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思想辞典 B波拿巴主义

波拿巴主义(Bonapartism)
这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著作中指的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一种政治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国家的行政部分归一个人来统辖,它对国家的所有其他部分实行独裁的权力,并凌驾于社会之上。因此,波拿巴主义乃是近年来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论著中称之为“相对自治”的那种东西的极端表现(见“参考书目”③)。在马克思一生中所见到这种政治制度的主要例证,便是路易·波拿巴的制度。路易·波拿巴是拿破仑第一的侄子,他在1851年12月2日政变后成为拿破仑第三。这个事件使马克思写出了他的最重要、最光辉的历史著作之一——《雾月十八日》。至于恩格斯,他也相当注意俾斯麦在德国的统治,并且发现俾斯麦的制度跟波拿巴主义有许多相似之处。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波拿巴主义是这样一种形势的产物,那就是: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统治阶级已经不能依靠立宪和议会的手段来维持其统治,而工人也同样不能确立自己的主导地位。在拿破仑第三的第二帝国由于普法战争的失败而崩溃以后,马克思在《法兰西内战》中指出,波拿巴主义“是在资产阶级已经丧失治国能力而工人阶级又尚未获得这种能力时唯一可能的统治形式”(《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4页)。同样地,恩格斯在《家庭的起源》一书中谈到国家一般是统治阶级的国家时说;“但也例外地有这样的时期,那时互相斗争的各阶级达到了这样势均力敌的地步,以致国家权力作为表面上调停人而暂时得到了对于两个阶级的某种独立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196页)。这些论断都强调指出了波拿巴国家的高度独立性,但它的独裁的性质也是同样值得强调的。 波拿巴的国家的独立性及其作为斗争着的阶级的“表面中介人”的作用,并没有使它——用马克思的话来说,——“悬在空中”。马克思还说,路易·波拿巴“代表”法国人数最多的一个阶级——小农,这可以理解为他指的是路易·波拿巴声称自己代表该阶级,并得到它的支持。然而,正如马克思进一步指出的,路易·波拿巴还宣称他代表社会上一切阶级。事实上,波拿巴国家的真正任务是保障资产阶级社会的安全和稳定,并使资本主义的迅速发展成为可能。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他们论述波拿巴主义类型的国家的著作中,还突出了这样一个重要概念,即国家在什么程度上代表了那些实际上管理着国家的人们的利益。在《雾月十八日》中,马克思谈到:“这个行政权力有庞大的官僚机构和军事机构,有复杂而巧妙的国家机器,有50万人的官吏队伍和50万人的军队,——这个俨如密网一般缠住法国社会全身并阻塞其一切毛孔的可怕的寄生机体……”(《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691页)。实际上,正如马克思在《内战》中所承认的那样,波拿巴的国家并没有阻塞法国的一切毛孔;因为,——马克思在那里写到,——在它的统治下,“资产阶级免除了各种政治牵挂,得到了它自己也梦想不到的高度发展”(《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74页)。但这种论断并不背离这样一种观点,即半独立的波拿巴国家试图为其本身的利益和资本的利益服务。 (RM)
参考书目
①哈尔·德拉佩尔:《卡尔·马克思的革命理论》第1卷,《国家与官僚机构》,1977年英文版。 ② 尼古斯·普兰查斯:《政治权力与社会阶级》,1973年英文版。 ③马克西来利安·卢贝尔:《面对波拿巴主义的卡尔·马克思》,1960年法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