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Shawn Michaels Story》Chapter 2

二、世界的倾斜
在第七学期过渡到第八学期的时候。我们再一次地搬了家。当然,我已经见怪不怪、早就麻木了。
偶然一次寂寞的周六晚上,我懒散的卧在沙发上无所事事。没有任何的方式解闷。我想,今晚只能看会儿电视消遣消遣吧。
在此之前,我没有特别喜欢的电视栏目。我甚至都不清楚哪个频道会播哪个类型的节目。可我刚刚打开电视,映入眼帘的就是“重磅来袭”:South west Championship Wrestling(SWCW摔角联盟)
我从未听说过摔角。那时我才懂得什么叫一眼万年,我被它完完全全地吸引住了。我看到了意大利的壮汉Wahoo Mcdaniel(瓦尔•麦克丹尼尔),也瞅着了坏家伙Tully lanchard(塔利•布兰查德)。他们在卖力的角斗、竞争、表演。我打心里崇拜这些勇士。摔角是这个世界最酷的事!
整个摔角节目一结束,我就迫不及待地径直走向母亲所在的厨房。“妈!”我把我的焦点目光全部都投向到母亲那娟秀的脸庞。
“我想要成为职业摔角手!”
“亲爱的,这很好呀!”
我记得母亲当时只敷衍的回应了我满腔热血的激情。可她做梦也不会想到,还是小屁孩的我竟在如此机缘巧合的情况下,认真严肃地做出了属于自己一生的决定。一切的改变。其实就在那一个普通的周六夜晚…
“每周六定时观看SWCW摔角联盟”成为了我日常生活的一部分。节目档期虽然排到很晚才播放,但我的父母明示允许我,这仅一周一次的熬夜。很快,又到了一周最愉快的晚上。比赛进行到一半,突然插播了一段宣传广告:下一周的摔角表演将在Hemis Fair Arenain Antonio(圣安东尼奥的海米斯体育馆)进行。
我眼睛瞬间瞪的大大的,生怕看错了其中任何一行字。当我反应过来、缓过神来、意识到我能有机会看直播现场时。家里被我吵得炸开了锅…父母拿我也没辙!可一阵搞怪之后,我还是得蹑手蹑脚、小心翼翼探试着询问父亲。
“父亲大人,是否能带我去Hemis Fair Arenain Antonio(圣安东尼奥的海米斯体育馆)观看我人生中的第一场摔角比赛直播?”
“好。”当我读出父亲的口音时,我知道这次的记忆将会永刻在我的心头上,甩也甩不了,忘也忘不掉。大场面我至今也经历了不少,但那一天的演出秀很难再会有能与之替代的了。
门票的价格对于我们家庭而言,真的是一笔微不足道的小费用。所以我们顺利的进入了体育馆。可美中不足的就是位置不咋样。处于居延后方的高台上。但这丝毫减弱不了我们的热情。
我逐渐沉浸在了此情此景。
擂台规模也是远远比我之前想象所宏大的多。抬眼望去,满目的聚光灯灼焦在擂台中央,使得整个体育场馆闪烁其独特的艺术凰苍。选手的亢奋程度是永远随着观众声音和现场气氛变化的。他们往往会在这等盛大场面下,提前与对手互相沟通好,商量着怎样才能更有艺术感的血洒擂台。
这种情况下的飙血,是不会让任何人感到不适的。聚光灯会让血更加的具有温度。每个人都将因此而热血沸腾。Wahoo Mcdaniel(瓦尔•麦克丹尼尔)与Tully Blanchard(塔利•布兰查德)在擂台的最中央,他们互相推搡、挑逗、尝试着惹怒对方。以此来等待对方露出致命的破绽。一击结束这一世纪之战。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难得几回闻。”这真真是一段激情有趣的经历,此刻我完全沉浸在了此情此景…
不久过后,学校秋学期开始了。目前为止除了我自己还不知道学校里有哪些人看摔角比赛。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位。他叫Lorne(洛恩)不过我并不想跟他有亲密的接触。但我们可以成为“擂台上的对手。”我跟他合作了很多场比赛,逐渐熟悉并可以互相拆招。我们既可以在他家门口即兴摔一场,也可以在正规体育馆摩拳擦掌。就像在准备一场职业摔角比赛。洛恩还搞了一个面具,时不时的带上。就仿佛我们是真的摔角选手一样。
那时我就想:“不要去管未来会是如何,重要的是现如今我乐在其中,我仍追逐着梦想!”
我们还为对决比赛制造了噱头。人为铺垫了一些恩怨。就像在SWCW一样。并且我大部分都饰演着正义英雄的形象。可自古“人外有人 ,天外有天。”我不想只困立拘泥于SWCW固定仅有的几个角色。正当我举足无措之时,洛恩向我伸出了“援手。”洛恩对摔角的热爱超乎了我的想象。我通过洛恩家里的典藏摔角杂志才真正了解到一些摔角界的“大角。”
注意!这些“大角”是属于全世界的,而不再仅仅只是圣安东尼奥。
例如Ric Flair(瑞克•福莱尔)、Dusty Rhodes(杜斯提•罗德兹)Harley Race(哈利•莱斯)Nick Bockwinkel(尼克•伯克温克尔)Bob Backlund(鲍勃•巴克兰)我还记得那时我是如何看待这些巨星的。
Bob Backlund(鲍勃•巴克兰)全美头号冠军选手,在纽约摔角。我感觉他是世界上最强的摔角手。
Nick Bockwinkel(尼克•伯克温克尔),American Wrestling Alliance(AWA摔角联盟)冠军。冠军的含金量将他的地位抬到了很高的位置。他本身也是一个很有实力的人,他排在世界第二我还是心服口服的。
Harley Race(哈利•莱斯),National Wrestling Alliance(NWA摔角联盟)冠军。也许只是因为他俊美的外表,诱人的体形。我勉为其难将他排在第三。
我绝不会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会忝列其中。
就算让我现在说,当初年少的我一定能和这些传奇一同携手工作。我也是断断不敢相信的。可我是有野心的,自从我第一场职业摔角比赛后,这种野心是贪婪无穷无尽的。因为我身处在这儿,我明白了这个行业除非你站在巅峰。否则你是永不会有出头之日的。
有可能你会比较现在,并对我的话有所疑惑。我来结合上世纪的情况,告诉你到底为什么。
当我第一次搞清楚这个行业工作是怎样的流程时,我发现摔角圈很“干净。”没有互联网、没有不三不四的小道报纸、选手更是洁身自好。
每个人都渴望着成功,所以我只能选择努力、努力…
MrSifuentes(斯托克斯先生)。我的社会学老师,也是一个狂热摔角迷。有时候他会布置一些当堂作业让我们完成,在我们因为作业焦头烂额时,他会故作悠闲地在讲台上看书。但事实上不然。我们都很怕作业完不成,其实。他也怕。他读的那本看似正经书的夹缝里竟藏着一本摔角杂志…破案了!
很快的,他也找到了“同谋。”毕竟我在学校也算是个人物。哈哈。
他知道我喜爱摔角后,上课时都会刻意几下的瞟我几眼。也肯借摔角杂志给我细细品读。斯托克斯先生是真的洒脱,是个好老师。他甚至会和洛恩、我在课余时间谈论SWCW的剧情走向。
我爱死了斯托克斯老师!
III
可当我进入高级中学时,摔角在我心中的地位就不得不往后排一排了。玩转“橄榄球”才是王道!那个年代,如果真是要争论投票哪个才是“代表高中的体育运动”的话。
百分之九十九的票都会投给橄榄球的。
这还是官方很保守、避重就轻、轻描淡写的说法。更兼橄榄球能代表美国的一个州(德克萨斯州)。
我想,如果当初兰道夫的橄榄球文化氛围和德克萨斯州一样的话。“从事摔角行业、追逐所谓的梦想。”也只能是下辈子的事情了吧!哈哈!所以当我被橄榄球校队征召时,我自然会就着时代所向。将自己的摔角幻想往后放一放!Mickler(米克勒)先生是我们橄榄球队的“灵魂”兼主教练,当初他刚接管我们球队,就立刻采用半军事化管理。
“他是个人物!”没有人敢违背他的意愿。每个人都会很服气的听从他的调遣。
无它,只因为米克勒先生曾率领的球队,赢得冠军的次数共计多达一十八次!不得不说,米克勒先生的十八次地区冠军纪录,足以让他在“校园橄榄球界”横着走。虽然没有官方的认证和承认。但他就是“校园橄榄球界”的传奇、领头羊、最强。
米克勒先生,是个很有故事的人。他经常会眺望远方。可谁也不知道他到底是在思考什么。
他的身材高大魁梧,脸上有些痘痘,不过需要近些看才能看的清楚。除了痘痘之外还有点麻子。嗓音沙哑却有磁性。这让他声音具有一定的力量。
既苍老又干燥的糙皮刚好衬显他的肃杀。你应该知道了,他是个不苟言笑的人。
他烟从不离手,可我从未看他吐露过烟息。这让我有时甚至觉得“吃烟”是他的特殊癖好。
看得出来,他是一个爱把心事放在心底的人,他,是个男人。
他日常服饰永远是专属教练的短裤、只有三颗扣子的飞鹰队(我们球队的队名)马球衫。头顶着不大不小的飞鹰队太阳帽。像极了小马仔!哦?还有呢!他脖子上的“常驻口哨”可能睡觉也不会摘下来罢!哈哈。
他不同于其他死板的教练。他的业余爱好是打高尔夫。他就会额外地教我们打高尔夫。至于为什么教?估计是不想自己一个孤零零地打吧。
说来也奇怪。米克勒先生与我们的关系与其说是上下级、老师学生。不如说是“死党好友。”
但他对于我们是真的严格。他会叫我,“臭小子”或者是“乡巴佬。”提及别人时又会破口大骂,“愚蠢”更甚会是“呆子,无知。”
幸运的是,他从不对我们冷暴力。
倒霉的是,他喜欢“热暴力。”很多队友都被他劈头盖脸的痛骂过。这其中不幸地包括了我的朋友:Scott Marie(斯科特•玛利)…
米克勒先生对他真的是过分严格了。导致“教练遇事不决骂玛利”已经成了训练时的常态事题了。
天天都会有…久而久之,想想也感觉是一件蛮离谱的事。
仅出于公正,不出于个人,我还是很心疼玛利的。哈哈!
玛利也只能无奈地在背后,跟我们开着瘆人的玩笑:米克勒先生百年之后,我一定要去他的墓碑祭拜。只为了确认,他这破墓碑在五年内,有没有被其他人“踢飞埋汰!”
这就是我高中的日常,生活都是围绕着橄榄球。同时,我的诙谐风趣。也让我成为了同道好友之间的核心。
“同道者为朋,同义者为友。”Pat Ahman(帕特•艾哈曼)、Paul Silvestri(保罗•希尔维斯特)、Gavin(加文)、Troy Rose(特洛伊)。这四个家伙,是我的朋友!
可我也不愿舍弃过去的情谊。这些年仍不间断地会和摔角的小伙伴们联系,因为我知道,他们终究是不同的。
“我的高中朋友,他们永远都不会懂摔角的…”
每个学校都有一个专属球队,成员只能是九年级的学生。注:美国各个学历年级划分:1.初级学校:1-6年级(6-12岁)2.初级中学:7-8年级(13-14岁)3.中学:9-12年级(15-18岁)
我升入九年级后不久,就从老队转了新队。谁叫我的教练是米克勒先生呢?谁叫他心不用在训练上,反而专注于骂学生了呢!
在新队,因为我攻守兼备、左右开弓、切换自如。我很快就被选入了球队的主力阵容,担当中后卫。
第一年的高中生活。总体来说,我还是很满意的。我可以与朋友们在球队一起奋力拼搏,也开始对音乐有所追求。但大部分都是KISS、Van Halen(艾迪•范•海伦)Rush这些摇滚风格流派。
与此同时,我的女朋友也更换不迭。好像从高中开始,这一切变化就开始加快。
上了高二之后,生活节奏就更加的迅窜。我的人生终于开始有点不同寻常了。高中时期,我们家搬离了本地市区,如果我要去市中心或者上学,就得蹭姐姐或者父母的顺风车。这原本是很简单方便的事。但我已经15岁了。我有权利要求,拥有着更多的私人空间去做我想做的事。
在德克萨斯州,15岁就可以考摩托车驾照了。我想了想,在学校所认识的人。的确是有几个考到驾照的。所以我试探性的询问了下父母,能否给我买一辆摩托车。
他们并没有立刻答应或者反对。而是找了个时间,心平气和地和我坐下来谈话、并向我提了许些建议与要求。
我满口应承了父母对我的所有要求。之后的一分钟,父母意味深长的盯着我,很是默契同步。时间在那一刻仿佛静止。额…
父母有一个朋友,恰好是在德克萨斯州的泰勒县开本田汽车经销店。父亲提前打了招呼,约了时间。
等到了周末,父亲、母亲、我还有斯科特,四个人去。
傍晚,父亲、母亲、我还有斯科特,“五个人回。”
对于我而言,咱们家新进一位家庭成员!它就是我的爱车:湘妃色(红色)本田、型号100典藏版摩托。
“昔日龌龊不足夸,今朝旷荡恩无涯!”
同时,在高二开学之前。我也在不停地打工赚外快,提前给自己挣些零用钱。因为有了摩托车,我可以随心所欲的去较远的体育馆打摔角比赛。我的家人很欣慰,认为我长大了,开始会为自己的未来考虑了。
而在找“兼职”方面,加文和特洛伊帮了我大忙。他们在一个当地名叫Mr.Gatti’sPizza(加蒂先生的披萨:圣安东尼奥盛名的披萨连锁西餐店)兼职。他们向经理说了我很多好话,虽然都是违心的溢美之词。哈哈!
不久,我果然在那做起了披萨。还另做清理餐厅的工作。忙的不可开交。
虽然我工作的很卖力,但我能拿到手的回报却是最低微薄的薪资:时薪3.35美元。
不过我也不在意这些!我享受着这一忙碌服务的过程。
披萨店最忙的时段也就周五、周六两个晚上。每周这两天的夜晚,我都如同葡萄酒中最美的杯花。为顾客们带来最回味的披萨!
当我在兼职时,父母和朋友经常会来光顾我打工的店家。或记录我的成长,或来给我“增光添彩。”我的社交圈慢慢的开始扩宽。主要还是因为Pat Ahman(帕特•艾哈曼),以及其他的橄榄球同队队员。
帕特在校队里是出了名的卓雀。他拥有着过人的运动天赋,并且为人公正平易近人,迟早会成为全队所仰仗的领导人物。不过我并不嫉妒,因为他是我的朋友。在高中结束之前,一直都是我们几个人聚在一起消磨着时间。“有友如此,夫复何求?”互相陪伴成长,这才是朋友。
至于喝酒的生活脾性…我记得是在披萨店工作的期间学会喝啤酒的,不过我依稀会想起在九年级刚尝试啤酒时的模糊感觉。
“太糟糕了!”那时我并不认为喝酒是一件很潇洒的事。同样地,我也不认可喝酒等于叛逆的说法。
可在Gatti’s(加蒂披萨店),抽烟喝酒等一些浑事,变得都如此自然。应该是我年纪大了些的缘故,不过披萨店在当时确实是很现代的地方。
还有加文,他在高中时期一直表现得像个儿四十岁老社会混子。不仅如此,他也在不断地挖掘我内心深处的另一面。
我们是不能在工作时间喝酒的,年纪还不够格。还不配!需要等待到关店关门。而大方的经理会在关店后奖励我们罐装啤酒。酒不多也不少、恰恰刚好,足以让我们醉到不省人事。可毕竟年轻,懵懂无知。我们几个浑小子仍然会续夜酒驾。再晚再危险也不怕!
我有我的“无敌妃红”,加文有他的“73版超级玄武甲壳虫。”
这是我们给摩托车起的绰号。听起来是不是有点霸气侧漏?我们经常会互相起诨名绰号。这似乎听起来很愚蠢、很好笑。但这在我所为的蠢事里,不过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罢!
III
学校有三个高二学生入选了校橄榄球队,我是其中之一。另外两个是帕特和Derrick Terrell(德里克特雷尔)帕特担任首发四分卫,德里克也可以随着阵型变化。他们技术能力比我强的多。
可你要知道,人生路上选择的道路无数,有时你没必要非和他人比较。你只要身处于这个位置,你就已经得到了很多。
光进入校橄榄球队这件事,够我在学校众星捧月、万众瞩目了。更别说日常的社交活动等略略了。
高二(第十学期)真的是我的幸运年。我偶然相识了我最好的朋友:Kenny Kent(肯尼•肯特)。他刚搬来兰道夫,我们互相被对方的人格魅力吸引。但我又注意到,不止是我,几乎每个女孩都愿为他倾心。
肯尼性情和善不喜张扬,谈吐举止行为习惯皆像个贵公子。我和他的友情很快就深厚起来。但这一定会引起其他人的嫉妒。就连我的周边人也会私下侮辱他太软弱,像个娘儿们。我则认为他们反而太小家子气。
我从不是一个虚伪的人,我也不喜欢做作虚伪。我欣赏肯尼就是因为他的最真实。所以我对这些话语充耳不闻、不以为然。就权当他们屁股放了气!
肯尼也确实和他们不一样,他并不害怕承认,自己并不是世事都知道。他也没有假装自己很酷,以此来掩饰自己的真实感受。
“酒逢知己千杯少,话不投机半句多。”两个真性情的人在一起是真的很舒服、有趣。
我从来都不假装知道一切,我和我的任何朋友相处都是一样的。而和肯尼在一起,我感受到了更真实的我,因为他从不故作深沉地思考人生:“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将来会发生什么。”
这种问题是会显得你很高大上,但是我不喜欢。只要在他身边,无论是做任何事情,还是相识任何人,我从未感受到有多余的压力。
我们是做了一些,明知是很愚蠢的傻事,不过,我们俩对此一笑了之。很多好友都开始看不惯我们,可我并不会太过在意。
“两个稚嫩的青少年,正过着自认为很酷的生活。那就又何必着急于长大?急于一时间就懂得世事所有呢?”之后,我领着肯尼进入了摔角的门道,他很出乎意料地表示喜爱摔角。我和他尝试进行了几场摔角赛。很默契,很不错!我们两个人唯一没有一起做过的事情就只有画画了。我是不精于工画的,但肯尼是个好手。
说他像个娘们儿的人,经常会拿“他会画画这种活”来攻击他来做文章。
我猜他们只是为了掩盖自己的嫉妒与不足。他们随意去评价肯尼性格软弱,难道他们的内心深处就不无能懦弱吗?
“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肯尼是真的很不错!
Barbara(芭芭拉)是我正式官宣的女朋友。(伊丽莎白哭晕在了厕所…)她比我大一年级,正在上第十一学期。
可婀娜多姿的身段曲线、可爱俏魅的一颦一笑,至今令我难忘。我们邂逅在校园的秋午,仅一瞥便惊鸿相恋。尽管,有些话我可能会碍于情面、羞于启齿。但为了爱,我也甘献一切。
“你愿意和我共度余生么?”这是我未来经常会对女孩儿说的话,但在当时,我不确定未来是否会真心地对一个女孩说这句话。
我很自信!她肯定也喜欢着我。但我还是担心被她拒绝。在后来的摔角生涯中,每当我在酒吧对姑娘儿们胆怯害羞不敢言语时,我的双打搭档,Marty Jannetty(马蒂•詹内蒂)总会无厘头地训斥我。马蒂,他就是个疯子!
不妨提一下,未来的我虽然会经常出入酒吧,酒吧里的女孩也常常含情脉脉地看着我,眼睛放着电,似是对我暗示着什么。但我除非是喝了酒、壮了胆,不然我是不可能理会这些儿浓浓情意的。可马蒂会对我大吼大叫:“你上过电视啦,你是个人物!她们都知道你是谁,为何不和她们深入交流一下呢?!”
马蒂他可能跟任何人都谈得来,我不一样,我内心本性就是一个害羞的男孩。特别是被拒绝,我害怕那种被拒绝时的尴尬。我想谁都是如此吧。
不过幸运的是,芭芭拉同意了,我们俩相处的很好。她还会开车!她有一辆绿色的MG名爵跑车。我好像提前成为了一个“男人”(有女人有车)但“事业”却不尽如人意。
之前在校橄榄球队里,帕特一直是最顶尖的存在。而现在情况是,我沉淫于情爱,日夜和老女孩一块纸醉金迷。帕特橄榄球技术愈加的出彩。
这一年里,我耽误了训练,大部分时间都浪费在了约会上。我有点腻了。我想重和朋友们一起奋斗,争取荣耀。我更想着“自由。”
这一年,我一十六岁了。但我仍然不知道如何分手。一个久经情场的人对此毫无经验可言…只能求得顺其自然…
没想到,之后事情进展得还算如意,在学期结束的两周之前,我与她为了小事大吵了一架。随后就断了联系。学期结束之后,就更简单了。我们互相道别,都在准备为自己的理想目标去奋斗了。
由此看来,分道扬镳、冷战对一双情侣真的是太致命了!
此后,我又继续在高中学了两年,很是守规则的度过了这两年。我也继续打着橄榄球,表现也算不错,被提拔为了副队长。同时又谈了一个女朋友,她叫Chimane(希曼)。她有点混血儿那味儿,火辣又热情。
希曼的家人定居在德国,这让希曼经常来回奔波,因此她接触过、认识很多不同的社会人。她就是那么一个成熟、深谙世俗、人情世故的“女人。”这两年,我一直在和她约会。但是之后她离开了我,去了德克萨斯州的A&M(农工大学)。
呼~她走了是没错,轻轻地一点痕迹都没有留下来。或者准确点儿来说,不对…她成功地让我伤心欲绝…
我们学校是没有摔角队的。在我初中升高中时,有两个声称是业余摔角手的当地小子,创建了一个正规的小型摔角俱乐部。他们有次问我,有没有想法加入俱乐部,还可以有机会打几场锦标赛呢。对此,我之前求之不得,现在有着机会,高兴还来不及呢!
我抓住了这次千载难逢的机遇,因为成为职业摔角手早已成了我根深蒂固的想法。再加上,加入此俱乐部。未来能给我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打了几场比赛而已。
你们会听到电视台的播报员,在介绍一些正规选手时会加这么几句:“他有着独特的业余摔角风格。”其实这也就暗示着,这位选手曾经也是业余的,未受过专业训练的。但是资历丰富!
我要的就是这个资历丰富。我想,这迟早会对我有着巨大的帮助。
不幸的是,我的业余摔角生涯没有持续太久。我就打了一场摔角比赛,而且这件事还不胫而走,传到了米克勒先生的耳朵里。
米克勒先生命令我立刻退出摔角俱乐部。“你在开玩笑?为何要干摔角这无用的事儿?”他的愤怒言语中透露着不真实。摔角不是那种无任何意义的事儿,他只是担心我受伤。更兼橄榄球赛季还有两天就开始了。他不想我节外生枝。我参加了摔角俱乐部唯一的一次锦标赛,我也赢下了唯一的一次胜利。
尽管,我不得不承认。这次的锦标赛参与者,包括我在内。满打满算也就只有三个人。
所以胜利对我并不一件值得光彩的事儿。我发誓我并没有添油加醋。这场胜利,似乎只有我父亲认为,是一个完全不同的故事:“我的儿子在六万观众面前赢得了锦标赛冠军。并且还是主战赛、压轴赛。肖恩他成为了摔角界活着的传奇!”
可能别人没什么感觉,但我的父亲他比任何一个业余摔角手都在乎这一场胜利。他为此以我为骄傲、自豪。
长大后,父亲对于我的身份不止是父亲,还有“上校。”我对待他的方式也亦如下属敬重上级那般。再加上他常年来醉心于工作,不怎么陪伴着我。我们父子俩的感情是比其他普通亲子淡了点。然而,随后在高中期间发生的两件事。改变了这一切。
每一件事都不同于寻常,每一件都促进我们父子俩贴近了彼此的心房。
那是一个周六的早上,我半死不活的懒散模样躺在床上,静静地让时光过往。父亲却来叫我起床。我仔细想了一想并告知父亲,今天没有要去的地方和要做的事情。可父亲依然执着的坚持要我起床。
父亲终其一生,都是五点准时起床。虽然他不要求我们如他那样变态。但他不能容忍我们有人九点过后还在赖床。
额…其实现在已经十一点了。我含糊着回应着:好。但并未采取任何行动。心想着拖着拖着就没事了。对此我也很无奈,没办法。昨日的熬夜劳累,导致我今天只想睡觉。我并没有做错任何事。我只想休息、睡我的大懒觉!
拖了一会儿之后,父亲有些不耐烦了,眉头开始皱条横起,他又一次的来叫我起床。他并没有责骂我是个懒汉。但我光从他的神情,就能知道其中一二。他很生气我的敷衍态度,可他再生气也不能动手啊!父亲对着我大吼大叫,也就作罢算了,拽我头发是真的过分了!我瞬间挣脱了他,从床上蹦了起来,粗鲁野蛮的用手架在我父亲的脖子上。
父子俩怒目相视、互持不下。我从冲动的心绪中缓了几秒后,狠狠地对父亲吼道:“别碰我。”说出这句话时,我知道,我暗自做了一个大决定:自此以后,我不再把他当做“上校。”
这并不影响我继续地尊重他、爱戴他。但我终究是和刚出生的孩子不一样了。
我想从他那得到一个男人应有的尊重。
于此,我得到了。以这么一种形式得到了…
父亲显然对我的反抗很诧异,回吼了一声:“难道你就应该碰你的父亲么!”我放开了他,径直朝着父母的卧室走去。当我走进他们的房间时,我的母亲正坐在床儿。我近乎尖叫般向母亲“告状”:“告诉他,让他走开,让我一个人待一会!”
他紧随着我进入了卧室,在听到我的言语后,他失去理智的用手掐住了我的咽喉,强扭控制着我的整个身体。嘴里还开始咕哝着:“难道你没有碰我么…”他不曾断过口中的啐语,我也有点被他的言语激到,恼了起来。
如今的我远比父亲实壮,我轻而易举地反把他扳到墙上,拳头不停地在父亲脑瓢右边强塞砸着。硬生生地把墙破开了一个洞。随后,我又紧抓着父亲的衣领,把他扔到了床上!
整个过程中我的母亲一直在尖叫。我的二哥斯科特则是作壁上观看热闹。当二哥看到事情越发的不对时,赶忙闯进了“战局。”推开了我,把我拉进了另一个房间。
二哥斯科特早些年也和父亲争斗过。所以他明白我现在的心思,是最适合劝慰我的人。
“之前我一直在想,这一天会不会发生在你的身上,父亲他就是这个死样子,但他是你的父亲,你不能这么对他。”二哥的劝慰是多么地讽刺、多么地站不住脚。因为他也曾反抗过父亲的淫威!所以我有一句没一句的听着,并没有想理会他的意思。
二哥看我这样,还是如平常的说:“Shawn(肖恩),我知道你是个有脾气的人,但是现在的你需要做的就是控制情绪。”
直到如今,我的家人仍会如此地评价我:“肖恩,多么的出色!是我们家永远的骄傲!但如果,有某一件事是他所不能把控住的,无力的肖恩往往迁怒于他人。这会让他迟早有一天伤害自己、伤害爱着他的人…”
最后我冷静了下来,回到卧室很诚恳地对父亲道了歉。他也原谅了我。“父子毕竟没有隔夜仇。”很快就一切如初,就好像这件事从来没有发生过。
一个家庭里,孩子的成长对于家长永远是一门必修课。
这一天里,我们互相都学到了很多。他尝试着不再像对待小孩一样对待我。也明白了他所做过的事,不必要强求我像他那样做。
就如那一天的早晨起床。很简单的道理:不能因为我是你的儿子,我就应该像你一样每天都五点钟起床。
我也懂得了尊重长辈,不管父亲做了什么,他永远都值得你去敬畏他、爱戴他。毕竟,我的父亲,他把他所拥有的全部都已经给了我们。他永远爱着我们…
父亲是在单亲家庭的环境中长大的,祖母带着他一起生活在Clinton,Iowa.(爱荷华州的克林顿市)我是真的不清楚父亲的童年是怎样度过的。我只知道他抓住了人生机遇,离开了克林顿市。
父亲就读于爱荷华州大学,然后幸运地被空军征召入了伍。这就是我所了解的,早年来全部的他。他从不会向我们讲诉他的过往。但万事都有例外。当父亲重新试着在大学里摔角时,他的话匣子一下就打开了…
第二件事发生在我高中毕业季的时候,我和一群不学好的社会青年一起偷广告招牌。我不知道我当初怎么想的,一时间鬼迷心窍竟觉得偷东西很酷。
有些坏小子还有点癖好,只偷当地McDonald’s Hamburglar(麦当劳汉堡包)的广告招牌。他们还偷偷摸摸的翻中庭玻璃屋顶进学校。
似乎我们每个人都觉得这是世界上最潇洒的事情。偷窃逐渐地成了我们的“习惯。”我们会因为心情差而去偷盗,也会因为心情愉悦而去顺手牵羊。但我们还是有着,最经常光顾的“店”:橄榄球号码广告牌。一般我们都会在橄榄球比赛前偷个号码牌,以此来为比赛谋个吉利。
现在想起,真真的是年少无知吧!
不久之后,冬天的一个夜晚,橄榄球赛季如秋天最后一片落叶一般完美落幕了。加文、特洛伊、我还有Amy(艾米)决定偷我们竞争对手ColeHigh School(科尔高中)的广告牌。
那一个广告招牌真是独一无二、夺人眼目呀,时髦的品牌形象设计,中间还纹着他们队的吉祥物,“一个庞大的美洲狮。”图案与印花相称和谐,甚是气派!
我虽然在最后的比赛里表现得不怎么样,但我还是穿了自己的橄榄球球队队服去作案。一个大的号码:63印在衣服后。格外显得招人看。
我们得手后不久,一个女孩路过我们并质问我们在这儿干什么?我们心虚慌乱地回应道,在等车。她半信半疑的离开了,我们不会想到,日后还会与她再有瓜葛。
我们准备把广告牌带回我家。在回家的途中,广告牌从我的车上掉下来好几次,也在大街上四处打滑。几乎摔得遍体鳞伤。我们只是大笑着毫不在乎地将它重新放在车上。终于,历经万险,“坏小子们”成功把它搬运到了我家。
我告诉了父母我们所做的一切,他们出乎意料地觉得,偷对手牌子这种没皮没脸的事,竟如此地有趣儿。甚至我那不苟言笑、僵硬死人脸的爹,也因此而捧腹大笑。
好景不长,第二天的第二节课刚下,加文和我就被通知去往校长办公室。当我们走出教室,看到艾米和特洛伊也在走廊时。
我明白了…我们四个惹上大麻烦了!
校长室里,教练米克勒静站校长身侧,如同一个皇家带刀侍卫,随时可斩“逆乱之臣。”领导很开门见山地问我们是不是偷了广告牌,我们四个一一否认回绝。听到这儿的米克勒先生跳了起来,脱口而出:“骗子!小鬼!你穿着自己的队服去偷的,你以为我们都不知道么!就因为穿了队服,我们才知道是你!笨蛋,就别撒谎了!”
我意识到,是那个女孩,昨晚的那个女孩,她告发了我们。事到如今、别无他法、乖乖认裁。我只好回了家,将广告牌带到了兰道夫。随后,校长护押着我们四个一起到科尔高中去“完璧归赵”,并向他们赔礼道歉。事情才算勉强了结。可我想的太简单了,这件事还没有完!
这一天晚些时候,米克勒先生将我唤到体育部办公室。我很清楚。一直以来,米克勒先生的口头表达只在骂人方面有所造诣。果然没过不久,我就被他侮辱的找不着北了。
他骂我是个社会秩序破坏者、废物、垃圾、甚至乎白人中的败类!
最后,米克勒先生深思熟虑了一会儿,决定将我的“荣耀”收回:“肖恩,明天将队服还回来,你不配穿着它。”
印着号码的队服夹克在兰道夫算是“地位”的象征。它在任何时候都能激励我们,给予我们自信。
毫无疑问,它是我们的精神力量。我们几个小伙伴都拥有这一份“荣耀。”得到它自然是极其不易,失去它也一定是“自取灭亡、”咎由自取。我内心对此十分抗拒,并不想把队服就此还回去。但米克勒先生永远是米克勒先生。就算我毕业后多年,再见他也必是百般忌惮、小心谨慎、认真做人…
此刻,我没有心思顾及其他人。对于我而言,这件事真正意义上的终结标志就是我的队服夹克被剥夺…
“霜天雪地无佳衣,一人独自单薄衫。可怜可怜叹!”又过了几周,天气逐渐地冷了起来。我有一天与父亲一同外出,父亲见我没有穿那个标志性的夹克衫。便询问我:“你的夹克呢?怎么回事?你竟然没有穿着它!”
“米克勒先生收回去了。”我的声音颤颤微微,回应得很是无力。
“为什么?”
“因为偷了科尔高中的广告牌。”
“什么?这件事情给你带来麻烦了么?”
“是呀…他骂我是恐怖分子、小混混、白人中的败类、
“他骂你什么?”
“败类,白人中的败类。”
“白人中的败类?米克勒先生骂你白人中的败类!?”
“是的,他还收走了我的夹克。”
“恩…这问题已经不再寻常了,看来我有必要去一趟学校见一下米克勒。”
在此之前,父亲从不会偏袒我,每当我犯错误时,父亲都会说:这是你自己所犯的错,你就应该承担责任和吞下所种下的恶果。
这次情况有点儿不同,父亲打一开始就不认为偷广告牌是一件大事坏事,顶多算小孩间的开玩笑。但这,不足以让他主动地为我出面争辩。最主要的还是“白人中的败类”这一评价言论。
父亲是很希望我从这些教训中吸取经验,快点成长。可他再心急,也不会让他的孩子遭受此等羞辱。
更不用说,他是国家空军上校!
在父亲看来,米克勒先生对上校孩子的辱骂,就如同骂着上校,抽着上校的嘴巴。他不允许这种事情发生!
他带着我来到了米克勒先生的办公室。这次与米克勒先生的会面,是我有史以来感觉最爽的一次。米克勒先生唯唯诺诺卑恭的神色形态,是真的世间罕见。
父亲很直接了当的告诉米克勒,他要求米克勒向我道歉。因为其不恰当的言论。甚至,父亲还连带着要求队服夹克也一并归还给我。
“我知道你手里拿着我儿子的夹克,还给他!我还知道你骂我儿子是白人中的败类!…对此,你需要道歉,必须道歉!我想,你应该知道现在该怎么做了吧!”
“收到,长官。上校先生!我会立刻执行!”米克勒一说完就向我父亲致了军礼。很是恭敬!
“Shawn(肖恩),我对辱骂了你而感到对不起。我不该苛责地指责你。我发誓,我不会再这样做了,请你原谅。”
我已经不知道该如何反应这一情况了。我只能“仰望”着我的父亲,眼里闪烁着星耀光芒。
他让我重拾了自信自尊。作为他的儿子,我很是自豪!
其实我偷广告牌只是为了嬉闹娱乐,但是米克勒先生待我如同一个犯罪者一般!这才是我的父亲所不能容忍接受的事。并且从这一天起,我和米克勒先生的关系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对他不再抱有任何的尊敬。我明白,他也知道。即便这会导致我和他之间存在着不可跨越的鸿沟隔阂,不过也无妨。
“往事不可鉴,来者犹可追。”我将穿着最引以为傲的号码夹克继续奔向未来。一个全新的六月!一个全新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