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只是工具而非人生的目的】

(節錄自王世宗教授《真理論述——文明歷史的哲學啟示》第五章〈生命問題〉)
自由只是人發揮其能力與追求生命價值的工具或條件,它並不是人生的目的,以自由為生命價值而熱切追求之,僅有在人不得自由之時方有必要,在不受奴役時猶以自由為念,這有如在飲食無缺的時候強調「吃飽」為人生第一大事,終是「不務正業」。「不自由無寧死」之說若有深意,這是針對受人約束而有志難伸的困境而言,凡人求生並無實現遠大的抱負為其動機,此種生命與動物相去無多,自由的價值不足以死為代價爭取之,正如閒暇對於一個本已無所事事的人而言是無價值的。就歷史而言,自由的獲得確是得來不易,然當自由已成為一般人的基本權力時,人生的目標自當更有提升,否則以自由為終極價值且「美夢成真」時,生命的意義也就此消失,生活只成消耗與不必要之惡,近代自由主義淪為自我追求的消沈思想,而資本主義(經濟上的自由主義)淪為以競爭求勝為樂的虛榮風尚,即是一個可悲的教訓。以權力作為人生目標,其錯誤與崇尚自由相同,因為權力與自由一樣,僅為做事的條件(手段)而非價值的本身(目的);權力絕非天賦,它是鬥爭所得,立法並不能使其轉化為高貴的價值,權力與道德常為相斥——此由「強權就是公理」(‘Might is right.’)一說可見——無淑世抱負而追求權力必為人生的墮落。由上述可知,生命所以有生生不息的持續價值,正是因為其責任是「止於至善」的進化工作,而不是成長繁衍的本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