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艳遇,是为了遇见自己

2023-04-02 17:02 作者:kenzoman  | 我要投稿


 

好的艳遇,至情至性

说白了,所谓“艳遇”必须是“身”和“心”的双重参与,光有上半身的“心有灵犀”,却少了下半身的“一点通”,那无异于海棠无香——美则美矣,却味同嚼蜡。

没错,这是一个男人说的,随便你怎么“嗤”来“切”去撇嘴巴,反正我不要当《爱在黎明破晓前》里的那个牛皮糖一样粘人又缺少“胆汁”的唠嗑男——近两个小时的电影,就只听见他在叨逼叨——从文艺复兴叨到美国性解放,烦得太监都要跳楼了,最后把女的惹毛了——“其实从一下车,我就已经准备好和你上床了。但是和你说了这么多之后,我又拿不定注意了。”你看你看,戏过头了只能搬石头砸自己脚。换成我,碰到何等没水准的男人,总有明珠暗投,买椟还珠之憾。

也许你认为我太强调“性”了,其实我只是在强调“一个都不能少”;就像我从不认为金钱是肮脏的一样,性代表了一对男女关系的瓜熟蒂落,为什么我要假撇清呢?以性为收束,难道就不真爱,不浪漫了吗?我看未必。《诗经》里郑风有云,“野有蔓草,零露瀼瀼。有美一人,婉如清扬。邂逅相遇,与子偕臧。”其中,“偕”就是一起的意思,“臧”意味着隐匿。孤男寡女,在一个MTV似的写意场景里对上眼了,且手拉手躲到没人的地方。你说他们要干什么?

当然也有和郑风唱反调的。《诗经》里毛亨说了,“子何不若柳下惠然,妪不逮门之女,国人不称其乱。”虽不知毛亨男女,但这条典故倒是被千秋万代的女性作为相夫教子的重要材料——尽管她们自己未必相信,但一定会想方设法逼男人信——“所以禁欲窒私,坐怀不乱,正始要终。”

在我看来,艳遇到了柳下惠的份上,着实有点暴殄天物,锦衣夜行。除非他“不举”或“不直”,要么怀中的女子确实奇丑无比,逼得人发乎情,止乎非礼。否则何来不乱?抛开以上假设,我们不妨情景重现:衣衫单薄的弱女子瑟缩在柳下惠的怀里,小巧柔软的耳朵半透明,额边的发丝轻轻飘动,樱桃红的嘴唇上还有一颗美人痣。柳下惠的呼吸开始浑浊,她把拂乱的碎发挂到耳后。黑暗中,只听见两条呼吸,一粗一细,在静谧的空间里摩擦着空气。两股呼吸彼此衔接、交错、起伏。柳下惠此时不由得有些迷乱,有些口干,脑子里游园惊梦,裤裆里支起一朵羞涩的小帐篷。如果这时候怀中人突然回头,像莱文斯基小姐那样一声娇笑,“先生,要不要看看我内衣的花边?”柳下惠恐怕一口气上不来,就要昏过去了。

黑暗中的小帐篷和一道清脆的拉链声,也不过是五十五笑百步。不过,在女人看来,相差的五十步却能引发质变。却原来——“跟有情人做快乐事,别问是劫是缘。”这抵死缠绵的诗句,只能由男人来谱写。

是思无邪,还是郑风淫?权且留给当事人去品评吧!

 

好的艳遇,是为了遇见自己

不可否定男性的荷尔蒙确实比女性旺盛。一般艳遇,女性的思考速度和审读基本处于牛顿力学的宏观低速阶段,而男性则已经进入量子力学相对论的微观近光速阶段了,至于那些“一直在艳遇,从未被发现”的高手,其经验丰富度则直接进入超光速或者几倍于光速的境界了。但这仅局限于“旅行艳遇”。

为什么艳遇多发生于旅行中而不是公寓的电梯里?因为我们在旅行中释放的是另一个自己,关闭手机,丢掉名片,隐姓埋名,洗心革面。萍水相逢的人总是特别惜缘,躲在捏造的名字背后,反而更容易交心。

我身边有一位满口“道德律”的有夫之妇,她的贞洁度在朋友圈中有口皆碑。我万万没有想到她居然遭遇“旅行艳遇”,更不可思议的是,对方是一名一线影星——她作为一名记者,在飞机上只和影星有过20分钟的短暂接触。然后她居然兴致勃勃地问我觉得怎么样?

其实她在问我的意见的时候,其实已经做好决定了,只是希望得到我的保密承诺。我问你丈夫怎么办?她斜起眼睛看我,只要你不说,他怎么会知道?况且即便他知道,也会理解的——与名人有艳遇的时候,夫妻双方要给对方通行证。

看她兴高采烈地摘掉婚戒,整理仪容,我忽然想到一句最朴素的话:好多人看似忠贞,不过是所遇的诱惑不够大;如果大到足够你犯错,又统统拨归缘尽。我举这个极端的例子本意并非给女性泼脏水,好证明天下乌鸦一般黑,谁也别嫌弃谁。其实,我真正想说的是,好的艳遇能让你发现最真实的自己。

我试问,同样的事情发生在我身上,我会不会派发给妻子一个通行证?如果金城武或奥巴马亲赐我一顶绿帽子,我的羞耻与愤怒会不会因为虚荣而缓冲?这又让我想到富商和一些半老徐娘的女明星被偷拍的猥琐照片,富商究竟是嫖女人,还是嫖名气?

 

好的艳遇,譬如朝露

张艾嘉的电影《心动》,成年后的小柔和浩君在日本邂逅。说不出的惊欢,一起吃饭,喝清酒,然后开房。他们爬上东京塔,俯瞰全城,小柔问,你家在哪?浩君说,我结婚了。又回到旅馆,又做爱,完事之后,小柔伏在浩君的肩上哭,眼泪把头发糊在脸上。浩君不说话,只是亲吻她的脸。

这时候,导演张艾嘉赶紧跳出来解释,这眼泪可不是忏悔或内疚。其实她不用多说,成人之后谁都懂。如果这段艳遇戛然而止,当然很好。只是,浩君主动为这段关系埋单——他离婚后跑去找小柔,把一枚戒指丢在水杯,说,嫁给我就喝掉它。小柔把杯口倾斜,掏出戒指戴上,嗔怒道,“我偏不喝”。

浩君搭第二天的最早班飞机回日本。小柔跑去送行,紧紧抓住他的衣袖,又放开让他走。

电影切到他们的中学时代。17岁的小柔和浩君瞒着父母去小旅馆过夜,两人渴慕贪欢已久,跃跃欲试,最终相安无事;晨光透过窗帘洒在床头,小柔说,这是我第一次和别人一起看天亮,结婚是不是就是这样子?

故事至此,已然无关艳遇,它更像一场邂逅。不是我咬文嚼字,两个词虽然都有“偶遇”的意思,但艳遇明显要更干净明快些,而邂逅是莎乐美第一次吻乔卡南的味道——是苦的;就像小柔的眼泪。

年轻人哪里懂得邂逅呢?用董桥的话说,邂逅是属于中年人的词汇。

艳遇是《泰坦尼克号》,他赢了一张船票,却花光了一辈子的运气;邂逅是《霍乱时期的爱情》,他们坐在船上,船却永不能靠岸。

艳遇是白素贞和许仙,一场人工降雨之后,夫妻双双把家还;邂逅是白居易和琵琶女,感叹同是天涯沦落人,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好了。不穷举了,聪明如你,看到这儿,一定能理解我的意思。为了艳遇而离婚——尽管有初恋打底,可终究不过是刻舟求剑的荒唐事。我毫不怀疑小柔的眼泪,可邂逅是一回事,把邂逅拉到现实生活中,那又是另外一回事。纵使牛郎织女,董永和七仙女,一旦拉到人间,其结果往往是悲剧的隐喻。

人们喜欢艳遇,就像人们喜欢旅行。从北京乘飞机,只要到了丽江,心情自然就会好起来。你不需要理解丽江,丽江也不需要你的理解;你高兴你的,她美丽她的,因为她美丽,所以你高兴;因为你高兴,所以她仿佛成了你的私人风景。而实际上,你不打扰她,她不参与你,你还是你,她还是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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