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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半坡遗址第二次发掘的主要收获

2021-10-31 07:12 作者:考古快递  | 我要投稿

西安半坡遗址第二次发掘的主要收获

《考古通讯》 1956年02期 考古硏究所西安、半坡工作队

1955年7月,我们开始半坡遗址的第二次发掘工作。这一次发掘一方面是为了.配合建设工程的进行,另一方面是在去年工作中尙有未得到解决的问题或不淸楚的地方,希望通过再一次的发掘,能够得到较全面鲛深入的了解。我们的工作,从7月到9月集中力量作墓葬区域的发掘;从10月到』2月作居住区域的发掘。前一阶段,由考古研究所同志负払;后一个时期,有北京大学考古专业同学和进修敎师18 A参加了工作。由于我们的工作具有敎学实习与发掘的双重任务,所以在工作的组织与方法上都予以适当的和必要的注意和改进。去年采取在较大面积上揭露遗迹的方法,收到了一定良好的效果。今年根据我们自己的水平和条件,将苏联先进考古工作者在发掘特黎波里居住遗址的工作中所采用的一些切实可行的方法,具体地运用在我们的工作中(图版壹,1)。这虽然还是初次尝试,但已使我们深切地感覚到学习苏联先进经验会给我们的工作带来很大的好处。

在今年的发掘工作中,发现了更多的房子、更多的生产工具和日常生活用具,还有当时埋葬的墓地以及烧制陶器的窓址。这些丰富的物质史料,把我们祖先当时的生活情景更生动、更逼眞地呈现在我们的面前了。

一、住宅

1955年,我们在半坡遣址住宅区的北部发掘了约2500平方米的面积,发现了32座当时人们居住的房子。淸理了28座,还有6座有一部分压在未开掘的部分。这些房孑,大部分仅留残迹;保存较好的有第2、3、6号方形房子和第3、4、9号圆形房子。

方形房子分方形和长方形两种(图版壹,2)。从它们的建造和结构上说,也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可以以第3号方屋为代表(图版弍1)。它是在原来地面上下掘深约0.8,长4.1,宽4.75米东西长的长方形圆角坑,以坑壁作为墙壁,壁上涂抹一层厚约2.5—3.5厘米的黄色草泥土。门开在南边,门道是长1.7米的一道狭槽,门道作阶梯形,共4级,宽仅0.4米,仅能容一人出入。门道南端两旁各有柱洞一,当为遮盖门道棚架的支柱,门口有宽1.3、长0.42米之门坎。门内紧接门坎的东西两边各有隔墙一。隔墙北端有横隔的门限一道。跨过门限即为烧火的灶坑,灶坑附近堆积有灰烬和木炭灯。,居住面亦为细的黄色草泥土。屋内靠北壁的居住面上,分布着当时人们常用的一些完整陶器被压碎后的破片。在屋内中心偏西有一个柱洞,可能是原来支撑屋顶的木柱的遗迹。房屋周围因保存关系,部分尙未下掘,还没有发现像第1号方屋那样密集的柱洞。第4号和第5号两个方形房子相继地压在第3号方屋的上面,保存的很少。由它的残迹推测,基本形状和结构应该是相同的。第二类以第6号方屋为代表,形状几乎成正方形。屋基和居住面保存较比完好,南北长3.58米,东西宽3.89米。墙壁是用黏土夹木柱和木板而筑起的,全屋四周和中间共12根粗的大柱子,柱径自0.15—0.22米不等;东西成三列,每列4根,排列整齐。在屋子四周的墙壁,粗的木柱之间插以长方形或不规则的木板。除屋基(即当时地面)有显明的柱洞外,在居住面以上还保存有高约0.1米的黏土烧过的墙壁,其中即保存有明显的木柱痕迹,木柱插入当时地面以下深约1米。居住面与当时地面中间还隔厚约0.3米的灰土堆积。居住面下部接近灰土部分铺一层木板,然后再在木板上涂抹一层厚约8-15厘米的草泥土,且每层都经过篝火烧烤,成为坚硬的红烧土面。房子中间还有横隔南北的隔墙一道,倒塌的残余部分尙保存有0.3米的高度。这一座房子的淸理对我们研究当时建筑方面是一椿非常重要的资料。

圆形房子,有近乎正圆的,也有作椭圆形的,其基本构造和去年所发现的相同。墙壁中也夹有木柱,相当稠密地排列在居住面的周围。屋顶也是由木柱支持的木板或木椽排列而成,上面盖以黏土。由今年较深入的发掘初步証明了在原来破坏较厉害的房子,居住面根本就很少存留或存留的极少,或成参差不齐的一堆红烧土块。而构成墙壁骨干的木柱,则插入较深的下层堆积,因此将残破的居住面揭除后,在相当的深度下露出排列整齐的柱洞,或成圆形,或成方形。由此可以推知去年我们所发现而当时暂名为“圈栏”一类的遗存,很可能就是房屋下层所保存的木柱痕迹。

与住宅相关联的贮藏东西的窖穴,今年发现的更多,有圆形袋状坑,圆角长方坑。在第7号方屋的屋内和门口的西南面,发现两个小型的袋状坑,里面堆积有相当厚的谷物灰壳。这些灰壳尙未经专家鉴定,但为植物颗粒是无问题的。因此,这些灰坑是贮藏食物或用品的地方,是可以肯定的了。

二、生产工具和生活用具

此次所发掘到的生产工具,和去年所发现的,不论是类别或形状,基本上是没有什么不同的,祇是数量较多,个别器物在制作和形状的变化方面更精巧更繁复一些。属于石制的有四百多件,骨制的六百多件,陶制的有二百多件。种类不外刀、斧、锛、凿、钟、铁、钱和打制的敲砸器等。仍然以骨制的为多,其中以骨镜较多,型大而规则。鱼钩也是最突出的一种,制作甚为精巧,其中两件还有尖锐的倒钩,它的制作精巧和合于实用,可和今日之鱼钩媲美(图版陆)。也有骨制的倒钩鱼叉。录类也皆骨制,形状变化亦多。我们还发现一个蚌壳制的圆形刮割器和陶片打制的相同。这些都是在去年的掘获品中所不多见的。

生活用具方面,最常用的是陶器,其次是骨制的针锥和匕陶器以作炊器用的罐和瓮最多,细泥的钵、盆和锥也占相当的比例,还有尖底瓶。这些和去年是相同的。不过在器物的形制上和彩色陶器的纹饰上增添了新的资料。在器形方面比较特殊的有下列两种:这里首先介绍的是带流的水器,在灰坑109中发现了两件,一件是直腹平底钵的变形(图一),另一:件是鼓腹直口罐的颈、肩部分加了一个流皆细泥陶制,色土红。这种带流的陶器,发现得很少,即在其他各地属于这一文化系统的遗物中也是不常见的。其次谈到的是直口尖底器,颈部附有一圈加凸饰,去年曾掘获许多口颈部分的残片,今年始获得能够复原的全器(图二)。它的形,状和殷虚出土的将军盔很相似,特点是器壁厚陶质硬。在日用的彩色陶器里面,除了数量较多的圜底钵'平唇盆和折腹圜钵底外,新出土的有直口罐和细颈瓶,绞饰更丰富而多样了。其中最突出的是生动活泼的鱼绞(图三)和逼眞的人头形花纹,途些纹饰多饰于平唇浅腹盆的内壁或折腹圜底钵的肩部。直口罐和细颈瓶多为折波纹和三角形图案花纹。至于其他用具与去年没有什磨两样。

三、埋葬的制度和习俗

这次发掘的主要收获,是发现了当时人们的墓葬及其相关连的埋葬制度(图版肆、伍)和习俗。当时的墓葬可以分成两类:一类是埋葬成.人的墓葬,分布在居住区的北边和东北;另一部分是埋葬小孩的瓮棺羣,绝大多数成羣地聚集在居室的劳边(图版参,2)。

成人的墓葬共发现了130多座。从葬式说,有俯身葬15座,二次葬6座,其余都是仰卧直肢葬的。这些墓葬的深度都不太深,离现在地面平均不到1米,绝大多数埋葬在褐色夹有生姜石的硬土堆积之中或其下部,最浅的为0.15米,最深为2米左右。这要视各部分文化堆积层的厚薄而定,有少数的几个墓坑深入于原生黄土之中。

墓坑位置的排列,以葬区的北部和中部比较规则。一般的都是头向西,面向上,很整齐的排列着,有些几乎在东西一条线上。坑位之间的。但在居住区的东北和东部所发现的一些墓葬,坑位就参差不齐,方向亦颇不一致。

在所有发现的这些墓葬中,有随葬品的共52个墓,都属于仰卧直丿伎葬一类。这些随葬品主要的是陶器,多放在下肢骨或腰部的上面。每个墓中随葬器物的数目由一个到十数个不等,最少的一件,最多的有17件之多;占比例最大的是五、六件。其种类以粗陶罐、细泥陶钵及小口尖底瓶为最普遍;其次是彩色长颈瓶和指纹细陶罐(图版捌,I)。但无生产工具。陶鎌仅在墓32中发现一件。随葬品中的尖底瓶,在一些墓中它和其他随葬品放在一起,但在另一些墓中则放置于墓坑的塡土中,往往高于墓底约0.5米左右,这一定有它'的特殊意义。同时随葬的陶器,往往数个叠在一起,也有小型的装在大型器物的里面,而且在最多的场合之下是红陶钵覆盖着粗陶罐或彩色陶器等。这些随葬器物我们在居住区域甚至在房屋里面都常常发现,由此可以这样认识当时的人们同样是用生活上的实用品来为死者陪葬的。

墓坑的边缘在褐色硬土中,非常难找,但在接近黄土的部分或虚松的灰土中,还可以看出较淸楚的边界,多呈不规则的长方形坑。葬具也多看不出痕迹来。

在埋葬的人架数目上,最多的是一人独葬。二人合葬和四人合葬的墓(图版叁,1),我们仅各发现一座。骨架除经过后期破环者外,遗留下来的保存得都很完好。

在灰坑164的西边,第二瓮棺羣的东侧,我们发掘了保存最完整的一个墓葬(墓152)。在这里把它作为典型代表,较详细的加以叙述。第152号墓是属于一个十几岁小孩的墓葬,一切形制和仪式完全和成人的一样。墓室是长方形的竖井坑,墓室长1.46,宽0.7-0.8,深约1米,四周有木板作为葬具,和棺材的作用是相同的。葬具遣留的灰白色的木灰,非常明显;并且在墓室的西边人头骨所在的左右和顶部,有木材腐朽后所形成的空间。由空隙推测木板厚约0.1米左右,高约0.6米左右。东西两端的木板插入生土约0.5米。木板与坑边之间宽约0.2一0.3米,形成自然的“二层台”。速个墓中随葬品的种类也较多,脚下放一尖底瓶,还有两个细泥红陶钵盖着一个粗陶罐和另一个细红陶平底钵。在钵的内表面还附着有为死者放置的小米的皮殻。在钵的下面压着3个小石球,在腰的周围缠绕一圈骨制的珠子计有63粒,在左耳的下面有一个碧玉制成的穿有小孔的耳坠子。在这个墓中具体的显映出当时人们对于死者的关怀(图四)。

俯身葬和二次葬,都没有随葬品。由附近地层和出土物来覗察,仍然是当时埋葬的一种习俗。埋葬小孩的瓮棺葬,共发现了40多个,多在房屋的旁边。埋葬也有一定的地区和排列。除少数几个外,最大多数是数个或数十个集中在一起的。葬具也是粗陶瓮上面盖一个细陶钵或细陶盆。这种盆有素面的也有很好的纹饰的。完整的人头和鱼纹盆就是第18号瓮棺的盖子(图版柒,上)。瓮棺的大小不一,视被埋葬的小孩的大小而定。有竖立的也有口部倾斜向西的,但都没有随葬品。由上面的叙述,可以槪括如下的几点意义:(一)当时居住半坡的人们有一定的埋葬制,度,小孩和大人各有独特的葬法。(二)有一定的埋葬地区,在葬区内墓坑位置有一定的排列,不是随意乱葬的。(三)随葬品多为生活用具,可以推测出当时人对人死后生活的关怀。

四、烧陶器的窑址

我们在居住区的东边,发现了当时烧制陶器的密址六处,可以分成两种不同的型式。第一种是火炉呈袋状的登穴案,这种察只发现第2号窓一处。它的特点是下面为一个袋形灰坑似的火炉,炉口开在南边,用以加添木柴、拨除灰灯,因此在炉口的附近堆积有很多的灰烬。放置陶器的察室在火炉的上面,已破坏不能窥其全貌。在缮室和火炉之间,有数道通火的洞子,我们称它为火道,火经过它而达于寒室,残余部分仅余两道,直径约为0.15米左右,长约0.3米上下。火炉周壁经过烈火燃烧,变成古绿色的硬壳,非常坚硬。火炉高约1.3米,底径1.9米,有中型灰坑那么大。它的形状和在丰西发现的龙山文化的密址很相似。

第二种是火炉呈筒状的横穴鎏,属于这一类的鎏址有5处,以第3号窑保存的最完整(图版弍,2-3)。这种窜的特点是它的火焰倾斜地通至窸室,而不是垂直的。火炉呈筒状而较长,窑室下面有三道粗的火道,窖室底部呈圆形的平光破面,直0.85米,周边有一圈略作长方形的小火眼,保存完整的尙有10个。火搪中之火焰通过火道再分由小火眼进入寥室,紧切火眼绕圈察室平面尙立壁,因全部倒塌不知其高度。这个审是在早期的褐色土中挖凿而成,审壁涂抹一层泥土,厚度由5-18厘米不等。火炉口向北。现在保存的部分由炉口至密室南北长2.1米。(参看图版弍,2)。此外,在第6号客中还堆积着未经烧过的粗陶罐的泥坯。这些窓址的发现,对我们研究当时人们的制陶术方面,提供了很宝贵的资料。

五、结语

1955年的发掘,提供了了解这个文化时代人们生活更完备的图景,当时人椚生活活动的场所,死后埋葬的墓地,和烧制陶器的窓址,在公社领域之内,有着一定的地区划分,居室有一定的排列位置,死亡者的葬坑也有一定的方位。除了农业是他们主要的生产活动以外,今年的发掘中还提供了渔猎在当时生产活动方面的重要地位。鱼叉鱼钩鱼网坠,都有相当数量的发现,在彩色陶器上还存在着鱼网式的纹彩。在象生性的动物花纹中,也只有人头和鱼的花段最多而优美。这一点似意味着,当时的人和鱼有着相当密切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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