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时有未分配利润,要交个税吗?
公司注销时有未分配利润,要交个税吗?
解答:
公司在注销前,需要依照税法规定进行清算,并对清算所得进行企业所得税的申报纳税。
清算时股东只有在依法偿还了所有债务后,才能对剩余资产进行分配,包括账面上原有的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加上清算产生的税后清算所得或清算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终止投资经营收回款项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规定:
个人因各种原因终止投资、联营、经营合作等行为,从被投资企业或合作项目、被投资企业的其他投资者以及合作项目的经营合作人取得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的款项等,均属于个人所得税应税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适用的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应纳税所得额=个人取得的股权转让收入、违约金、补偿金、赔偿金及以其他名目收回款项合计数-原实际出资额(投入额)及相关税费
因此,个人股东在公司注销时收回款项(资产),是否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看收回款项是否大于其股权的投资成本,大于则需要交税,小于或等于则不需要交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