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孩遭父母长期家暴致全身多处损伤,称是孩子“自愿反省” !法院发出保护令
据悉,在2023年3月22日,珠海一社区工作人员发现一小女孩在居委会外徘徊不定。走近一看,才发现女孩的双手青肿,脸上也有很多伤痕。不仅如此,就连嘴唇都破了,门牙也掉了半边。
见到女孩这种情况,社区工作人员吃了一惊,这孩子是遭受了什么非人折磨?经过询问得知,小女孩名叫嘉嘉。而令人吃惊的,孩子身上的伤竟然是被妈妈用衣架打的,脸上的伤痕是被妈妈用开水烫的。
嘉嘉说,从她读三年级开始,妈妈就经常虐待她,不仅每天都会打她,有时候还会逼着爸爸也一起打,甚至还不让她吃饭……

听了嘉嘉的诉说,工作人员震惊了,更为孩子所遭受的非人虐待感到心疼,天底下怎么会有这样的父母?怎么狠心对自己的孩子下如此重手?
随后,社区工作人员立即将嘉嘉送往医院治疗,经医院检查,嘉嘉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还有多处二度烫伤,除此之外,腹壁还有针刺伤,左肱内、外上髁也有撕脱骨折。住院治疗了12天才有所好转。

考虑到孩子的人身安全没有保障,社区便代嘉嘉向法院递交了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收到申请后,法院快速立案,立即展开调查取证。
经过调查,法院认定嘉嘉有遭受家暴的危险。于是法院迅速将嘉嘉父母传唤至法庭,当庭作出裁决:禁止嘉嘉父母对嘉嘉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嘉嘉父母在嘉嘉暂住福利中心期间靠近中心及其就读学校200米范围内。
在法官当面向嘉嘉父母宣读了保护令后,还对二人进行了训诫,希望他们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深刻反。没想到嘉嘉父母当庭狡辩称未曾虐待殴打嘉嘉,顶多就是“管教”。嘉嘉身上的伤是其“自愿反省”造成的!

真是颠覆三观的说辞!如果这种程度的伤害都被说成“管教”,那嘉嘉父母眼中的殴打又将是什么?难道非要把人打残打死才叫殴打吗?如果说孩子身上的伤是“自愿反省”造成的,哪个孩子会以自残的形式来自愿反省。父母难道就没有责任,父母难道就不应该自我反省?
面对二人的狡辩,法官严厉指出:一个孩子怎么可能在自己在身上造成如此严重的伤!这根本不是“管教”,而是家庭暴力。保护令已经发出,只要违反,法院将视情节轻重,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民事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都说父母是孩子永远的依靠,家是孩子永远的避风港。没有人会想到世界上竟然还存在这样的父母。要不是孩子亲身经历,亲口述说,要不是法院调查取证,可能永远都不会有人相信,作为父母竟然可以这么狠心,简直是骇人听闻,难以置信!
不管孩子犯了什么错,她也还只是一个孩子啊。子不教,父之过,出了问题怎么会想到打孩子,难道父母就没从自身找原因?这得给孩子造成多大的心理阴影!这个家还回得去吗?
原来,有的父母,不是依靠,靠上去可能就没命了!有的家,不叫避风港,进去了才发现是狼窝!可怜的孩子,愿你今后在再受到伤害,健康成长。
【聊社会热点,看人心冷暖!我是庆余聊法,为您分享每日热点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