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转史同人(闲话):利姆露的二次逃脱(七)

2023-02-12 16:41 作者:兄嘚吃药了吗  | 我要投稿

【那么各位同学们,你们准备好长达半个月的野外生存了吗】 还没等众人回答,老师便打了一个响指将众人传送至鸠拉大森林深处 『啊咧?这里是哪里』 「笨蛋白莎,这里是鸠拉大森林啊,对吧,夏露小姐」 『哼,斐纳斯我当然知道,只不过是在骗你而已,你才是笨蛋 哼』 「啊啦啊啦,白莎哟,这就是你的无知了吧」 白莎似乎是找不到什么反驳斐纳斯的话语了便抱住利姆露委屈的说道 『夏露小姐你看,斐纳斯她欺负我』 而此刻的利姆露并没有理会白莎而是喃喃自语道 “嗯,这里是鸠拉大森林不假,只不过…” 「怎么了,夏露小姐」 “哦,没什么,看来考核已经开始了,我们先去找一处栖息的地方” 『嗯』 就这样,三人在森林中寻找栖息之地,但很快便走进了一处绿色的树海 大树的藤条相互缠绕,如同罩上了层层叠叠的大网,也极似暗绿色的海底 {鸠拉大森林有这个地方吗} 利姆露心里虽然是这么想的,但很快又认为是自己没来过这里,将其否定 错综复杂的绿藤将大部分阳光遮住,极少部分的光线照射进来打在人的脸上却又感受不到任何温暖,虽然是阳光明媚的白天但是却在无形之中给人一种无法言喻的压迫感 「夏…夏露小姐,这…这里是哪里啊」 面对这样的环境斐纳斯感到了些许害怕,双手紧紧地抓住利姆露的胳膊,浑身打着颤 看到这样的斐纳斯,白莎不禁笑出了声,随后笑声越来越大 『哈哈哈,斐纳斯,你竟然连这个都怕 哈哈哈,胆小鬼』 看到面前捧腹大笑的白莎,斐纳斯便气不打一处来 「笨蛋白莎,我这才不是害怕,只不过是冷了而已」 换作是之前的话白莎势必要与斐纳斯展开一场喋喋不休的争论了,而现在的白莎却自顾自的思考着 {切,这帮家伙是打算在这里动手吗} 只不过,白莎的一反常态却被斐纳斯轻易发现了 「白莎,你今天有点不对劲啊」 白莎并没有回答斐纳斯而是问道利姆露 『喂,夏露小姐,你说,如果有人杀了你的家人而他的实力却凌驾于你之上,你是会积攒力量向他报仇还是就这样子活下去』 “那肯定是向他报仇啊,不过白莎你都这么强了就算是打不过他也能扒下来一层皮吧” 听到这话的白莎只是冷笑的断言道 『不,他的实力比你我加起来还要强』 “比你我加起来还要强?那他是谁啊” 『大魔王 利姆露』 利姆露先是感到一惊,随后内心吐槽着 {我就是只人畜无害的史莱姆啊} 就在这时,从树林中钻出来了数到黑影而其中的带头之人正是三人之前所遇到的梅塔,在梅塔身后的两位正是之前利姆露在走廊遇到的男生 此刻的利姆露并没有关注那两个男生而是在其身后的红发男子 {艾尔肯,他怎么会在这里?} 正在利姆露迷惑时,白莎一把拉住利姆露的手 『夏露小姐,你很强,你……愿不愿意和我一起报仇』 “如果我拒绝呢” 『那就……对不起了』 白莎说完之后,梅塔身后的男子从怀里拿出来了一条暗紫色的水晶吊坠——支配宝珠并一脸坏笑的说道 (唉嘿嘿,小美人,哦不,夏露同学,带上它成为我们的同伴吧) 随后,那手中的吊坠以常人难以察觉的速度飞向了利姆露,只不过那吊坠却在半空中裂开了,仅是一刹那 “就这” 利姆露手持一把长刀不屑的说道 『不愧是夏露小姐,不过大意可不是个好习惯哦』 《主人小心身后!》 听到夏尔的警告后,利姆露一刀向身后劈去,只听“叮”的一声两柄刀碰撞在一起,而袭击利姆露的正是艾尔肯 “艾尔肯,你为什么这么做!” 【为了主人】 “?!” 正在利姆露疑惑之时,那条被斩断的吊坠却再次飞向利姆露,而此时的利姆露以经无法腾出手再劈过去了 {难道我要在这里暴露实力了吗} 《主人可以这样…再这样…然后再这样……》 {不愧是夏尔老师} 正当利姆露夸赞着夏尔的同时,那条吊坠也已经挂在了她的脖子上,随后利姆露便不堪的倒在地上 “呃……啊!” 「夏…夏露小姐」 斐纳斯一边这么说着的同时,一边向利姆露跑去 “斐纳斯,不要过来” 说完之后,利姆露向斐纳斯所在的地方释放了转移魔法阵 “斐…纳斯 咳…咳 我现在要将你转移到…维鲁…多拉那里 告诉…他这里的…情……” 话还没说完,斐纳斯便被转移了,而利姆露原本碧蓝色的瞳孔也变得黯淡无光 看到这样的利姆露,白莎小声的问道梅塔 『喂,梅塔,成功了吗』 「唔…姆…应该是成功了…吧」 (梅塔大人,您绝对成功了,看她已经放下了手中的刀) 「但愿吧」 此刻的利姆露头低沉着,就像是断了电的机器人一样 【算了,先试试吧】 白莎心里这么想着的同时对利姆露说道 『走吧,夏露,你的加入会使【人类解放同盟】更加强大』 “……是,白莎大人” 说完之后,利姆露向白莎鞠了一躬,随后在没人注意的同时露出了一抹邪笑

就到这里吧,下次更新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了,哦对了,如果你对

而利姆露原本碧蓝色的瞳孔也变得黯淡无光这

段话有疑问的话罚你去看二次逃脱的第一章,那么我们就拜拜啦

转史同人(闲话):利姆露的二次逃脱(七)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