也具有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动机,一旦掌握垄断性的强制权利,很容易被某些特殊利益集团俘获,并成为他们的代言人。作为交换,监管者可以获得相当丰厚的回报。如监管者离任后可以在被监管部门获得待遇优厚的工作等。
2.监管行为的非理想化
(1)基本思想
尽管监管者主观上想尽力通过监管最大限度地弥补市场缺陷,但由于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制约,最终却不一定能够实现其良好的愿望,亦即监管行为不能达到理想化的目标。
(2)制约因素
①由于监管者对客观规律的认识具有局限性,即使信息相对完备,也可能错误的决策。
②监管者面临着信息不完备问题,如被监管管者为了自身的利益故意隐瞒实情,甚至向监管者传递虚假的信息。
③监管时滞问题。这表现为监管当局对金融现象的认识,对是否采取措施和采取何种措施,以及从采取措施到产生效果,都可能产生滞后现象。
3.金融监管机构不受约束
作为监管制度的制定和实施者,金融监管机关处于独特的地位,它们几乎受不到来自于市场的竞争和约束,也就没有改进监管效率的压力和动机。这必然会导致监管的低效率。而且,金融监管机关具有政府部门的科室结构,其运作机制和一般的政府部门也无大区别,极易导致监管的官僚主义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