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列宁主义原理》3.3.2 认识的途径
【本文转载自三联书店1960年 仅供学习参考】
2、认识的途径
不应该形而上学地理解客观世界在人的意识中的反映,把它看成是一次的动作。认识 这是一个有许多方面并包括各不相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各个阶段的过程。列宁在表述认识过程的特征时写道:“从生动的直观到抽象的思维,并从抽象的思维到实践,这就是认识真理、认识客观实在的辩证的途径。”[1]
上面我们已经谈到,人的知识主要不是消极地感受周围现实的结果,而是在对事物积极的、实践的关系的过程中获得的。正是在实现人和外部世界的直接联系的实践中,产生出各种感觉,这些感觉就是单个人的认识活动以及人类整个认识的历史的起点。可见,感觉 这是认识的第一阶段。
注:
[1] 《列宁全集》,1959年人民出版社版,第38卷第18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