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散文网 会员登陆 & 注册

UP主的十三种外部死法

2021-08-28 18:40 作者:嘻哈宙帝  | 我要投稿

       最近有点忙,写点文章。。。。。。。

       因为出了一些事情,我现在粗粗算了一下,要搞死一个UP主,至少有13种方法,这里面还不包括出于组织内部原因,比如战略规划错误等。。。。。

       第一种死法是不正当竞争。“竞争对手想要整你,你在明处,他在暗处,很容易整死一家组织。诬告,水军等破坏你声誉的办法很多。每个视频网站的客服每天都能收到各种关于UP主的投诉,这会导致你的视频播放数下降。我们经过调查,发现原来是有些人在每个视频网站下都雇了几个人,这几个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写针对UP主的投诉信,事情被发现后,投诉信立马就消失了。

      第二种死法是碰到恶意的喷子,我们曾经碰到过一个人,这人的电脑出了问题却埋怨我写的游戏有问题(有病毒

      第三种死法是媒体及营销号的围剿,我对这类人至今都心有余悸。我给你们举个银行的例子,”比如说媒体一旦围剿银行,银行运转再健康,它说你已经资不抵债了,储户只要去提钱,银行肯定完蛋。”


       第四种死法是对视频的不客观报道,我认为,在数码区和科技区UP主来说,其里面的介绍产品都不可能百分百有效,如果有70%∽80%有效就比较好了,如果90%有效,产品就称得上优秀;如果媒体或者营销号只报道那10%无效的,马上完蛋这是因为,“在中国,说产品不好的时候,老百姓最容易相信。


        第五种死法是主管部门把UP主搞死,“视频做多了,摊子铺大了,就拿恐怖游戏解说为例,如果里面的情节出现过于血腥及暴力的画面,但被投诉到主管部门,整个视频就被吊销了。”

我想看这个!!!!!!

还有个别主管的处罚,比如每个视频网站都有限流任务的,如果任务完不成,就只能找一些中庸的UP主或者是鸽子完成任务,因为这些人创作尺度低。

更要命的是,如果另一个主管任务也没有完成,你的播放数就会又得被。。。。。。。。。。。。。。。。。。。。。。。。

          第六种死法是法律制度上的弹性,“很多事,你这么说是件好事,但换一种说法就是违法犯罪。再加上法律制度的不完善,使你不得不违规,比如,以前国外的UP主来到国内拍了视频想拿创作激励,可是要实名认证,实名认证要身份证,可国外UP主根本没有身份证,你想拿创作激励必须到黑市上去买身份证,而按照有关规定,买身份证是要犯法的,你要么不做,要做就是犯法。其他行业也会存在这样的情况。"

 

呵呵

       第七种死法是被骗,“有时候一个组织的资金被骗后会出现现金短缺,甚至整个组织会一撅不振,尤其对于同人组织来说,法律的保护很有限

哪怕对于一个人来说,他可以不为了钱而活着,对于一家组织来说,资本是必须的(这里说的资本并不仅仅只是钱

       第八种死法是红眼病的威胁,“红眼病多,谣言就多,有关组织的谣言还算是好的,就怕是关于视频或者是个人的谣言,谣言一起,视频底下的评论马上乱套

无言以对

       第九种就是黑社会的敲诈。”比如你搞了一个组织,可能会有黑社会的敲诈,除非是特别大或者特别优秀杰出的组织“。黑社会势力在同人组织发展中以无孔不入。

       第十种死法是得罪某一权势较大的人,这种人会利用手上的权力给你或者组织发展制造障碍

            第十一种死法是得罪某一刁民(流氓)也有可能致死,比如他翻拍你的视频故意掏坏,或者在你写的游戏里放病毒

666

    第十二种死法是遭遇盗版,”比如你原创了一个视频,立马就有人翻拍或者搬运侵犯版权之类的,影响播放数是一个方面,最关键是影响声誉,在PVZ圈子里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

但曾经出现过一件事情,请来一些维权的人来维权,的确下架了一些视频,可是对面的当地主管部门却还是任由这个人为所欲为(继续侵权),梅开二度,继续造假,曾经我朋友无奈的说了一句话:”现在遇到这类事根本没办法,只好自己'买'回来”。”

     第十三种死法是UP主的自身安全问题,我说我自己已收到过不少恐吓电话,而这样的电话在我一无所有的时候,从来没有出现过。

继续说一下四个失误吧,本来这篇文章有感而发,这个可能问题有点尖锐了点

第一,盲目追求发展速度,创作产值目标不要太大,目标越大风险越大,如果没有不经过科学的分析论证,没有必要的组织保证,必然损失惨重。

第二,盲目追求多元化创作,我以前有个朋友涉足了鬼畜区,游戏区,音乐区,科技区等,行业跨度太大,新进入的领域并非优势所在,却急于摊铺子,有限的资本被牢牢套死,甚至他以前搞组织的时候面临一些问题几乎他一个人的问题成了整个组织的问题,他的主业游戏业的技术创新一度停滞,却把资本和精力大量投入到自己不熟悉的领域,缺乏科学的视频调查,好大喜功,没有形成成熟的多元化管理能力。

第三,个人的决策机制难以适应组织的发展,我那个朋友以前还专门搞了个花架子(自己猜)进行决策,但那是空的,我当时没为他那个组织费了多少力气,干的贡献非常多,其他的合作伙伴也有贡献,但是他当时却往里面投了钱,因此在决策时,他们很少坚持自己的观点。因为我们当时没往里面投钱,所以他的决策我们无法干预,也许开个会议可以影响他的决策,但拍板的事情基本都有他来定(当然,如果他自己处理不了,基本都找我),现在回想起来,制约他决策的机制压根是不存在的,这种高度集中的决策机制,在创业初期充分提现了决策的高效率,但是组织规模越来越大,个人的综合能力和素质还不全面时,缺乏一种集体决策的机制,特别是干预一个人的错误决策乏力,那么这个组织的运行就相当危险。

第四,没有把主业的技术创新摆在重要位置,但更重要的是强化运行管理能力,转型期这个很多人可能无法适应这一阶段,一般来说它可能会出现迅速膨胀和躁动的青春期,其种种的不规范和粗糙并没有什么可惊奇的,相反,如果它其实已经完成了原始积累,开始了向成年期的转型,在这样的转型过程中,迷茫,反复甚至混乱均再所难免,而走出这一转型期的唯一出路是一往无前地发展,在前行中重建秩序重构格局,而绝不是“理智”地退缩。甚至当你的组织出现问题的时候,当毒性发作的时候,你采用一种怎样的方式快速,安全地度过这一难关,从而使其完成一次飞跃和新生,而很多人往往在这一阶段突然窒息,甚至中途夭折,实在是令人扼腕。像某些人采取自爆危机对外界曝光则更不可取。亲者痛,仇者杀

写这篇文章我花了十分钟时间,一气呵成,如果你想成为这个社会和时代主流力量,那么首先必须完成一项工作——一项比技术升级,管理创新,自媒体创作乃至种种超前的经营理念更为关键的工作,是塑造你的职业精神和重建组织的道德秩序。

B站满足三个基本特征:有大量的优质UP主他们以蓬勃的生命力成为进步的孵化器和推动力,

管理成为一门技术被普遍应用,创作生态圈中形成了一个成熟而健康的创作道德秩序。

系统化的塑造或重建也许不会引发什么灾难,可能有些人之所以走向失败,或许有着各自的缘由——偶然的,必然的,内在的,外部的……可一个几乎共同的现象确是:他们都是一个道德秩序混乱年代的受害者,同时,他们又曾是这种混乱的制造者。


UP主的十三种外部死法的评论 (共 条)

分享到微博请遵守国家法律