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恋歪学(二)

激情之爱能一直保持吗?
王小波与李银河,钱钟书与杨绛,福柯与其爱侣,波伏娃与萨特。
李银河在《爱情十问》中这么觉得:“激情之爱可以是永远的,尽管相当罕见,但这种情况确实存在。遗憾的是,这种情形只发生在极少数人之间,他们是最懂得爱的(有爱的能力),也是最幸运的(碰上了那个可以爱的人)。”
爱的诠释角度也有很多。温柔,陪伴,相助,都可以是爱情。印象深刻的是严歌苓《芳华》中的陆小曼,被人瞧不起,因为刘波无意的帮助,而倾心,照顾其后半生。还有个故事,大体是读者一类文摘中看到的。一个生活算幸福的男人,家庭和谐,开货车。因为生活过于流水,慢慢熟识了一个街边饭店的女人,有了关系。事情被发现后妻子强硬离婚,男人后悔,抑郁寡欢,想不通拿刀子扎自己肚子。但和他好的女人始终不离不弃,照顾他:“事情已经发展到这个地步了,后悔也没有用呀。我知道很多人说我坏,破坏别人家庭,但从来没有人关心过我,他肯关心我,让我觉得生活有了希望。”这个例子的重点不在三观,也是真实的爱情。
激情之爱的标准是灵魂的共鸣。但现实不是童话世界,很多人的灵魂受损躲藏,两人能一辈子相互搀扶,将心灵修补至健康已经不易。
社会对激情之爱是有误导性的。大众认为激情之爱就是一见钟情,露水鸳鸯,干柴烈火,来的快去的也快。因为,装出激情是件很容易的事。好吃好喝好玩,两人心照不宣地去挥霍,自有激情。这种矫情的情侣不少,热乎劲儿过了,就感慨“相爱总是简单,相处太难”了。真正的激情之爱是不好吃,不好喝,也能好玩到一起。
能找到灵魂伴侣,需知道自己是谁,要去哪儿,为什么去。这可不是个简单的问题。不用说想清楚,很多人压根不敢追寻这个问题。你敢去追寻,扛住社会的打压,这还只是第一步。能不能找到另一半,还两说呢。半途而废者居多,脑筋一转选择了折衷。既然找不到,退而求其次,找个差不多,能说进去话的,其他利益附带一些的,凑乎凑乎可以了。这群人是“爱情”运动的中坚力量,跟着势头起吆喝,自己既受益,又有遮掩的部分,不清不楚,跟人说这就是爱情了。但激情之爱要壮士断腕,敢去追寻,而且要做好找不到的准备。这勇气不是说说而已,跨不出这一步的,会悄悄将激情之爱降格,套上家长里短的外衣。
男人的东西。很多言论说男人的爱情因性而爱,不好否认。因为这是在泛泛谈论爱情,不能把爱情的标准拉太高,否则读者不开心,书也卖不动。当然,看到美女,男人肯定会起反应。但是否将生理冲动产生的行为混淆成爱情,就因人而异了。性爱只是维持社会意义上爱情的工具。你如果愿意,找辅导书籍,从做爱姿势,到日常谈话,青年到老年,一举一动都给你安排的明明白白,照着做就是合格的爱情了(照着做其实已经不容易了)。激情之爱不能抛弃性,但性不是主导。再俊男靓女,日子久了也会相互看厌。
上一篇里说到过,女性有沉重的历史包袱,这极大影响到女性心智的发育。有一个安稳的家庭,疼自己的丈夫,就已经十分幸福了。相比较,敢追求自我的女性较男性要少。
三观一致的前提还是太宽泛了,明面上的要一致,暗流涌动的也要一致。
自我意识的觉醒要深深植根于道德伦理,科学人文,在这方面积累的不够,有激情的爱也多是瞎折腾。别生气,前人把标准给抬到了高点,由不得我们。就是不服的,大可以自己去试试。
巴望不到激情之爱也没事,人生苦短,要紧事多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