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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 Hour】于和伟✖️你

2023-01-01 15:52 作者:MsLevine  | 我要投稿

私设ooc勿上升❤️

 

7000+一发完🌟

大家新年快乐💕

 

 

搭配食用:golden hour——JVKE

 

 

正文:

 

 "散伙是人生常态,我们又不是什么例外。只是我偶尔会想,假如那天真能重来一次,应该过得再庄严一点,正式地吃一顿饭,拍一张照片,好好看着对方的眼睛说声再见。”

——郑执《生吞》

 

 

“骆老师,我们从采访中得知你的歌其实很多灵感都来源于自己的亲身经历是吗?愿意和我们分享一下吗?”

 

“我觉得大部分原创歌手写歌应该都很难摆脱自身经历来进行创作,但有时写歌就像写小说,也需要很多的想象空间。”

 

“那我看您的歌里有多次出现过一个‘他’,您可以说说这个‘他’具体有什么指代吗?或者您觉得在您过去的路上有没有对您影响特别深的人或物呢?”

 

“嗯……我一直很想感谢一个人,他在我创作的初期给了我很多的灵感和鼓励,我的今天也离不开他的付出,虽然我们很久没有联系了,但是我依旧还是很感谢他。”

 

“是…男朋友?”

 

“一个…...朋友。”

 

……

 

“骆老师辛苦啦!咱们一周后见!”

 

“您也辛苦,下周见!”

.......

 

我,这个入行近十年已然从新人变成被同行称作老师的人,这个在而立之年才终于实现年少梦想的人。

 

在三十二岁这一年,我才终于开了自己的万人演唱会,

 

在外人看来,我是炙手可热的歌星,是万众瞩目的流量。

 

一切的一切,就像是一场虚无缥缈的梦境。

 

是十年前的我绝不敢料想的场景。

 

........

 

巡回演唱会是很费体力的事,回到家时,我已经筋疲力尽的只能瘫倒在沙发上。

 

每一场演唱会结束,总会有合照环节, 而此时帮忙拍照的我的姐姐正手拿着手机激动的朝我走来。

 

“一一!你快看这是谁!”

 

骆霖,我的经纪人,也是亲姐姐,是个无敌八卦王。

 

我时常怀疑她当初主动辞职要当我经纪人的动机。

 

八卦、碎嘴、爱管闲事,都是她的代名词。

 

她用手拍打我酸痛的肩膀以示自己激动的心情,我本疲惫的休憩被打断只得不耐烦的睁了眼,看了眼她摆在我眼前手机上的照片。

 

“哪儿呢?”

 

我未觉异常,只当是一张和以往相同的合照,只不过偶尔下面会坐一些前来观看的歌星演员,也总会引她兴奋,所以不以为然。

 

“这儿!是不是于和伟?!”

 

我迎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去,不由心头一紧。

 

不可否认的是,这是个很久没听见过的名字。

 

久到我听到他的名字时,已然快要记不起他的声音样貌。

 

.......

 

十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他,

 

他推开了我的琴房门,眼中是觅得知音的喜悦。

 

那个眼神我想我永生难忘。

 

我还在“破门而入”的惊吓中久久不能回神,拉到一半的曲子也戛然而止。

 

“抱歉,我有点激动了,没吓到你吧?”

 

面前的青年人浓眉大眼,一头浓密的黑发,是标准东方人的长相。他嘴里说着标准的普通话,听着亲切,但我直觉他的声音又好似在哪听过。

 

他似乎也对自己的冒然闯入后知后觉的感到尴尬,抬手挠了挠脑袋,结巴着向我解释,“我...那个...确实是...是冒犯了...主要是刚刚听到你在拉的这首曲子,正好是我一直以来最爱的一首乐曲,而且这首曲子很小众,我身边几乎很少有人知道,所以我一激动...我就....哦对,我是过来找我朋友的,他是这个学校音乐系的学生,在这边排练.......”

 

他慌乱的解释着自己只是来寻朋友,路过时听见便一时激动推门闯入。

 

见他紧张,我倒是从方才的惊吓中缓过劲来。

 

一部分是在异国遇见同胞的喜悦,一部分是才认清眼前站的少年——

 

于和伟。

 

隔壁名校经济学院的高材生。

 

留学生圈里的话题中心和华人留学生的榜样与骄傲。

 

一个月前作为优秀毕业生代表的发言又狠狠的“圈了一波粉”。

 

是哪怕没见过他本人,也多少听过他名号的人物。

 

我只在视频里见过他的长相,同其他公众人物一样,我从未料想过与他的见面。

 

更何况是以如今这样的情形。

 

......

 

 

十六岁那年,我只身一人背着琴来到这个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进入了多年来我梦寐以求的学府。

 

十六岁的我误以为那便是我人生中的高光时刻,满怀着期待与父母的期望出了国,渴望着在梦想的艺术殿堂里大放异彩。

 

父亲的破产使我陷入窘境,我依靠着奖学金勉强支付了下一年的学费,又找了两份零工——在本地的咖啡店和唐人街的川菜馆里当服务生,才最终得以勉强度日。

 

好在寄宿家庭的美国“父母”待我很好,我撑过了最艰难的两年。

 

在那两年里,我收到了于和伟的资助。

 

那时候的他已经是华人留学生里的红人,据说他们还组建了一个留学生协会,请他当了会长。

 

我算是会员之一,却因为繁重的学业和两份零工的压榨从未参加过会内的活动。

 

所以在我与他素未谋面却受到了他的资助时,我看着落款的“Hewei Yu”,第一次生出对这个人长相的好奇,于是打开了网页搜索了他的照片。

 

最终,我在他学校的官网里找到了一个他演讲时的视频,

 

视频还算清晰,视频里他手握话筒,风度翩翩,仪态从容地说着一些我一知半解的专业名词,

 

演讲里穿插着打趣的话,幽默风趣,把枯燥的知识串联着便清晰的表达了自己的所思所想。

 

接近一个小时的演讲视频,我最后竟也一分不差的看了完,就像是被吸铁石吸住,一旦开始,便无法将目光从这个人身上离开。

 

那一刻我大概知道了他能够成为会长的原因,可却也实在不好意思收这份钱。

 

所以我们有了第一次通话。

 

........

 

”喂,是于会长吗?我是骆一,您有寄钱给我,您还记得吗?“

 

”你好,不用那么客气,你比我年纪小,就叫我于学长或者和伟哥就好。那个钱就是一点心意,大家在异国他乡都不容易,能尽量帮就帮,你收到了就好。”

 

“........"

 

接下来的五分钟里,便是我自认漫长的拉锯过程。

 

他说这份钱不算是他个人的,只是他们几个经济学院的学生共同创立的一个小型的留学生互助基金会里的,创立的初衷除了互帮互助以外,也有完成学业任务的需要。

 

”你不必有什么负担,就当是帮我完成作业,我后面还需要你帮我们基金会写建议呢。”

 

我说不过他,只假装着妥协最后挂了电话,想着过几天直接按原地址寄回去就好。

 

那是一次很短暂的通话,也是我当时认为的最后一次。

 

后面他发信息来询问我退还的事情,我也只是如此回复道:

 

Mr.Yu,你的作业我可以帮你完成,但钱我就不收了,我想,一定有比我更需要他们的人。

 

在此之后,我们二人便又恢复了陌生人的状态。

 

我依旧被学业和兼职挤满了时间,而他依旧是留学生圈的风云人物,基金会也是越办越大,帮助了不少刚来美国的留学生,接下来的一年里,我们不再有交集,却也无数次听身边人提起他的名字或是他的故事。

 

在他人的描述里,他总是温和的、优秀的、执行力强的。

 

.........

 

后面的两年,我圆满的完成了我本科的学业并选择继续攻读本校的研究生,父亲也东山再起,手头上逐渐宽裕不少。

 

也就是在这一切事情都开始好转时,我见到了他——这个我只在四十分钟演讲视频里见过和通过五分钟电话的人,这个在他人口中绅士有礼的人,此时就这样闯进了我的视线。

 

........

 

直到我们恋爱时,我才知道那天他的出现似乎是冥冥中早已注定。

 

我听过许许多多有关于和伟的故事,

 

少有与感情相关的,也从未有过负面的,

 

好像在外人眼里,他就是一个完美到极致的人。

 

无论是外貌、身高、学历、家世、能力,都挑不出毛病来。

 

可完美的人难免遭人嫉妒,哪怕是承了他好处的人,也时刻想着从这个完美的人身上挑出错来。

 

大家见多不怪,少有人仗义执言为他说些什么。

 

可挑来挑去,Mr.Yu身上大概唯一不完美的,就是有一个很烂的前女友。

 

那个于先生谈了将近七年的初恋女友,两人从高中谈到大学,一直是羡煞旁人的一对眷侣,直到快要结婚时,女方忽然打了跨洋电话高调公开了自己的出轨对象并又高调的甩掉了于先生.......

 

这个故事在留学生圈里广为流传,我在朋友聚会上听了不下十遍,版本将近又有十几种,

 

有人说是于会长出轨甩了那个女孩,也有说是因为于会长性冷淡前女友不满才会出轨.......

 

每每听到,我只觉得好笑,却也无奈,

 

受瞩目的路上难免遭人非议,

 

于先生作为话题中心,想必作为饭后谈资,就算听见了,也会一笑而过罢了。

 

而在很多个月后,我的这个想法也得到了证实,

 

当然,这是后话。

 

我和于和伟的恋爱,开始在他博士毕业、我研究生毕业的那年。

 

我两总是忙里偷闲的约会,他虽早早的准备好了论文,也已有心仪公司的offer,却也有留学生协会和基金会的一大摊子事要忙碌,而我则是一边准备着毕业论文,一边向国内的唱片公司投去简历。

 

和他在一起后,我开始写自己的第一首原创歌,

 

他对音乐总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有时恍惚的我以为他才是音乐系的学生,

 

他只是偶然提起自己小时候拉小提琴的故事,说自己算是个对音乐有天赋的人,

 

可不是所有人都能同我一般幸运,能够自由追梦的,比如他。

 

他常说,如果自己不是家里的独生子,不用承担继承家业的重任,或许他一定会成为一名音乐家。

 

而我对此深信不疑。

 

如果不是,他一定会是一位好的音乐家,

 

如果不是,我们或许也还有继续的可能。

 

.......

 

和他分开的这些年里,我再没恋爱。

 

我常梦到他。

 

但我只知道那是他,却怎么也无法在梦里看清他的脸,

 

我某次和姐姐谈起这件事,她只是伸手摸了摸我的头发,叹了口气,

 

直到那天晚上她离开我房间前的那一刻,

 

“回忆固然无法消散,但我们也不能一直活在回忆里,对吗?”

 

……

 

我发现人的记性总忽好忽坏,

 

郑重的承诺有时会被抛掷脑后,细枝末节的小事却可能影响一生。

 

我常梦到他,

 

梦到我们曾经相处的细节。

 

………

 

我想起初次约会时他试探着牵了我的手,带我从公车的起点坐到了终点,我们共享着耳机,放着我们共同喜欢的音乐。

 

我想起他在平安夜短信与我说自己要去临市参加讲座,却在圣诞夜当天捧着一大束玫瑰敲响了我的家门,我们在窗外大雪的见证下接吻,确认了恋爱关系。

 

我想起我第一次尝试着自己写歌时,我常熬到深夜,为一个音符、一段旋律来回推翻重来,我一度陷入深深的自我怀疑。

 

那时,他只是坐在我的旁边坐着自己的事情,也熬到深夜,安静的帮我收拾地上被我四处扔掉的纸团,帮我冲一杯热咖啡,或是给我一个温柔的拥抱。

 

每次我抬眸望向他时,温和的暖色灯光下他也总能在同一时间抬起头与我对视,只用那一个眼神,哪怕什么都不说。

 

………

 

我想起我第一次给他听那首歌时,他欣赏的目光和真诚的赞美,似乎是看出我的小心翼翼,哪怕在当时那首歌的初版真的烂到掉渣,他也只是玩笑般对我说:“怎么办,我还没有做好当大歌星男朋友的准备。”

 

我打趣他对我期望太高,他却说:“一定会有那天的“。

 

我想起我第一次给朋友听我自己写的歌,是在一间排练室里,朋友们捧场的排排坐,而他坐在了那一群人的正中央。

 

那天的阳光正好,是冬日里难得一见的太阳,阳光从排练室的大窗户照进来,我抱着吉他肆意的唱,朋友们热情的捧场,只他坐在那静静地听,我看着他,他看着我,某一个瞬间,阳光落在了他身上,而我们的眼里也只有彼此。

 

那天和朋友聚会告别后,我们走在空荡的街头,手牵手漫步着回家,街头的路灯时不时的也照在他身上,一如下午的阳光,他紧了紧牵着我的手,“今天下午你唱歌的时候,阳光照在你身上,可我怎么看,都觉得,你比太阳耀眼。”

 

我在冬季的寒夜里耳根发热,假作嫌弃地甩开他的手:“咦~于老板,你什么时候这么热衷于讲土味情话了?”

 

那时的我们在异国他乡的街头打打闹闹,却觉得自己是有家的。

 

那天,那条路,我们似乎走了很久,直到天空飘起了雪,我们才终于想起来落荒而逃。

 

……

我无数次回想和他的结局,

 

同样的冬夜,同样的雪。

 

但也许,

 

也许我们并不是在某一天、某一刻才分开的,而只是做了一个漫长的告别仪式。

 

……

 

我收到国内顶级唱片公司offer的那一晚,我激动地几乎是跳到了他身上,

 

激动与兴奋伴随而来的是对分别的惆怅。

 

他在美国找到了一份很好的工作,也承担着作为协会会长和基金会会长的责任,

 

这意味着长时间的分离,也意味着要克服长距离带来的阻碍。

 

那个夜晚貌似是喜泪交加,他大概做了些承诺,但现在已经无从说起了。

 

一个月后,我完成了我漫长的留学生涯,回国追梦,

 

也意味着我们为期半年的异国恋正式开始。

……

 

成名的路自然不是想走就走,

 

我坚持要以原创歌手出道,想在还有灵感的年纪为演唱事业贡献出我的所有,于是唱片公司要求我在五年里至少写出十首原创歌——我那时仅有两首。

 

那时的我刚刚毕业,灵感还算充裕,但原创不易,也大抵学艺不精,剩下的八首歌,打打磨磨下来,的确花了将近五年。

 

我的第一首歌,也是唯一一首在他的陪伴与见证下写完的,叫《星》,

 

他看着我的词稿听完了整首歌,好奇地问我的创作灵感时,我说歌词里不都写了吗,

 

“His eyes shine like stars and he is my love”——

 

“他眼眸如星,是我的爱人“

 

“灵感当然就是这个‘他’啊”

 

我指着稿子上的那个字冲他说道,

 

他明知故问:“这个‘他’是谁啊?”

 

我赌气地从他手中抽回词稿,拔高音量说:“这个‘他’啊,那当然是我前男友了,难不成还是你?”

 

他也不生气,只是笑着看我:“你有现任还给前男友写歌?那你这个现任实在是当的太失败了,必须罚他做一周的家务才行。”

 

“虽然但是,我们家一直都是他做家务的,哈哈哈哈”

 

后来,我们笑作一团,谁也没再提起这个“他”,

 

我想他懂的,一定懂的。

 

……

 

每一个歌手大概都有那么一两首情歌。

 

不可否认,

 

爱情总是最能与听者产生共情的题材。

 

我那十首歌也不例外的见证了我爱情故事的跌宕起伏。

 

最开始的那半年,是最难熬的半年,

 

默默无闻的原创歌手,相隔千里的异地恋人,

 

我的首发歌选择了两首中不是《星》的那首,但反响不算太好,

 

那些时日里,我昏天黑地的把自己关在房里创作,一版一版的改,也是那半年里,我学会了抽烟。

 

但为了保护嗓子,我只买了一盒,并在连抽到第三根的时候幡然醒悟自己是个要当歌手的人,才立马把烟丢进了垃圾桶,换了巧克力来替代。

 

我爱吃白巧,他知道。

 

从他知道的那天起,和他同住的家里就再没少过白色巧克力的存在,

 

怎么办,总会想起他。

 

我那时的脑中常蹦出这句话,

 

可我们的每一天也总是很忙碌,又隔着时差,我们几乎是一周只通两回视频电话,电话里草草寒暄近况就又会被什么事情打断。

 

我们勉强维持着这段关系,坚信一定会有一个结果。

 

……

 

但离别是突然降临的,又或许不是,

 

我在几年后才终于清楚的意识到,

 

一切的一切,似乎早就已铺垫好了结局。

 

他在那个相同又再不相同的冬夜里拨通了我们的最后一通电话,

 

大致内容是说他的父亲病重,他需要回国一趟……

 

那通电话里他的声音急促,又有些颤抖,似乎在赶路,

 

我只是说有什么可以帮忙的随时打我电话,他便匆匆挂断。

 

再后来知道他的消息,就是在新闻版面上看见他和某集团千金订婚的报道。

 

我也不记得那天晚上我拨打了多少次那个已经变为空号的号码,

 

只记得那天窗外的雪出奇的大,屋内暖气十足,而我的四肢却是冷的,大脑中一片空白,只知道看着一片片飘落的雪花连带着我的心一同往下沉,连带着我的泪,轻轻的落在地上,随即消失了。

 

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很恨他。

 

似乎那段莫名其妙就结束的恋情也连带着我的青春一并消散了。

 

我避免与一切和他有关的人社交,也不再让任何人提起他的名字,和他有关的事。

 

再后来,我的第三首歌《Goodbye My Love》发行,其他八首也随着创作相继发出。

 

《星》是最后发行的一首。

 

我赶了很多通告,唱了无数遍同样的歌,不分日夜的唱,我坚持只作唱歌这一件事,

 

最后,在我为歌唱事业奋斗的第九年,《星》在互联网中大火,我的成名来的不算太迟,足以开一场真正属于我的巡回演唱会。

 

当我站在万人瞩目的舞台上时,我终于实现了年少时的初心与梦想,

 

我想起和他的约定,但那一刻,好像曾经的承诺与誓言也不再那么重要,

 

我也不再恨他了,

 

他有他的苦衷,我想。

 

 

再见他,是他出现在合照里的一周后。

 

前一晚碰巧刚下了场大雪。

 

“这是于总,就是他想请你去商演的,你们好好聊,我先出去了。”

 

业务部总监向你介绍他时,脸上是抑制不住的兴奋,路过你时还不忘小声说了句:“大客户啊,把握住。”

 

我礼貌的笑笑,没接他的话,只是坐到了他的对面。

 

他成熟了很多,虽然以前的他本就已经足够成熟。

 

“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他看着我的眼神里大概是愧疚,但又不好意思表现,也不知到底该从何说起。

 

相望无言,大抵如此。

 

……

 

有的人一出生就注定是要当继承人的。

 

继承人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子承父业,意味着为了家族的事业付出一切,意味着哪怕损失自己的利益也要保全家族的利益,意味着自由将永远与人生背道而驰。

 

父亲病重,董事会暗流涌动危机四伏

 

唯一的继承者,简单粗暴的联姻法则。

 

这是一个无处不倡导自由的,却又无法人人都拥有自由的时代——

 

”骆小姐我调查过了,家里条件也很不错,如果放在以前,你们也是门当户对,妈妈不会反对你们,但如今特殊情况,你父亲这个状况,眼下只有如此这一个办法,而且文小姐也非常优秀,很漂亮,还是你一个学校的学妹,不会比骆小姐差多少的。“

 

……

 

“于总,您是在和骆小姐发信息吗,我觉得您这个阶段还是不要发的好,千万不能被董事会那边抓住什么把柄。“

 

……

 

“于,我在美国时就知道你和骆小姐的事,我想,如果一定要结婚,作为你的妻子,我不会比她做的差的。如果你需要我帮你联系她和她解释,我很乐意效劳。”

 

……

“一一,我不知道……”

 

“不必说了,于总,解释的话不必说了。“

 

“大局已定,无法更改,深究其中原因反倒矫情。对吗?于会长。“

 

他愣了愣,沉默许久,最终也只是一笑。

 

……

 

我拒绝了他的商演邀约,但邀请他来听我晚上的演唱会。

 

依旧是荧光棒闪耀的万人现场,欢呼声阵阵起伏,如梦似幻。

 

闪耀的灯光照在每一位来者的脸上,

 

人群中,他依旧在那里,

 

在正中央。

 

......

 

最后一首歌,仅留一束灯光,照在我的脸上,

 

“His eyes shine like stars and he is my love”

 

……

我只是站在那里,站在那束曾照亮过他的光下,唱着写给他的歌,

 

我与他对视,脑中闪过无数不知是梦境还是现实的场景——

 

鲜红的玫瑰、暖光灯下冒着热气的咖啡、遍地的纸团、深邃的眼眸、合奏的乐曲、柔和的冬日阳光、空荡的街道、悄然而至的大雪……

 

雪,无数场雪,

 

是孤身留学第一次留在异国过年时孤独的雪,是在深夜打工后回家路上的雪、是在期末季带来灵感的雪、是和他看的第一场雪、是和他相伴而行时温暖的雪、是绝望的雪、是无情的雪、是释然的雪……

 

那些洁白的雪在眼前慢慢地重合了,又渐渐融进了他与我相望的目光,最终消逝在那束光里......

 

天空落下一片雪花。

 

曲毕。

 

“答应我,下次相见,别再是下雪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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