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经济学教科书》22.3 苏联的全盘集体化和消灭富农阶级
【本文转载自人民出版社1959年 仅供学习参考】
3、苏联的全盘集体化和消灭富农阶级
工人阶级夺取政权后,还不能立刻实现使千百万小农户合作化的巨大历史任务,为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前提。资本主义发展本身给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装备了物质条件,而在农业中,这些条件多半是要在过渡时期内创造的。 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建立能够以先进技术装备组织起来的生产合作社的大工业,在为实现农业的根本的社会主义改造准备物质前提方面具有决定性意义。在苏联工业化的头几年就已经大规模建设制造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和其他复杂农业机器的工厂。仅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苏联农业就得到了16万台拖拉机[1]。重工业的迅速发展,保证了工业基地的建立,以先进的农业技术供应农村。 在现代条件下,一些没有建立起自己的农业机器制造业的工业基地的人民民主国家,从其他工业较发达的社会主义国家,首先是苏联,获得先进的农业技术。同时,这些人民民主国家根据它们的经济特点来发展自己的工业,这是巩固建立起来的社会主义农业经济的必要条件。 列宁教导说,任何社会制度都是在一定阶级的财政帮助下产生的。这对于在农业中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来说也是完全适用的。苏维埃国家拨出巨款帮助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建设。各人民民主国家的社会主义政府也对农民经济的合作化事业给予巨大的财政上和组织上的帮助。 使农民逐渐相信社会主义道路的优越性,在准备农民群众根本走上社会主义道路方面具有巨大意义。工人阶级是现代社会的先进阶级,是全体劳动者在争取社会主义胜利的斗争中的领导者,随着夺取政权和实现工业企业的国有化,他们就开始在社会主义企业中劳动,而农民却是小商品生产者阶级,他们世世代代和自己的私有经济相联系,因此必须使他们在实际中确信集体经济的好处。 在大规模农民经济合作化以前,苏联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在农村中的经济政策,是以一切可行的办法帮助农村的贫苦阶层和中等阶层,逐步吸引他们参加合作社。 在苏联占全体农户35%的贫农是完全免税的。苏维埃国家颁布了劳动法,严格地保护贫农和农业工人的利益。对贫农和力量单薄的中农的土地进行规划是免费的,是由国家出钱的。国家组织了机器租赁站,这些租赁站首先给贫农以生产上的帮助。国家把现款贷给贫农和中农,并按照优待办法贷给他们种子和粮食。国家所进行的农艺上的帮助、矿质肥料的供应、大型水利工程的兴建等等,对发展农民经济有很大的意义。同时,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对富农征收重税,减少租佃土地和使用雇佣劳动的数量,禁止买卖土地,以此限制和排挤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分子。 从最简单的合作形式逐步过渡到较复杂的合作形式,从低级形式的生产合作社逐步过渡到高级形式的生产合作社,逐渐使农民群众做好了准备,从个体经济过渡到公共经济,从生产资料私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到在自我管理的民主基础上经营集体经济。在社会主义革命后很快建立起来的第一批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在准备普遍集体化方面起了巨大的作用。通过先进集体农庄和国营农场的实例,农民相信了社会主义经济形式的优越性。同时,社会主义国家尽一切可能对农民给予组织上的援助。在集体农庄运动的初期,优秀的党的工作者和数万工人被派往农村,他们在建设集体农庄方面给了农民很大的帮助。 实行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过程,必然同工人阶级、贫农和中农群众与农村资产阶级之间的阶级斗争相联系。苏联小农经济向普遍合作化的过渡,要求坚决粉碎富农的反抗。富农对苏维埃政权的农村政策的反抗,在1927-1928年特别加剧起来,因为那时苏维埃国家在粮食方面遭到了困难。富农对收购粮食实行抵制,对庄员、党和欧府的工作人员采取恐怖手段,纵火焚烧集体农庄的建筑物以及国家的谷仓。坚决反对富农和保卫劳动农民利益的政策,把贫农和中农群众团结在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的周围。 苏联农民加入集体农庄的根本转变是在1929年的下半年发生的,农业集体化的经济和政治的前提已经具备。中农即基本农民群众加入了集体农庄。农民加入集体农庄已不是几人一队而是整村整区的了。苏维埃农村中的全盘集体化过程开始了。 在全盘集体化以前,共产党和苏维埃国家实行了限制和排挤农村资本主义分子的政策。基本农民群众走向社会主义的伟大转变,标志着国内阶级力量发生了有利于社会主义而不利于资本主义的根本变化。这就使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国家有可能从限制和排挤农村资本主义分子的旧的政策过渡到新的政策,即在全盘集体化的基础上消灭富农阶级的政策。 全盘集体化意味着彻底摧毁农村中旧的社会制度,改造多少世纪来一直存在着的农民私有经济,根本铲除农村中的资本主义。农民加入了集体农庄,把自己的生产资料和劳动变为公有,建立起公共的劳动组合经济,从而摆脱了富农的剥削。千百万人生活中的这种极大的变革,自然带来巨大的困难。富农对全盘集体化的实施进行疯狂的反抗。加入集体农庄的贫农和中农群众,对富农进行了斗争,他们在这方面需要工人阶级和国家的援助。工人阶级领导基本农民群众向国内最后一个资本主义剥削的堡垒展开了进攻。苏维埃政权采取了一系列反对富农的措施,废除了土地租佃法和劳动雇佣法等等。这样,在全盘集体化的基础上消灭了最后一个人数最多的剥削阶级即富农阶级。 全盘集体化和在全盘集体化的基础上消灭富农阶级,是一个极深刻的革命转变。苏联共产党第十六次代表大会[2]《关于集体农庄运动和农业的发展》的决议中指出:“如果说剥夺地主的土地是十月革命在农村中的第一个步骤,那末向集体农庄过渡就是第二个步骤,是具有决定意义的步骤,是苏联建成社会主义社会基础的最重要的阶段。”[3] 这是一个消灭农村中阻碍生产力发展的旧的资本主义和小资产阶级的生产关系和建立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的革命。 这个革命解决了社会主义建设中一系列的根本任务。 第一、它在国内消灭了人数最多的剥削阶级即富农阶级。在全盘集体化基础上消灭富农阶级,是消灭剥削阶级的一个决定性的步骤。“谁战胜谁”的问题不仅在城市中而且在农村中也得到了解决,社会主义取得了胜利。在国内,资本主义复辟的最后根源被消灭了。 第二、它把国内人数最多的劳动阶级即农民阶级从产生资本主义的个体经济的道路引上了公共的集体农庄的社会主义经济的道路,从而解决了无产阶级革命的最困难的历史任务。 第三、它在一个最广大最必需而又最落后的国民经济部门中,即在农业中,给苏维埃政权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基础。农业开始在与工业同一类型的基础上,即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发展起来。这样就解决了过渡时期的一个最深刻的矛盾,即社会主义大工业和个体小农经济之间的矛盾,并消灭了城乡对立的基础。 集体农庄制度的胜利是在同反对农民经济集体化的托洛茨基分子和布哈林分子作坚决的斗争中取得的。共产党粉碎了托洛茨基的规定高昂的工业品价格和过重的农业税来剥削农民的方针,也粉碎了布哈林的扶植富农和使经济建设“自流”的右倾机会主义方针。 在全盘集体化的进程中,克服了对列宁的农业合作化原则的歪曲。共产党严厉地谴责了某些地方发生的违反农民自愿加入集体农庄的原则,在不具备必要的前提下从低级形式的生产合作社跳到高级形式的生产合作社,以及忽视国内个别地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经济条件等情况。 在集体化的基础上,在同富农作尖锐的阶级斗争的条件下进行的千百万农户的巨大的改造,起初给农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首先是牲畜的总头数暂时减少了。后来,随着集体农庄的巩固和加强,就愈来愈显示出它们的优越性,集体农庄生产开始迅速地增长起来。 在实行全盘集体化的头几年,集体农庄建设的主要任务是从组织上经济上巩固集体农庄,就是说,要加强党和国家对集体农庄的领导,肃清钻入集体农庄、力图用各种各样的暗害手段从内部摧毁集体农庄的敌对的富农分子,加强保护社会主义公共财产使它不受盗窃,改进集体劳动组织,加强集体劳动纪律。 这一切保证了全盘集体化的胜利实行。 注: [1] 每台按15马力计算。
[2] 1930年。
[3]《联共(布)第十六次代表大会的决议》,《苏共代表大会、代表会议和中央全会决议彙编》,1957年人民出版社版,第4分册第18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