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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神存在。理由如下:

2023-07-16 06:26 作者:王狂生  | 我要投稿

孔子修订《春秋》,史学家评价“微言大义”。怎么个春秋笔法呢?木心先生在其《文学回忆录》中提到了“郑伯克段于鄢”的例子,说“史实呢,是郑国之君,有弟名共叔段,谋反,兄打败了弟——《春秋》作者认为郑国之君没有把弟弟教育好,失了做哥哥的责任,所以故意点明他不配做哥哥,降称之为郑伯。而共叔段呢,要抢王位,有亏弟弟敬事兄长的本分,故不配称弟,只叫他段。两者之斗争,情况类如两个国君交战,故名为克——这样,讥笑了哥哥,责备了弟弟,而且批评他们自己的家事弄到像两国交战。” 随着对历史学习的加深,我发现历史中充满了假事实,比如有皇帝修改对其的日常记录,比如为尊者隐/讳,比如根据立场而站队某事,拔高或贬低。那么,真相在哪里?换言之,为什么我们期待历史记载的是真事呢?我们对“历史”的基本看法是这是历史上发生过的真事,但是,历史学者在记录的时候,必然会加入自己的价值观。随着阅读的深入,我发现有时能读到两种甚至多种史实(即使故事中描写性的介绍相似,分析的个中原委也有差别,况且还有很多连描写都不一样),那么,既然真相难寻,能否跳过其记录真实与否这个问题,而换成“这番记录/写法能达到什么效果”的问题? 由此,我们进入了“真”和“善”这两种价值取向的较量。“真”的对立面是“假”,“善”的对立面是“恶”,前者是客观的、对立的,即要么真要么假,不存在既真又假,而后者是主观的,比如,你眼中的善可能是别人眼中的恶。(本文的大前提之一是在人文领域,不存在绝对真理如2+2=4,只存在相对真理如2+2在某些情况下会=5。)接下来我要直接呈出自己的“暴论”并证明之:追求“善”比追求“真”更好。 证明如下:作为一种记录,“真实”是难以达到的,至少达不到“2+2=4”的精确度,它只能无限趋近于“真”,但不能取到“真”,所以,“真实/真相”只是记录的手段,(本句话所隐含的大前提是“为艺术而艺术”这种做法是次于“为教化而艺术”的,本比较所隐含的创作鄙视链是“有道德教化的作品”好于“为艺术/娱乐受众的作品”。)而记录的目的是教育。 这时,我们要分析如何辨别有很大主观性的“善恶”问题,解决办法可以是看其最终结果,或者看其操作过程,或者两者都看。如果看其结果,当主观动机为善时,有可能造成坏的后果(好心办坏事);如果看其过程,则动机和行为为善即为善。而对结果的分析,一种是工具理性式的分析好坏,比如做好事时,帮助五个人活着比帮助一个人活着更好,另一种是价值理性式的分析好坏,比如你帮助一个孟加拉农民妇女拿到小额贷款创业,比你帮助五个商品在谷歌登广告,设计出最大化广告点击率的方案更好。 此时,我们可以看到判断“善恶”的困难,即难以量化分析和定性比较结果。而当“真假”融入“善恶”,也同样复杂,因为有时候“假”,即隐瞒、欺骗、造假等,可能带来“善”的结果,而“真”,也有可能造成伤害、恐惧、危险等“恶”的后果。 那么,我们该如何进行分析?马克思主义说“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是,具体分析时需要一些大原则的支持,所以,本文的第二个“暴论”来了:为了实现更大的善,真相与否不重要。“更大的善”指在功效主义(utilitarianism)下,“善”在数量上取得最大值,或者有质量地取得极大值。但是,这就遇到定量分析的软肋了,因为“善”本身不能被量化,学者经常抽象出几种可量化的特征代替事物本身,但是,这一切努力只是对社会的简化,是一种高度失真的抽象。尽管如此,由于难以比较价值观,我们只能暂时定量分析“善”。 由第一和第二个“暴论”可推出:因为“善”比“真”更重要,且“善”可以通过比较分析得出最佳效果,那么,如果“神”存在能提升人性和改善社会,我们应该告诉无神论者“神存在”。(对信徒来说,这个不需要证明,但是,对有些人来说,感性认识神是困难,难于上青天的,所以,我只能用理性分析出来一个我能接受的回答。) PS:这只是我目前的分析,不排除之后有改变的可能。我曾把自己这一观点讲给一个信徒,她听得好像我在“一派胡言”的样子,她说祂就是善的就是真的,我们无法比较哪个特点/价值比哪个更好,因为这些都存在于祂身上。我还没想到如何回应这个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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