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题。
我曾经逗过一些心智不成熟的孩子,对他们说他们的父母将他们遗弃了,也就是不要你了。
然后他们天真的以为短暂离开的父母真的将他们遗留在了原地,等小孩的父母赶来看到小孩抽泣的样子。他向着他的父母一五一十的把我说过的话述说了出来,我也难免不会被他的父母的笑意给逗乐了。
我们心智不成熟的时候也是这样,因为我们不清楚失去是什么意思,只是觉得在也见不到而已。
作品也是如此。
把我变成没有经过创作者允许的私自使用作品获利的人,把心智不成熟的小孩换成作品,把开玩笑的语句换成蒙在鼓里的路人评论,把父母换做成原作者。
上面的事件就变成了剽窃者试图把作品转述成自己的作品,但创作者及时发现指出未经许可的人的虚构言论。
于是我想到的难题就有了——如果自己的作品在无声无息的成为他人的作品,“它们”会不会在“哭泣”?
是的,我把被人“借用”的作品的创作权归属,又一次的拿了出来说了。前面有很多up也讲过关于自己又或者其他人的作品被人未经许可用去做素材被发现的事件。
于是这又让我这个每天都在瞎写的up想到了如果自己的作品被人偷偷拿去用的情况,这就是感同身受了吗。
首先,看见第一眼的情况优先是感到气愤,这是因为对自己的东西的占有欲一下只觉得它要从你的身边失去,这让你首先去质问了那个“忘记敲门的人”。
之后就是各种应付这种情况的“专词”接二连三的出现,什么“我跟你说过的你没回。”“我是你的粉丝,觉得不错就用了。”“我马上下架,你等一下。”等等用来推脱的句子出现了。
之后就像是捅了马蜂窝一样,一大堆“马蜂”追着,那是“又叮又咬”,觉得只要把你“咬”舒服了,你就不会再来了。
结果他们根本就不知道,你摸的马蜂窝一开始是你饲养“蜜蜂”产“蜂蜜”的蜂窝,只是“马蜂王鸠占鹊巢”习惯久了把原来蜜蜂赶出去了。
就这样“又不产蜜”,还把原来“仅存的蜜”一点一点消耗殆尽留下一具“空壳”让“饲养员”被迫去“捅”下来 。
很可惜不是吗?最后你发现粉丝里根本没这号人,你创作的东西变成了公共素材,提供人却又不是你,而是被人“张冠李戴”的“甲乙丙丁”。
更可笑的是,原作者还没察觉倒时。各路人马却为“甲乙丙丁”拼了个“你死我活”。除了相互石锤谁用了谁的,就像有火眼金睛能分辨真假美猴王一样,结果却是会“分身术”的“六耳猕猴”。
倒是原作者出来辩证的话,也会被拉入六耳猕猴和六耳猕猴的斗争去。使出浑身解数也无力乏天,因为早在路人当中已经分不清“一和二了”,都是当做公共资源在使,出处已经不重要了。
于是你又向那个“以为你不在翻窗而入的提醒者”发出了质问,于是就像提醒一样因为你在第一次质问时就按了“退订”,自然就收不到“提醒”了。
周围的马蜂一直围着你“咬”,你一直按着提醒者的门铃,从理直气壮到祈求祷告要他把“家”还给你,直到你差点因为“蜂毒”休克进医院时,才勉勉强强说忘记了这不是他的“家”,向面前“医生”和“警察”解释的举动缘由,并道歉。
之后,又借你的名义将“家”装修了一番还给了你,结果一进门哪还有什么富丽堂皇?只有在四角筑窝的“马蜂”和已经把家具啃食的不像样的“白蚁”,哪里还有原来的样子?
他们给你留下了“难题”,于是你就又找到了“法院”讨回公道,要这个“小偷”伏法。
但似乎有些时候“法院”没有专门设立这个窗口,给的“司法建议”就是自行处理,看着满院的狼藉,你呆住了。
要是能“自行解决”就不需要“法院”了!
就在这时“高级”的法院对这种现象进行了严厉处理,这让相同虚设的“地方法院”也开始重视了起来。
但还是离不开那句“司法建议”。
所以回到一开始问的问题——如果自己的作品在无声无息的成为他人的作品,“它们”会不会在“哭泣”?
答案是会的,
因为“蜜蜂”被“马蜂”给轰了出去,
“饲养员”被“马蜂”扎的半死。
“家”也被“人”关上了门,
最后开门的那一刻“曾经”荡然无存,
“蜂蜜”也被消耗殆尽,
“家具”也被悉数尽毁,
最后“六耳猕猴”却把“美猴王”也带入了“妄名之争”
却无人知晓“公共资源”出自“哪人”?
“法院”的“司法建议”却没有对“小偷”起到正摄作用。
直到最后“休克”。
所以“它们”的哭泣声都被“隔音材料”阻隔了,但不是“永远”!
因为“难题”只是“难”,并不代表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