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阄”抓来的当官升迁
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八月,吏部尚书孙丕扬首创掣签选官之法。是为明代选官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无论在技术方面或原则方面都产生了极其深远的影响。
谈迁《国榷》卷四“洪武四年(1371年)三月乙酉朔”条载:
策贡士于奉天。……进士传胪后,听东宫注授。写职名为丸,耦进而分拈之。
下第贡士皆授县丞,亦拈丸注选。
案所谓“拈丸”即拈阄,又名探筹、探策等,俗称“抓阄”。这次会试系洪武首科,在铨选中采用此法,无疑是郑重其事的姿态。这种“拈丸注选”尚乏杜绝请托之意,但在形式上成为后世掣签法的先声。
掣签法堪称明代部选的一次重大变异。
明代部选的顺利进行起初仰赖吏部官员的素质,最终不得不乞灵于了无生气的法规。掣签法的出现意味着铨选公信的彻底破产。而即便如此,犹不足以杜塞弊窦。部选在牺牲了效率原则后更丧失了起码的公正性。
以上俱摘自《中国学术》总第十辑P288. 《承袭背后的割断——从“掣签法”看明、清制度的嬗变》 / 潘星辉(香港城市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