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 D辩证法

辩证法(dialectics)
这也许是马克思主义思想中最有争议的一点。它提出马克思主义哲学赖以存在的两个主要问题:马克思受惠于黑格尔的性质和马克思主义即以是科学的道理。马克思主义传统中最常强调的概念有:(1)方法,即最普通的科学方法,比如认识论的辩证法;(2)支配全部现实事物中某些方面的一系列规律或原理;(3)历史的运动,即关联辩证法。所有这三个概念在马克思的著作中都可以找到。但其代表的例子是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关于方法论的评述,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对自然科学的阐述以及早期卢卡奇在《历史和阶级意识》中所表现的“超黑格尔的黑格尔主义”——这些著作可以分别看作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科学、辩证唯物主义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文献。 在黑格尔的著作中有两种辩证法的偏向:一是作为逻辑过程,另一是比较狭义地作为这一过程的动力。 第一,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将现实思辨地理解为(绝对)精神的唯心主义原则,把两种古代形式的辩证法即作为理性的伊利亚学派的辩证法观念和作为过程的爱奥尼亚人的辩证法观念——作为自我发生、自我区分和自我列举理性过程的辩证法观念——结合在一起。第一种观念从芝诺的悖论(反题)开始,经过苏格拉底、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不同的辩证法,再通过中世纪辩论的实践而发展为康德的批判。第二种观念则典型地表现为一种双重形式。在上行的辩证法中,证明存在一种更高的实在(如各种形式的神);而在下行的辩证法中,则解释这一更高的实在在现象世界中的表现。古代怀疑论的超验的物质辩证法和新柏拉图的自我实现的内在辩证法以及从普罗提诺和伊里吉纳德后的基督教的末世学,就是典型的例子。上行的辩证法和下行的辩证法的结合,导致了一种半世俗式的原始统一,损毁或分裂以及复归或重新统一;或者说导致了一种半逻辑式的实体化和现实化。伊利亚学派和爱奥尼亚两种形式的结合则导致了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这是一种通过异化自身而实现自身,并通过承认这种异化不过是自己本身的自由表现或体现而恢复其自我统一的逻辑过程或辩证法;而且这种结合是通过黑格尔体系本身来概括和完成的。 第二,上述过程的原动力就是狭义上所认为的辩证法,黑格尔把它称之为是“在对立面的统一中把握对立面,或者说,在否定的东西中把握肯定的东西”(黑格尔:《逻辑学》上卷第39页)。这是这样一种方法,它能使辩证法的评论者看到各种范畴、概念或意识形式从彼此中产生以形成内容更为丰富的各个总体,直到作为整个的概念、范畴或意识形式完成时为止的全过程。在黑格尔看来,真理是完整的,而谬误则在于片面、不完全和不切实际;谬误可以通过它所产生的矛盾来辩认,而且可以通过更完全、更丰富、更具体的概念形式来体现这些矛盾加以纠正。在这一过程之中,可以看到著名的扬弃原则,当辩证法展开时,局部的见识是决不会丢掉的。实际上,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以两种基本方式进行的:一是阐明某种概念中所包含但没有明确表达出来的内容,另一是弥补其中某些需要的、缺少的或不足的部分。与“反思”(或分析)不同,“辩证的”思维是根据概念形式的系统的相互联系来把握概念形式的,而不仅仅是依据其一定的差异来把握它们的,并把每一发展看作是先前较不发达阶段的产物,而这是先前较不发达阶段的必然的真实性或完成。因此,在任何形式与它在形成过程中的表现之间总存在着矛盾、潜在的嘲弄或新的意外情况。 马克思的思想对黑格尔辩证法的发展有以下几个重要方面:(1)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出色地分析了黑格尔辩证法的“神秘化的”逻辑,并在有决定性意义的《经济学哲学手稿》中继续分析了这一点,在《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黑格尔的唯心主义的劳动观成了分析的中心;(2)在紧接着的下列著作即《神圣家族》、《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哲学的贫困》中,对黑格尔的批判则被纳入对思辨哲学本身进行猛烈攻击的范围;(3)从《大纲》开始,对黑格尔的辩证法又重新作了肯定的评价。这一重新评价的范围,依然是一个存在激烈争论的问题。然而,有两点是无庸置疑的,即马克思一方面继续谴责黑格尔辩证法本身,另一方面又认为他自己在使用一种与黑格尔有关的辩证法。比如,他在反驳杜林的言论时说:“他十分清楚地知道我阐述的方法和黑格尔的不同,因为我是唯物主义者,黑格尔是唯心主义者。黑格尔的辩证法是一切辩证法的基本形式,但只有在剥去它的神秘的形式之后才是这样,而这恰恰就是我的方法的特点”(《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人民出版社,第254页)。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的“跋”中,他写道:“辩证法在黑格尔手中神秘化了,但这决不妨碍他第一个全面地意识地叙述了辩证法的一般运动形式。在他那里,辩证法是倒立着的。必须把它倒过来,以便发现神秘外壳中的合理内核”(《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4页)。这两个比喻——倒过来和内核——一直几乎是神学思辨的主题。内核的比喻似乎表明马克思认为可以吸取黑格尔辩证法的要素——这既不同于青年马克思和青年恩格斯的观点,即认为可以全盘吸取黑格尔体系中的辩证方法;也不同于从伯恩施坦到科莱蒂的有实证主义倾向批判家的观点,即认为黑格尔的辩证法完全被其唯心主义所破坏因而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吸取。令人遗憾的是,马克思从未实现自己的愿望即“我很愿意用两三个印张把黑格尔所发现、但同时又加以神秘的方法中所存在的合理的东西阐述一番,使一般人都能理解”(《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通信集》人民出版社出版,第121页)。 无论马克思从黑格尔那里受惠到什么,但从1843年到1873年间,他对黑格尔的批判显然是始终一贯的。(1)形势上来看,马克思的抨击有三个主要靶子——黑格尔的颠倒、他的同一性原则以及逻辑神秘主义。(2)从实质上来看,马克思则主要是抨击黑格尔不承认自然界的自主性和社会形态的历史性。 就第一点来说,首先马克思认为黑格尔犯了把主词和宾词三重颠倒的错误。在每一个方面,马克思都把黑格尔的立场说成是倒立的,而把他自己的立场看作是对黑格尔的颠倒——即颠倒的颠倒。比如,马克思就把作为特殊事物特征的普遍性概念,以非简化的经验为根据的认识和作为国家基础的市民社会(后来的生产方式)同黑格尔的绝对唯心主义的本体论、思辩的理性主义的认识论和本质上唯心主义的社会学对立起来。但是,马克思是仅仅在证实黑格尔立场的矛盾还是要改变其问题体系,这点并不清楚。实际上,马克思通常所作的是后一种,他对黑格尔的术语和关系的批判,其目的也就是针对他的“颠倒”进行批判。马克思把无限精神看作是对(异化了的)有限存在物的虚幻的反映,把自然界看作是超验的现实;而黑格尔的关于无限、僵化的和有限的精神的内在唯灵目的的论则被这样一种方法论所取代,这就是致力于以经验为指导来研究历史上出现的、正在发展的人类与不可简化的、现实的、但可改变的自然界之间因果关系的方法论。马克思并没有明确地区分黑格尔著作的三种颠倒现象。不过,马克思的第二和第三方面的批判却暗示了它们的区别,指出黑格尔把存在归结为认识(即“认识上的谬误”)并把科学归结为哲学(即“思维的幻觉”)。 其次,马克思对黑格尔的同一性原则(存在和思维同一于思维)的批判是双重的。在表层的即沿着费尔巴哈的改造方法所进行的批判中,马克思揭示了经验的世界是如何作为黑格尔的思想实体化的结果表现出来的;但在其深层的批判中,马克思则认为经验的世界实际上是它的隐蔽的条件。比如,马克思就指出黑格尔如何把他自己的活动或一般的思维过程,变成作为经验世界创造者的独立的主体(即理念)。因此,他论证说,这位思辨哲学家思考的内容,实际上是无批判地得来的经验材料,即从现存事态中吸收的经验材料,并以这种方法加以物化并使之永恒化。下图就是马克思驳斥黑格尔同一性原则的逻辑。
马克思的分析意味着:(Ⅰ)守旧性或护教学的是黑格尔方法的固有本质,而不是象黑格尔左派所认为的那样是某种个人的弱点或妥协的结果;(Ⅱ)黑格尔的逻辑理论与他的实际行为是不一致的,因为他的辩证步骤证明是靠非辩证的、非反映的、颇为粗略的经验考虑促成的。 最后,马克思对黑格尔的“逻辑神秘主义”、概念的单性产生及它所容许的观念形态上玩弄的种种手法的批判,集中在对哲学(以及一般的理念)的自主性或最终自我满足的批判上。但这里也有两点不清楚的地方:马克思是象《德意志意识形态》阶段所表明的那样在提倡真正的颠倒即用科学来同化哲学(用实证主义取代);还是像马克思本人(和恩格斯)的实践所表明的那样提倡改造的哲学实践,即虽受外界支配或依赖于科学和其它社会实践但本身又具有相对自主性的哲学实践。 就第二点来说,马克思在其《经验学哲学手稿》中对黑格尔的批判,找出了两个概念上的空白;(1)关于自然界和一般存在的客观性,认为它是完全与思维相对立的另一种东西,即它是独立的现实的;就因果关系而言它不依附于任何精神,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说也不以任何精神为其必要条件。(2)关于对象化和异化的区分——因为在从推理上把现存的、历史决定的、人的对象化的异化形式作为绝对主体的自我异化进行转化时,黑格尔在概念上首先假定存在着真正的人即存在人的对象化的非异化方式。一般地说,马克思不同于黑格尔,因为对黑格尔来说“唯一……的劳动是
抽象的精神
的劳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页)。而在马克思看来,劳动总是(1)以“一处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资本论》第1卷,第56页)为前提的;(2)包含着现实的变化,它既导致事物的一去不复返和有限性,也包含产生真正新事物和突创的可能性。所以,任何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法,在客观上都是有条件的、绝对有限的,未来是无尽期的(即不是终结的)。 马克思对黑格尔同一性原则的批判,提出了一种可能性:即在马克思(和马克思主义)那里辩证法虽也许没有特别提到整体的现象,但却提到许多不同的形态和原则。比如,它可以涉及哲学、科学或世界的方式或方法;涉及存在、思维或它们之间的关系(本体论的辩证法、认识论的辩证法和关联辩证法);涉及时间“范围之内”或“范围之外”的自然界和社会(历史辩证法相对于结构辩证法);这些都是普遍的或特殊的,超历史的或短暂的范畴。而在这些范畴之内作进一步的划分也许就值得注意了。比如,任何与认识有关的辩证法就可能是超概念的、方法论的(批判的方法或分类的方法)、直观推断的或实存的(描述或解释的);关联的辩证法就可能被主要认为是本体论的方法(如卢卡奇)或被看作是认识论的批判(如马尔库塞)。这样一些辩证方式可以这样阐述:(1)具有共同的始源;(2)它们在体系上的联系属于马克思主义的范围;(3)但它们并不具有共同的本质、内核或胚芽的联系;(4)甚至更不可能(原封不动地)回到黑格尔的著作中去理解它们。马克思也许实际上一直受惠于黑格尔的辩证法,即使这种辩证法在他的著作中已完全得到了改造(所以内核和颠倒的比喻都不再适用了)和(或)以各种方式加以发展了。 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最常见的、明确的论点有:(1)世界观(如恩格斯,辩证唯物主义,毛泽东);(2)是理性的理论(如德拉—沃尔佩,阿多尔诺);(3)在本质上取决于思维和存在,主体和客体,理论与实践等之间的关系(如卢卡奇、马尔库塞)。无疑,按照马克思本人的自我理解,辩证法这一概念主要强调的是认识论。马克思就常把“辩证的”方法用作“科学”方法的同义语。在《资本论》第1卷第2版的“跋”中,他在引用了圣彼得堡一们评论家对他的方法所作的显然是实证主义的评述(参看
实证主义
条目)之后,评论说:“这位作者先生……我的实际方法……描述得这样恰当……那所描述的不正是辩证方法吗?”(《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24页)。然而,马克思的方法虽具有自然主义和经验主义的倾向,但显然不是实证主义的,而是实在论的(参看
实在论
条目)。同样明显的是,马克思的认识论的辩证法使他致力于一种特殊的本体论的辩证法和有条件的关联辩证法。在其致J.B.施韦泽(1865年1月24日)的信中,马克思评论说:“科学辩证法的秘密”取决于把“经济范畴”看作是“历史的、与物质生产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理论表现”(《马克思恩格斯书信选集》人民出版社,第161页)。马克思的辩证法所以是科学的,是因为它依据特殊矛盾的本质关系去解释思维中的矛盾和社会经济生活中的危机的,而这些矛盾和危机正是由上述特殊矛盾的本质关系所导致的(本体论的辩证法)。马克思的辩证法所以是历史的,是因为它既植根于它所描述的关系和环境之中,又是导致这些关系和环境变化的(有条件的)动因(关联辩证法)。 马克思把他的受经验支配的探讨方法同其半演绎的解释方法区别开来;为与此一致,我们可以把他的批判的辩证法同其体系的辩证法也区分开来。前者也是对历史的实际干预,它表现为三重批判——经济学说即动因观的批判,生产结构的批判和支撑它们的本质关系的批判;而且它把(历史化了的)康德的要素具体化了(这最初是麦克斯·阿德勒强调的),历史的有效条件和各种受到攻击的范畴、理论和形式都被精心地置于其中。马克思的批判辩证法多半被看作是经验上无穷尽、物质上有条件的和历史上受制约的辩证现象学。 马克思的体系辩证法是从《资本论》第1卷第1章的商品辩证法开始,面在《剩余价值论》的政治经济的批判史中达到了顶点。在马克思看来,资本主义的一切矛盾归根到底都源于商品的使用价值与商品的价值之间,资本主义所体现的具体的劳动的有用特征与抽象的劳动的社会特征之间的结构性的根本矛盾。这些矛盾,加上它们所确立的其它的结构性的和历史性的矛盾(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生产与价值实现过程之间的矛盾,雇佣劳动与资本的矛盾等)都是:(1)真正的内涵的对立,因为这些矛盾的两极实际上都是互为前提的;(2)与现象的神秘化形式有着内在联系。这样一些辩证的矛盾,既不违背非矛盾的原则——因为它们可以得到协调一致的描述,也不违背“引力”的规律,因为由有关对象所导致的完全颠倒是(错误地)表述某个现实对象的概念,已由马克思所秉承的那种非经验主义的、分层的本体论不费周折地加以阐明(参看
矛盾
条目)。马克思把这些根本的结构性矛盾本身看作是直接的生产者跟如下三个方面相脱离而形成的历史遗产:(1)他们跟生产资料和生产的原材料相脱离;(2)他们彼此间相脱离,从而导致;(3)他们同社会关系的网络相脱离,而正是在这种网络中,他们才对自然界起作用(和反作用)。无可否认,这里面不止一处带有改变了的席勒的历史的先验图式的迹象,即把历史既看作是原始的无差别的统一、分裂和恢复的辩证法。比如马克思就说过:“需要说明(或为某一历史过程的结果的),不是活的和活动的人同他们与自然界进行物质交换的自然无条件之间的
统一
,以及他们因引起对自然界的占有;而是人类存在的这些无机条件同这种活动的存在之间的
分离
,这种分离只是在雇佣劳动与资本的关系中才得到完全的发展”(《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册,第488页)。马克思本可以把这看作是依据验所确立的概念。但无论如何,把这样一个概论从科学中排除出去,是一种不适当的限制。比如,它可以作为形而上学的直观推断发挥作用,也可以作为具有经验主义含义的发展研究方法的基础发挥作用,而无需对其本身直接加以证明。 具有特色的并不是马克思的所谓“辩证的”界定或偏向,而是他的辩证的解释和批判;在解释中他是依据共同的因果存在条件来说明各种对立的力量、趋势或原则的,而在批判中则是依据其历史条件来说明各种不适当的理论、现象及其他。马克思对政治经济学的批判为什么要采取扬弃这一明显的形式?一种新的理论总要力图保留它要取代的理论所成功阐述了的大部分现象。但为在理论上保留这些现象,马克思彻底改变了它们原来的表述,而在将这些现象纳入新的批判解释范围时,马克思就对这些现象作了实际的改造。马克思在其批判的辩证法或体系的辩证法中是不是受惠于黑格尔的关于现实的概念?黑格尔的本体论有三个关健因素:(1)实现的唯心论;(2)精神的一元论;(3)内在的目的论。与第一点相反,马克思既抛弃了黑格尔的绝对,又抛弃了结构上并列的同一性形态,认为不能把物质和存在归结为精神和思维(或归结为精神和思维的异化);针对第二点,阿尔都塞曾正确是论证说差异和复杂性对马克思来说是本质的必不可少的,德拉-沃尔佩也正确是强调指出他的总体需要经验的证实,而不需要思辨的证实;至于第三点,马克思强调的是因果必然性而不是概念的必然性——目的论只限于人的实践以及在其它方面“阐述它的合理意义”的现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0卷,第575页)。最重要的是,对马克思来说,开创一门历史科学,本体论的成层作用现象和生成现象是不能简化的,而在黑格尔那里则是在本质和存在的范围内来探讨本体论的成层作用和生成作用的,并把它们分别分解为现实性和无限性(从而消融于观念的自我阐述领域之中)。在一切哲学的重大方面,马克思的本体论与黑格尔的本体论的不同,在程度上跟它与原子论的经验主义的不同是一样的,这种经验主义后来成为恩格斯的哲学著作的靶子。马克思在其青年时代的批判中表明,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也暗中包含这种前提。 在辩证法问题上,最常见的立场有三种:一种认为它是无价值的东西(如伯恩施坦);第二种认为它是普遍适用的;第三种认为它只适用于概念和社会领域,但不适用于自然领域(如卢卡奇)。恩格斯是第二种即普遍适用的立场的巨大权威。在他看来,辩证法是“关于自然、人类社会和思维的运动和发展的普遍规律的科学”(《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81页);认为它们可以“归结为三个规律”:量的转化为质和质转化为量的规律;对立的相互渗透的规律;否定的否定的规律(《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84页)。 在恩格斯的论述中,存在着种种模棱两可的解释:这些规律被认为是先验的真理不是超经验的概括,这点并不清楚;这些规律是科学实践所必不可缺的或者只不过是权宜的阐述手段而已,这也并不清楚。除了众所周知的恩格斯的武断例子之外,对被想象为社会科学的马克思主义来说,恩格斯的辩证法的贴切性也是有疑问的,当他反对任何归纳的唯物主义时就更为如此。虽然证据表明马克思承认恩格斯的一般推动作用,但马克思本人的政治经济学批判既没有以任何自然辩证法为前提,也没有导致任何自然辩证法;而且他对先验论的批判也表明,关于现实中存在着辩证的或其它类型的过程的主张,具有归纳的和特定的主体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和黑格尔立场之间的关系可以表述如下:
对于从卢卡到萨特这样的许多批评家来说,自然辩证法本身的假定显然是完全错误的,因为就它所涉及的范围而言,把只有在人的领域里才有意义的诸如矛盾和否定这样的范畴又人为地(从而也是唯心地)应用到自然界去。这些批评家并不否认,作为社会历史领域重要组成部分的自然科学可以是辩证的;但争论的问题在于,是否可能有一种自然本身的辩证法。自然界与社会领域之间显然是有差异的。但它们之间的特殊差异比起它们的一般类似性来是重要还是不重要?实际上,自然辩证法的问题,已变成一般自然主义的问题了,解决这个问题的方法取决于辩证法是否象所设想的那样广泛,社会是否具有足够的自然主义特性,以致可以把它扩大到自然界。尽管这样,人们也不可能指望得到一致的答案——自然界虽可能存在辩证的倾向和内涵的矛盾,但不会存在辩证的可理解性或辩证的理性。某些为恩格斯进行辩护的人(如P.鲁宾),就曾争辩说:人对自然界从认识上进行的探讨和人在自然界中的历史形成,都是以谢林的证实“超范畴”联系的可认识性的“中性点”(或辩证的同一性)为前提的。但是(测量和实验中的)认识上的同一或等同和(进化中的)历史现象则是以独立关于有关自然支撑点的实践为前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任何辩证关系都表现为非黑格尔式的不对称的内在关系(社会形式以自然形式为前提而不是相反);所以任何认识上的或本体论的同一性只有在过度延伸的唯物主义的非同一性的范围内才会出现。 从短期观点来看,恩格斯的介入所引起的一个自相矛盾的后果是在第二国际的进化论的马克思主义中,导致了在许多方面与恩格斯一直自觉反对的海克尔、杜林及其他人的实证主义相类似的过度自然主义和一元论的趋向。但从较长期的观点来看,恩格斯对黑格尔辩证法的解释(在这种解释中反映论作为一种认识手段取代了同一性原则,而经过加工的世界观则巩固了一种同源形式)导致了某些形式上的后果,它们表现为把马克思主义的知识绝对化或对之采取教条的封闭态度,把科学融进哲学,甚至把现状理想化(对苏联马克思主义采取心安理得的态度)。 如果恩格斯是不知不觉地把自然化的历史进程确定为一种“新的绝对”,那末卢卡奇则是力图证明历史的目的就是真正实现黑格尔曾在思辨哲学中徒劳无功地探求但最后却是由马克思在其政治经济学中找到的那种绝对,发现无产阶级的命运和作用就是历史的同一的主一客体。在恩格斯和卢卡奇那里,“历史”的实质内容实际上被抽空了——恩格斯依据普遍进程的范畴对历史“客观主义地”进行解释。卢卡奇则“主观主义地”把历史看作是一个不断完成的无条件的自我实现的行为,具有很多中介或阶段,而这种不断完成的自我实现的行为就是历史的逻辑基础。 尽管有这些原来的缺陷,但辩证唯物主义的传统和西方马克思主义的传统都提出了一些值得注意的辩证法的形态。在西方马克思主义的范围内,除了卢卡奇本人的历史自我意识的辩证法或主-客体辩证法之外,还有葛兰西的理论-实践、马尔库塞的本质-存在和科莱蒂的现象-现实的矛盾,所有这些或多或少都直接源于黑格尔。在本杰明那里,辩证法体现了历史的不连贯的和大突变的特点;在布洛赫那里,辩证法被看作是客观的幻想;在萨特那里,辩证法植根于个体本身总体化活动的可理解性之中;在勒费尔那里,辩证法则表示非异化的人的目的。在具有较多反黑格尔色彩的西方马克思主义者(包括科莱蒂)中间,德拉-沃尔佩的辩证法,本质上在于非僵化的和非实体化的思考,而阿尔都塞的辩证法则意味着总体的复杂性。预先形成性和多元决定性。为在这两大阵营之间保持平衡,阿多尔诺一方面强调一切批判的内在性,另一方面又强调思维的非同一性。 与此同时,在辩证唯物主义传统内部,恩格斯关于辩证法的第三条规律被斯大林随意抛弃了,而第一条规律则被毛泽东降为第二条规律的一种特殊情况;从列宁以后,这一传统就不再遵循辩证法的大部分要点了。当然,出现这些变化也有充分的唯物主义的理由(和政治动机)。否定之否定是黑格尔据以把有限的存在融于无限之中的手段。然而,正如哥德利埃所指出的,辩证唯物主义者很少懂得马克思的对立统一与黑格尔的对立物的同一性之间的差别。在这一传统内,毛泽东最为值得注意,因为他一方面提出一系列关于区分对抗性矛盾与非对抗性矛盾、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以及区分矛盾的主要方面与次要方面的有价值的见解,另一方面又像列宁和托洛茨基那样强调矛盾发展的“相互联系和不平衡”的特征。 在其长期而复杂的历史中,辩证法有五个突出的基本思路,其中每一个都在马克思主义范围内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造:(1)源于赫拉克利特的辩证的矛盾,包括非独立的来源的各种力量的内涵的对立和冲突,马克思把这些矛盾看作是资本主义及其生产方式的构成要素;(2)源于苏格拉底的反驳论证或辩证的论证,一方面被改造为阶级斗争的特征,另一方面在某些马克思主义者看来在“理想的条件”(在葛兰西那里是共产主义的社会,在哈贝马斯那里是“不受约束的舆论”)下它将继续作为真理的标准而发挥作用;(3)源于柏拉图的辩证理性,它具有一系列的内涵;这些内涵从概念的灵活性和新颖性——它们易于受经验的、逻辑的和环境的支配,在科学的发现和发展中起着重要的作用——经由启蒙和反神秘化(康德的批判)发展到基于物质基础的和有条件的集体自我解放的深刻的理性;(4)源于从普罗提诺到席勒的原始统一即历史的离异和有差别的统一的辩证过程,这一方面依然是马克思的关于商品形态的系统辩证法所暗示的违背事实的极限或极点,另一方面则作为争取社会主义实际斗争的促进因素而起作用;(5)源于黑格尔的辩证的可理解性,它在马克思那里被改造为既包括对从因果关系上描述社会客体又包括它们作解释性的批判——从其存在的条件来说,这种描述和批判既包括那些历史上具体的和依附于实践的社会客体,又包括那些完全不是这样的社会客体。(参看
决定论;认识论;逻辑
条目)。 (RB)
参考书目
① 路易·阿尔都塞:《保卫马克思》(1965),1969年英文版。 ② R.巴斯卡尔:《辩证法、唯物主义和人的解放》,1983年英文版。 ③ 卢西奥·科莱蒂:《马克思主义和黑格尔》(1969),1973年英文版。 ④ 德拉-沃尔佩:《逻辑是一门实证科学》(1950),1980年英文版。 ⑤ 科拉科夫斯基:《马克思主义的主要流派》,1978年英文版,第1卷,第1章。 ⑥ 乔治·卢卡奇:《历史和阶级意识》(1923),1971年英文版。 ⑦ 哈伯特·马尔库塞:《理性与革命》(1941),1955年英文版。 ⑧ G.斯迭德曼-琼斯:《恩格斯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1973年英文版。 ⑨ A.伍德:《卡尔·马克思》,1981年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