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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界之树界》三、 剑柄

2019-05-14 07:49 作者:wu丶shang  | 我要投稿

在异界的大路上,总是弱肉强食,就算是对于我们的主人公来说也是这样。

  要怎么办?迷茫的龙圣在该隐城的大街上游荡到双脚乏力。木底的鞋踏着石板的街道,哒哒声引来路人的目光。穿着破旧麻布长袍的龙圣很不自在,但慢慢的也都适应了。低头走着,肚子空空,精神萎靡也不知道该去向何处。

  突然,撞到一个柔软的肚子。抬头一看只能看到茂盛的大胡子。“喂,你小子谁啊?”粗壮的手臂把龙圣整个的拎了起来。

  惊慌的龙圣现在刚刚能看到这大胡子的脸。“喂你小子刚来的吧,跟我干活吧。”

  “厄,额?什么啊?”

  不由分说的,这大胡子便硬生生的把龙圣拎到了一个铁匠店门口。

  抬头看这便是附近最大的宅子了,三层的楼加上五层高的烟囱,威风的门脸,霸气的双斧挂在橱窗里。

  面包和着白水吃了一顿,便被叫去拉风匣。这一上午,穿一件皮围裙,铁匠炉烤着,汗流浃背,沁着汗水的麻布衣衫剌的推动的手臂生疼。大胡子看他一身麻布衣服刚刚够遮体,长短还不合适,前襟还绊脚,险些烧了半边眉毛,便给了他半天假提前拨了几个月的工资,找了个人陪他去换掉身上那块麻布。找来的,不是别人,正是白玉那姑娘。见面就喊叔叔,原来这边也认识着。倒不是说特意去找的龙圣,巧的是前两天刚失踪了个矮妖,正着急要个打杂的人手。

  闲话叙了一会,两人开始逛街。这个街是第二次逛,但是头一次不像这样,那是把每个区都走一遍,为了让龙圣了解这该隐城的大貌。这回专门往绸缎庄,皮匠店里一钻,也是女孩子眼尖,去的地方卖的太贵了。龙圣是无所谓的,但是那女孩瞅的是两眼放光。但终究是太贵,一件衣服就得龙圣花大半年的薪水。最后在一个小作坊里买了一身棉制的衣服,老牛皮的鞋。二百迪纳尔,两个月的学徒薪金没了。

  “转个身”,盯着龙圣的她“花了这些个钱,倒也值了。”

  “缺点东西…走回去找叔叔。”

  “呦,小伙精神不少啊。”

  “哈肯叔叔,他还缺一把剑。”

  “额,去仓库里吧,看好哪把,拿哪把吧。”

  “叔叔太豪爽了,爱你。”

  偌大个仓库,不亚于军械库。一条走廊两侧每隔十米就有一间装满各类兵器的仓库。而且,越往深处走,兵器的质量越高,而门口两侧的仓库里装满了断剑,残刀和以前铸造出的失败品。

  “哈肯叔叔,你可不要随便给一个就算了。”

  “当然不会。”

  走廊中部的一个房间,比前面的屋子小了很多,但是也是摆下了十多排的刀架。龙圣从它们身边走过,手指划过剑身,有些在碰触下闪烁出微弱的光。

  “这些都是矮妖打造的,有一些含有他们的魔法,这个有冰冻的效果,被刺伤的野兽会因失温而死,”指着龙圣手里的那柄渗蓝色的短剑。

  一把剑柄放在架子上层,很是扎眼,按理说这个屋子里都应该是较为优等的武器,怎会就一把残破的剑柄在这。拿起那剑柄,整个剑柄闪烁出橙红色的光,隐约的看到那剑从断裂处辐射出红色的剑刃。

  拿过龙圣手里的剑剑柄,在自己的手里翻了几个个“不错的利刃,优点是重量轻,缺点是已经折断了,”说着在向空中挥了挥,带出呼呼的风声“出自矮妖利多,这把剑曾经屠过龙,就算是断掉了也决不输于这里的任意一柄剑。而且传说中龙血总是会给予一些不可思议的效果,或好或坏,在我看来这柄还是好的多一些。不过拿着这么一柄剑在街上逛可是会被笑话的,所以说好东西总是卖不出去么。”把这剑柄又放了回去。

  可是龙圣又从架子上拿了起来,“呦,喜欢这柄。不错小子,有眼光,送给你了。”

  就这样,在铁匠炉子边拉几个月的风匣,或是为铁匠铺跑几个月的腿。总之,这几个月龙圣就得为还完这身衣服而在铁匠铺里打工。

  但是不要忘了这只是个暂时的世界,龙圣终归是要回去上课的。

  “龙圣哥哥,龙圣哥哥。”龙圣感觉自己被摇晃着,挣扎的睁开眼睛,一旁的炼铁的火妙在炉膛里摇曳着,惺忪的睡眼瞄向那个摇晃着自己的人,郑文,一身绿衣,满脸的焦急,“龙圣哥哥,快起来,迟到了。”

  “额?”龙圣赶快从火炉边搭的简易木床上爬了起来,“我都忘了,现在几点了?”

  “已经是上课的时间了,就算到了地方也会迟到一节课了。”拉着龙圣的手往外走,“你在这待的时间太长了,今天早上发现你,怎么叫都叫不醒,我才找到这里来的。你得快点跟我走,这么长时间在这个地方不能像以往那样回去,必须从树须那回去。”

  一脸迷茫的龙圣才发现自己怎么也找不到第一次返回时那种感觉了。

  今天的路上人好多,一早上这么多人难道是这里的传统?绕开好几堆的人,看到街上多了很多急忙行走的穿黑色袍子的人,果蔬店门前,一个穿黑袍子的人在跟矮人老板争论着些什么。穿过几条街道,又见那白色的尖顶教堂,今天的教堂格外热闹,十字架下的门廊里来来往往的人不断,都是那么急躁。

  “我刚从利姆海滩那回来,我在那待了三天,好不容易捕获的牡蛎都得在小鱼屋里发臭了,矮人给的价太低了。

  “没办法,的赶快回去啊,那边的事也是实在不好弄的。”两个跟龙圣一样着急往教堂里面挤的渔人抱怨道。

  躲过拥挤的人群,从红砖墙那只通一人的小门于俩个黑袍人侧身搓过。来到树藤广场,三四个的黑袍人正从树皮当中蜕变出来,更多的人握住从地上拾起的荆棘慢慢化成绿色的液体。

  从一个完完整整的人变成一堆类似于胶状的绿色的块体,再变成流动性很强的液体,流入到地上的方砖缝中。

  “握紧这个,然后默念我想回去。”郑文递给龙圣一根刺比较少的荆棘。

  “握紧它?这是什么啊?”

  “根须的寄生藤。总之想着你要回去啊,握紧它,我先回去,你快点啊。”说完便变成一片树叶落在了地上。

  好吧,我要回去,我要回去。龙圣默念道,使劲的抓紧那荆棘,那刺刺得皮肉生疼,慢慢流出血液。龙圣把眼睛闭上,咬着牙,我要回去我要回去。

  感觉破损处流出的血液被那藤蔓吸收了去,身上的毛孔开始发麻发痒,接着皮肉也变的酸软,然后浑身麻木,接着自己被向前一拉,似曾相识的感觉。

  早晨的味道,龙圣今天第二次醒来,摸了一下自己的身子,穿的还是昨天坐到床上时穿的外衣,身上盖着一条毯子。爬着起来,伸了伸懒腰,还很舒服啊。

  看着墙上的积灰印,想着这是哪。

  “快点啊。”郑文拎着装着早餐的纸袋,“迟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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