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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深圳市2021年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报名(补考)工作的通知

2021-11-06 17:33 作者:卫人健康  | 我要投稿

为做好2021年度深圳市健康管理师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考试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的工作要求,现将深圳市健康管理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1月考试时间

【注】为保证考试公平公正,评价场次不可选择,由考试系统随机安排,考生报考即为认可服从相关考试安排,考试准确信息以准考证为准。


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

1. 根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报考要求

(1) 基本文化程度:高中毕业(或相当文化程度)。

(2) 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三级/高级工:

①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② 具有非医药卫生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③ 具有医药卫生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书。连续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三级健康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 根据国家人社部《关于院校学生申报参加职业技能评价有关问题的复函》(人社职司便函〔2021〕50号)精神,广东省技工院校(职业院校)在校学生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申报条件:

技工院校学生或经评估论证的职业院校的学生,可在其毕业学年按培养层次申报参加相关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鉴定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 。

【注】以上所称“本职业”或“相关职业”指:国家法律或法规允许的医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健康咨询、康复指导、健康保险咨询等行业。

温馨提示:

1. 凡社会培训评价组织一经收取评价费用后,不再作退费处理。

2. 目前健康管理师(三级)考试不保留单科目考试成绩,每次考试均为正考,不设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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