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店铺开业摆花篮被罚200元!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巧妈串串香福新路店开业,店老板在门口放了6个花篮。然而,没料到的是,城管赶来并要求老板前往城管中队接受罚款。这起事件引起了人们对城管是否过度执法的质疑和对城市管理规范性的探讨。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城市规定制定的初衷是为了保证城市的秩序、文明和美观,让市民居住的环境更加舒适、宜居。然而,这起事件让很多人觉得城管执法可能存在一些问题。
一方面,市民常常把诸如此类的适当行为看作是合理的,例如开张店面时放置花篮、搭建广告牌、挂上彩带等等。这些行为虽然是有些占道,但在普通人眼中并不算太过分。但是,如果城管部门一味的抓住这些小错误不放,甚至是以罚款和扣除经营执照等严厉措施来解决问题,市民对城管部门会形成抵触情绪。因此,城管约束市民行为时,应该权衡好界限,尽量不让市民感到过于苛刻,同时也能够达到规范市容市貌的效果。
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规范性的提高也需要考虑到某些特殊情况。例如,开张营业的店面需要在门口放置花篮展示喜气。这已经成为了一种中国民俗传统,在这方面进行严格管理可能并不是明智的选择。这种行为在某种程度上可以被称为习俗,因此相关的城市规定应当在执行时给予适当的容许度。否则,在城市管理规范性的提高和民俗文化的保护之间,就会出现割裂的情况。
总之,我们对待城市管理规范性应该采用一种适度的、灵活的方式,不同的场合需要有不同的处理方式。对于那些属于恶意妨碍市容市貌、影响正常交通的行为,城管部门必须严惩不贷。但是,对于那些属于小幅度的占道行为、符合当地民俗的行为,城管部门应该采取更加宽容、灵活的方式进行处理,尽量不要让市民感到过于不便和苛刻。促进城市管理规范性的提高同时也要符合民俗文化保护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